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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告知服务项目致客户重大误解的网络服务合同可撤销——石雷诉海南掌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梦搜移动通信...

 半刀博客 2016-03-29

【中  码】合同法学·服务合同·其他服务合同·网络服务 (t0905043)

【关 键 词】民事 网络服务合同 网络域名注册合同 基本特征 网络服务提供者 服务项目 搜索服务 合同义务 从属地位 搜索平台 价值 宣传 缔约 告知义务 误认 合同标的 重大误解 撤销

【学科课程】合同法学

【知 识 点】网络服务合同 网络域名合同

【教学目标】掌握网络服务合同的概念,明确网络域名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

【裁判机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程序类型】民事二审

【案例效力】★★☆☆☆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1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八件

型案例 

【案例信息】 

【案    由】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案    号】 (2012)琼民三终字第23

【判决日期】20120921

【审理法官】 李庆 丁烨敏 林达

【上   人】 海南掌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梦搜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均为原审被告)

【被上诉人】 石雷(原审原告)

【上诉人代理人】 司保卫 刘健[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凡(北京市天澜律师事务所);谭群英(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

【被上诉人代理人】 陈运光(海南坤和律师事务所)

 

【争议焦点】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网址服务合同具备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的基本特征,但网络服务提供者并非网络域名注册登记机构,且其未在公开互联网领域注册域名或为域名备案,其提供的服务项目实为关键词查询,网络服务提供者与客户发生纠纷的是否属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撤销石雷与掌发公司签订的《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掌发公司、梦搜公司连带返还石雷支付的服务费3.8万元。

掌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1.一审法院认定本案属于网络域名合同纠纷系定性错误,本公司帮助客户注册3g网址,并非域名注册服务,而系关键词排名搜索引擎广告服务,石雷支付的费用系网络广告费,故本案属于网络服务合同纠纷;2.本公司为石雷提供的网站也非二级域名网站,通过梦搜公司网站的搜索石雷的网站系搜索引擎的特点。本公司提供的是关键词排名搜索引擎广告服务项目,这与一级域名或二级域名无关,即使石雷的网站是二级域名,其网站价值并非取决于梦搜公司的网站价值;3.本公司对“3g网址关键词的全球唯一以及稀缺、垄断、增值性”的宣传并未导致客户误认,亦不构成欺诈。事实上,本公司为提供关键词排名服务建立了相关网站并进行网站维护等服务,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不存在误解。综上,本案并不存在重大误解,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石雷继续履行合同。 

梦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石雷确实明知其购买的是企业产品推广平台服务,其对合同目的、性质与服务内容是知悉的,本案不符合被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其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法定情形。《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约定明确,石雷不可能对服务项目等产生误解,而且合同明确约定缴纳的是服务费用。石雷因缺乏必要网络知识产生误解,不应当由本公司和掌发公司承担责任;2.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本公司并非《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主体,而且掌发公司系依法注册登记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掌发公司系本公司的代理人,系适用法律错误。综上,请求驳回石雷的全部诉讼请求。 

石雷辩称:1.本案系本人与掌发公司之间因3g网址域名注册服务合同的纠纷,诉讼请求系撤销《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符合网络域名合同纠纷的特征,故一审法院定性准确;2.本案服务项目应当是网络域名注册,掌发公司主张服务项目为关键词排名搜索引擎广告服务与事实不符,本人交付的是域名注册费。掌发公司在宣传和缔约过程中采用欺诈手段,致使本人对购买的网址商业价值产生重大误解,误认为注册了掌发公司的3g网址,故掌发公司欺诈行为致使本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应予撤销;3.梦搜公司签署了合同附件,以上合同附件均明确约定了本人及梦搜公司的权利义务,而且梦搜公司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故梦搜公司与本人形成了真实的合同法律关系。本人所交付的费用亦由掌发公司和梦搜公司分配,故梦搜公司系本案适格被告。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要旨】 

