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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定义 意义 选择 过程 阶段

 最新剪刀手 2016-03-30

  教育学理论模块知识点:教学1

  一、教学工作的意义和任务

  (一)教学的概念

  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教学包含以下几方面含义:

  1、教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

  2、教学是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由教和学两方面活动组成

  3、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二)教学的意义

  教学是学校教育中最基本的活动,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的基本途径,在学校整个教育系统中居于中心地位。教学的主要作用是:

  1、教学是社会经验得以再生产的一种主要手段

  2、教学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科学的基础和实践

  3、教学是教育工作构成的主体部分,又是教育的基本途径

  学校工作应坚持以教学为主,但是教学必须与其他教育形式结合,与生活实践加强联系才能充发挥作用。因此,应妥善地安排教学与其他教育活动,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全面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


  (三)教学的一般任务

  教学任务受教育目的、学生年龄特征、学科的特性以及教学的时空条件等因素制约。教学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教学的一般任务如下:

  1、传授系统的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教学的首要任务是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一般来说,知识的掌握是形成技能、技巧的基础,而技能、技巧的形成又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和掌握知识。

  2、发展学生能力、体力和创造才能

  智力,一般是指人们的认识的能力,即认识客观事物的基本能力,是认识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那些稳定的心理特征。主要包括注意力、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和想像力,其中思维力是核心。体力,主要指身体的正常发育成长与身体各个器官的活动能力。学生的创造才能主要是指他们能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智能去探索、发现和掌握未知晓的知识的能力。它是学生个人的求知欲望、进取心和首创精神、意志力与自我实现信心的综合体现。

  3、培养社会主义品德和审美情趣,奠定学生的科学世界观基础

  4、关注学生个性发展


  二、教学过程

  (一)教学过程的概念

  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智力和体力,形成科学世界观及培养道德品质、发展个性的过程。

  如何认识教学过程的本质?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是实现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其主要观点如下:

  1、教学过程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

  教学过程首先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借助教材或精神客体的中介,掌握科学认识方法,以最经济的途径认识现实世界并改造主观世界、发展自身的活动过程。教学认识的主体是学生,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活动的主体,具有发展性和可塑性。教学认识的客体以课程教材为基本形式,是人类社会历史经验凝聚的精神客体,既是学生认识的对象,又是他们认识和发展自身的工具,具有中介性。

  教学过程是教师教学生认识世界的过程,教学过程包括教师教与学生学这两个既有区别又相互依存的有机统一的活动。其内部发展动力是教师提出的教学任务同学生完成这些任务的需要、实际水平之间的矛盾。教学过程同样受—般认识过程普遍规律所制约。

  2、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教学过程是认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特殊性在于,它是学生个体的认识,是由教师领导未成熟的主体通过学习知识去间接认识世界。其目的在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把社会历史经验变为学生个体的精神财富,不仅使学生获得关于客观的映象即知识,也使学生个体获得发展。学生个体的特殊性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认识的间接性。学生学习的内容是已知的间接经验,并在教学中间接地去认识世界。教学基本方式是“掌握”。

  (2)认识的交往性。教学活动是发生在师生之间(学生间)的一种特殊的交往活动。

  (3)认识的教育性。教学中学生的认识既是目的,也是手段,认识是发展,认识中追求与实现着学生的知、情、行、意的协调发展完全人格的养成。

  (4)有领导的认识。学生的个体认识始终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形成学生(主体)——课程与教材(客体)——教师(领导)相互作用的特殊的“三体结构”。学生的认识实际上走的是人类认识的捷径。


  (二)教学过程的基本特点(或规律)

  1、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

  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反映教学中传授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与丰富学生感性知识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知与行的关系。

  (1)学生以学习间接经验为主 教学中学生学习的主要是间接经验,并且是间接地去体验。学生主要是通过‘读书”“接受”现成的知识,然后再去‘应用”和“证明”。这是一条认识的捷径,可以使学生能用最短的时间掌握大量的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同时,还可以使学生在新的起点上继续认识客观世界,继续开拓新的认识领域。

  (2)学生学习间接经验要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要使人类的知识经验转化为学生真正理解掌握的知识,必须依靠个人以往积累的或现时获得的感性经验为基础,原因在于学生学习的书本知识是以抽象的文字符号表示的,是前人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认识和概括,而不是来自学生的实践与经验。