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网址服务合同虽具备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的基本特征,但网络服务提供者并非网络域名注册登记机构,不具备从事网络域名注册登记资质,而且网路服务提供者并未在公开互联网领域注册域名或为域名备案,其提供服务项目实为关键词查询。因此,网络服务提供者从事的关键词查询服务项目在合同义务中处于从属地位,其与客户之间应属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2.网址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内容系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客户建立相关网站,相关网站必须通过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搜索平台访问,即相关网站的价值取决于搜索平台的价值的,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实为关键词排名搜索服务。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宣传和缔约过程中未尽必要说明义务,合同及附件亦未注明服务项目系关键词排名搜索服务,致使客户误认为服务项目系在开放互联网范围内对关键词的抢注以及对相关网络域名的抢注、购买,进而对合同标的、服务项目产生重大误解的,网址服务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法理评析】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由规定》的相关规定,网络域名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就网络域名的注册、转让和使用等所签订的合同所发生的纠纷,主要包括了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纠纷、网络域名转让合同纠纷以及网络域名许可使用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则是指网络服务商为消费者提供通路使得消费者与因特网连线的中介服务或者提供内容服务的合同。 

就本案而言,虽然掌发公司系根据梦搜公司授权,为海南地区总注册管理机构,其进行宣传和缔约期间均多次使用“网址”、“注册”字样,而且梦搜公司为石雷颁发了“3g网址注册证”,具备网络域名注册合同的基本特征,但是梦搜公司和掌发公司并非网络域名注册登记机构,不具备从事联网域名注册登记的资质,《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所述服务项目中3g网址填写的“海南地产”并非一个网址。掌发公司和梦搜公司为石雷提供的网址系www.海南地产.3g518.com,该网址并未在公开的互联网领域进行注册、备案,而是梦搜公司服务平台下的二级域名。据此,www.海南地产.3g518.com并非为互联网领域注册的域名,掌发公司、梦搜公司所履行的合同义务系提供关键词排名搜索服务,其为石雷建立的网站亦未向主管机关登记注册,该网站是掌发公司、梦搜公司为履行关键词查询的合同义务所设立,在合同服务中处于从属地位,故本案应属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行为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致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本案掌发公司在宣传和缔约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致使石雷对服务内容掌握信息不全,进而对合同目的、内容产生重大误解。 

首先,《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系格式条款,合同所涉服务项目系关键词排名搜索服务,但合同及相关附件资料均未说明关键词排名搜索服务,掌发公司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宣传或缔约过程中对服务项目进行必要说明。掌发公司为进行关键词排名搜索建立了相关网站,该服务项目在互联网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专业性,相关公众对该服务项目的理解较为困难,该公司应当就服务项目、合同内容进行必要说明,告知售出的网站价值与www.3g518.com之间的关系。事实上,石雷注册的是梦搜公司服务平台下的二级域名,必须通过梦搜公司网站搜索“海南地产”,才能进入www.海南地产.3g518.comwww.海南地产.3g518.com的价值主要取决于梦搜公司的网络平台www.3g518.com的网站价值,网络平台www.3g518.com的访问量越多,知名度越高,价值越高,则www.海南地产.3g518.com的价值越大。对此,掌发公司在宣传和缔约过程中均未予以说明,石雷对www.海南地产.3g518.comwww.3g518.com之间的关联并不知悉。而且掌发公司关于购买网址及服务的稀缺性、垄断性、唯一性、增值性、专有性等特征的宣传,使得石雷误认为上述特征系公开互联网上所能具备的属性,而非单个网站才具备的属性。掌发公司与梦搜公司对3g网址的宣传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故掌发公司并未履行必要说明义务。 

其次,梦搜公司和掌发公司均主张《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所约定服务内容为关键词排名搜索,但《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所载明服务项目为3g网址,具备抢注性、专有性,梦搜公司所属管理中心颁发了“3g网址注册证”,合同所附相关资料亦未说明“关键词排名搜索引擎广告服务”,显然本案合同目的与合同内容、宣传内容不相符。最后,掌发公司、梦搜公司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致使石雷误认为掌发公司、梦搜公司在www.3g518.com平台上提供的“海南地产”关键词排名搜索引擎广告服务系在开放互联网范围内对“海南地产”关键词的抢注以及对相关网络域名的抢注及购买,石雷对合同标的产生误解,从而导致石雷签订《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的目的未能实现。综上,《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系格式合同,掌发公司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未尽告知义务,未对服务项目、性质进行必要说明,致使石雷对合同目的、服务项目产生误解并造成经济损失,石雷有权要求撤销《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一条 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 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 民事答辩状 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答辩状 律师代理意见书 民事一审判决书 民事二审判决书

【思考题和试题】 

1.简述网络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

2.试述网络服务合同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3.试分析网络服务合同与网络域名合同的区别。

【裁判文书原文】 (如使用请核对裁判文书原件内容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海南掌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方政,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司保卫,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健,北京市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梦搜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发刚,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凡,北京市天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谭群英,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石雷。

委托代理人:陈运光,海南坤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瑞。

上诉人海南掌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发公司)、北京梦搜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搜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石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海中法民三初字第1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2223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4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掌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健,上诉人梦搜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凡、谭群英,被上诉人石雷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运光、王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调解未果,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梦搜公司成立于2007911日,其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经营项目为技术推广服务。200899日,梦搜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号:b2-20080068),许可证载明的业务种类:第二类增值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范围:全国;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417日。2009421日,梦搜公司取得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号:京icp090173号),其业务种类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服务项目: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许可证有效期自2009421日至2014420日。梦搜公司的3g网址的服务内容包括为客户提供注册3g518.com之下的二级域名、开发网站、短信平台、更新维护等服务。2011311日,梦搜公司给掌发公司出具《关于海南注册商授权的通知》,其内容:“经注册中心认真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特授予掌发公司为海南地区总注册管理机构”,掌发公司依据该授权开展注册梦搜公司的3g网址服务,服务费用由掌发公司收取后再与梦搜公司结算。

掌发公司在营销过程中,其制作的“引领3g商业”的彩印宣传资料对3g网址进行了介绍,“引领3g商业”的首页上方标有“中国3g互联网--3g网址”,底部标有“中国3g网址注册管理中心”、“中国企业移动信息化促进会”。第二页中的支持单位标有“中国移动通信”、“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3g网址应用案例”一栏中宣传“3g网址的八大特性”为:1、全能性:全方位服务包括传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语音通信平台。2、易用性:会打字就可以使用,快速实现企业的3g网络营销。3、稀缺性:好的名字非常有限。4、唯一性:绝对的全球唯一。5、垄断性:屏蔽竞争对手,独占行业资源。6、增值性:网络地产的原始股。7、专有性(占位性):为名称登记者专有(颁发注册证)。8、抢注性:3g网址和域名一样为先注先得,对任何商号、组织均无保护。同时,该栏目对“3g网址获主流搜索引擎支持”以图文方式显示在“google”、“百度”中搜索“四川菜油”等的浏览界面,并注明注册该3g网址后获得手机用户的大量访问量。

2011626日,石雷与掌发公司签订一份《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为3g网址、服务内容为“海南地产”、服务费用3.8万元、服务年限10年。合同正面附有《梦搜移动3g服务责任书》,加盖了掌发公司的印章;合同背面有《梦搜移动3g网址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梦搜移动3g网址运营服务条款》并有梦搜公司的印章。上述责任书及服务条款系格式条款,对使用梦搜移动3g网址应遵守的法律等事项作出规定。合同签订后,石雷共向掌发公司支付了服务费3.8万元,梦搜公司向石雷颁发了编号no50896)号的《3g网址注册证》,有效期自2011626日至2021626日。石雷在使用注册的3g网址过程中,因不能在手机及互联网上直接查询到其注册的域名,经掌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梦搜公司的网站后才能查找到其注册的域名。石雷因此主张掌发公司注册的是二级域名,掌发公司的行为存在欺诈且自己存在重大误解,要求撤销本案合同。

201196日,掌发公司通过海口市琼州公证处对在互联网上操作进入“海南地产行业门户”、“中国旅行社行业门户”等网页的操作过程进行证据保全。该公证书载明:1、打开因特网浏览器,在地址栏里输入“www.海南地产.3g518.com”,进入“海南地产行业门户”首页,分3段拷屏。2、重新打开因特网浏览器,在地址栏里输入“www.3g518.com,进入3g网址页面,拷屏;在该页面输入“海南地产”,点击“3g一下”,进入搜索结果页面,分2段拷屏;点击标题“海南地产”,进入“海南地产行业门户”首页页面,分3段拷屏……。3、打开因特网浏览器,输入“www.3g518.mobi,进入“3g网址,中国3g网址注册管理中心”页面,分2段拷屏;在“用户名”一栏输入“石雷”,输入密码,点击“登录”,提示“登录成功”,拷屏……。4、重新打开因特网浏览器,输入“www.海南地产.3g518.com”,进入“海南地产行业门户”首页,分3段拷屏。5、重新打开因特网浏览器,输入“www.3g518.com,进入3g网址页面,拷屏;在该页面输入“海南地产”,点击“3g一下”,进入搜索结果页面,分5段拷屏;点击标题“海南地产”,进入“海南地产行业门户”首页,拷屏……。6、重新打开因特网浏览器,输入“www.3g518.mobi,进入“3g网址,中国3g网址注册管理中心”页面,分2段拷屏;在“用户名”一栏输入“海南地产”,输入密码,点击“登录”,提示“登录成功”,拷屏……。

案件审理中,经庭审质证后确认:石雷与掌发公司签订的《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中没有对石雷注册的域名作出约定,之后,掌发公司给石雷注册的域名为:“http://www.海南地产.3g518.com,石雷注册的域名是梦搜公司服务平台下的二级域名。“中国3g网址注册管理中心”是梦搜公司的下属部门,无法人资格,未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掌发公司宣传3g网址的唯一性是指所注册的域名在梦搜公司服务平台中是唯一的。梦搜公司的业务需要网络平台支持,因此掌发公司的宣传资料中支持单位冠名为“中国移动通信”、“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此外,掌发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就梦搜公司许可证有效期限以及石雷所购买的域名只能在梦搜公司的网站中才能搜索到等事实履行了告知义务。

石雷诉称:掌发公司与梦搜公司以其企业域名夸大宣传让石雷对其3g域名注册产生重大误解,并且以较短的许可期限让石雷签订较长期限的合同。掌发公司与梦搜公司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也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的诈欺性质。另外,梦搜公司非法授权掌发公司在海南省从事域名注册经营服务,违反了《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了非法经营行为。请求:一、撤销石雷与掌发公司签订的《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二、掌发公司与梦搜公司返还石雷支付的服务费3.8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掌发公司辩称:1、掌发公司与石雷于2011626日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合同生效后,掌发公司依约为石雷设计、制作了网站,还将依约继续为石雷更新、维护网站,不存在任何违约的事实和行为。3、掌发公司仅为梦搜公司在海南的代理商,梦搜公司在全国其它省市均开展相同的业务,至今未被任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件所禁止。综上,请求驳回石雷的诉讼请求。

梦搜公司辩称:1、梦搜公司不是本案适格被告。本案属合同纠纷,梦搜公司并非合同的相对人,不应成为本案的诉讼参加人。2、梦搜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关合同义务,根据掌发公司的指示,梦搜公司已为石雷提供了相关的合同服务。3、关于梦搜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至2013417日,证书到期可自动申请换取新证。许可证书年限和合同年限并无实际关系。综上,请求驳回石雷对梦搜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一、关于梦搜公司是否为本案适格被告及掌发公司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掌发公司基于梦搜公司的授权在海南开展注册3g网址的服务,掌发公司仅是与石雷签订服务合同,3g网址的内容服务以及“3g网址注册证”均由梦搜公司提供及发放,可见合同的实际履行者是梦搜公司,掌发公司与梦搜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委托合同的法律关系。掌发公司在宣传过程中,已明确告知石雷梦搜公司系承办单位的有关事实,因此石雷在签订合同时对掌发公司是梦搜公司代理商的事实是知道的。掌发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石雷签订《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在该合同背面的《梦搜移动3g网址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梦搜移动3g网址运营服务条款》下盖有梦搜公司的印章,上述内容系《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且梦搜公司依据该合同给石雷颁发了“3g网址注册证”,可见石雷与掌发公司签订的《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已经得到了梦搜公司的确认,该合同效力应直接约束石雷和梦搜公司,掌发公司的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梦搜公司承担,故梦搜公司系本案的适格被告。掌发公司作为代理商,对梦搜公司的产品特征、经营资质应有充分的了解,其在营销梦搜公司的3g网址产品过程中应将产品客观真实地向客户介绍,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然而掌发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且做不实宣传,误导了石雷对3g网址的理解,其行为存在过错。二、关于本案合同应否撤销的问题。首先,掌发公司认为《梦搜移动3g服务责任书》第二条“用户申请的3g网址应遵守《3g网址注册管理办法》及《3g网址争议解决办法》的有关规定。详情可访问“www.3g518.com”的内容已告知了石雷所购买的域名只能在梦搜公司的网站中才能搜索到,然而该格式条款中没有告知的具体内容,掌发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的事实。同时掌发公司也未告知石雷所注册的域名是梦搜公司服务平台下的二级域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给梦搜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417日止且没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许可,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给梦搜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的许可但有效期至2014420日止的事实。由于石雷所注册的3g网址须依赖于梦搜公司的服务平台的支持,梦搜公司经营许可期满后如果不能得到经营许可,则石雷所签订的合同的权利将得不到保障。掌发公司与石雷签订了10年的服务合同超出了梦搜公司的经营许可期限。掌发公司隐瞒了上述事实使得石雷误以为其注册的“海南地产”的3g网址能够在“中国移动通信”等网络平台的搜索引擎中仅输入“海南地产”的搜索词条就可被搜索到所注册的域名且其权利能被保障10年。其次,掌发公司对3g网址的特征未能客观真实地予以宣传。掌发公司宣传3g网址为绝对的全球唯一以及稀缺、垄断、增值等,但从进入石雷注册的“http://www.海南地产.com”域名的操作过程看,石雷注册的是梦搜公司服务平台下的二级域名,需进入梦搜公司的网站搜索“海南地产”,才能确保石雷的网站排在搜索结果列表的前面。按照现有技术条件,石雷在梦搜公司的服务平台中注册了“海南地产”的3g网址,其仍然可以在其他网站中注册“海南地产”的搜索关键词条,可见这类3g网址并不能反映出掌发公司宣传中的唯一性、稀缺性、垄断性等特征,因掌发公司没有客观真实地宣传3g网址的特征,从而使石雷对掌发公司宣传的3g网址的唯一性、稀缺性、垄断性等的特征产生了误解并与其签订合同。再次,掌发公司在其宣传资料中标有“中国3g网址注册管理中心”、“中国企业移动信息化促进会”,支持单位冠名“中国移动通信”、“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掌发公司有意借助有关部门的名义扩大宣传效果。“中国3g网址注册管理中心”是梦搜公司的下属单位且未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不能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中国移动通信”、“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不是梦搜公司的直接主办单位,仅是3g网址中的短信等服务依赖于上述三大平台的支持。可见,掌发公司的宣传的内容明显不实,但上述宣传却足以让石雷相信掌发公司营销的产品的权威性,从而导致石雷对掌发公司宣传的3g网址唯一性、稀缺性、垄断性的高度信任并对合同内容、合同目的产生误解。综上,掌发公司在宣传、销售3g网址过程中采取隐瞒、夸大事实的方式,其行为构成欺诈;其不实宣传误导石雷与其签订《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造成由于石雷掌握的信息不全面从而对其所签订合同的内容、目的存在重大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石雷与掌发公司签订的《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属可撤销的合同,故石雷请求撤销其与掌发公司签订的《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合同被撤销后,梦搜公司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掌发公司在营销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且其不实宣传造成石雷因重大误解而签订合同,其行为存在过错,掌发公司应就自己的过错行为对该合同因违法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梦搜公司应与掌发公司共同偿还已收取石雷的服务费3.8万元并互负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判决:一、撤销石雷与掌发公司签订的《中国3g网址服务合同》;二、掌发公司、梦搜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返还石雷支付的服务费3.8万元。案件受理费750元由掌发公司、梦搜公司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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