  教学中学习直接经验的获得,与人类实践活动中直接经验的获得方式不同,教学中往往将直接经验典型化、简约化,主要方式是实验、演示、教学录像,参加一定的生产劳动、社会调查,设置模拟的生活情境让学生体验等。选择的经验材料是经过改造的、少量的,且能充分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

  2、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

  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二者统一在同一教学活动中。教学不仅要使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而且要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包括一般认识能力和特殊能力。重视教学的发展性,是新时代的要求。

  (1)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 学生认识能力的发展有赖于知识的掌握。知识为智力提供了广阔的领域,只有具备了某方面的知识,才有可能从事某方面的思维活动,同时知识中也包含有认识方法的启示。

  (2)智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 学生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是他们进一步掌握文化科学知识的必要条件。学生掌握知识的速度与质量,依赖于学生原有智力水平的高低。

  (3)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 知识不等于智力,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并不完全表明其智力的高低,而发展学生的智力也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知识与智力的相互转化的条件是:第一,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应该是科学的规律性的知识,这样才能实现知识的迁移。也只有规律性的知识,才需要理论思维的形式。第二,必须科学地组织教学过程。第三,重视教学中学生的操作与活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与能力,提供学生积极参与实践的时间和空间。第四,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

  3、教学过程中的知、情、意的统一

  教学具有教育性,这是由赫尔巴特率先明确提出的观点。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知、情、意相互作用,同时介入,这就需要我们处理好知识学习与思想、情感、意志培养的关系问题,知、情、意是教学过程内在的因素,它们的协调发展与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的组织、方法的运用相关,教师教学的责任感、价值观、思想作风、言行举止以及校园环境、人际关系等,对这些方面的发展也有重要影响。

  情感、意志、兴趣等“非智力因素”直接影响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智力的发展。因此,教学中强调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求知欲,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勤奋的学习态度,不仅要学生学会学习,而且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4、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能动性结合

  现代教学论强调教与学的辩证关系,教学是教师教学生去学,学生这个学习主体是教师组织的教学活动中的学习主体,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起主导作用。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的地位,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表现在:教师的指导决定着学生学习的方向、内容、进程、结果和质量,起引导、规范、评价和纠正的作用。教师的教还影响着学生学习方式以及学生学习主动积极性的发挥,影响着学生的个性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

  (2)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作为学习主体的地位,应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的主体能动性。在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其能动性具体表现在:受学生本人兴趣、需要以及所接受的外部要求的推动和支配,学生对外部信息选择的能动性、自觉性;受学生原有知识经验、思维方式、情感意志、价值观等制约,学生对外部信息进行内部加工的独立性、创造性。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在教师主导下逐步确立的。学生这个主体从依赖性向独立性发展,正是教师主导的结果。

  (3)建立合作、友爱、民主平等的师生交往关系,教学过程是师生共享教学经验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师生共同明确教学目标,交流思想、情感,实现培养目标。在师生交往活动中,教师要善于创设和谐情境,鼓励学生合作学习;教师要善于体验或引起学生的兴趣和需要,鼓励学生积极学习,主动参与;善于从学生的年龄特征和个别差异出发,对学生提出严格的要求;善于洞察学生的内心世界,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才能;善于引起学生在思想和情感上的共鸣,培养学生自我调控能力,鼓励学生大胆创新,同时创设自我表现的机会,使学生不断获得成功体验。


  (三)教学过程的结构

  教学过程的结构指教学进程的基本阶段。教学过程没有一成不变的程式,且呈现多样综合的特点。

  按照教师组织教学活动中所要求实现的不同认识任务,可以划分出教学过程中学生认识的不同阶段。

  1、引起学习动机

  学习动机是推动学生学习的一种内部动力。教师要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启发学生的责任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2、领会知识

  这是教学的中心环节。领会知识包括使学生感知和理解教材。

  第一,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感知形成清晰的表象和鲜明的观点,为理解抽象概念提供感性知识的基础并发展学生相应的能力。感知的来源包括: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直观教具的演示、参观或实验,教师形象而生动的语言描述和学生的再造想象以及社会生产生活实践。

  第二,理解教材,形成科学概念。

  理解教材可以有两种思维途径:一是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二是从已知到未知,不必都从感知具体事物开始。

  3、巩固知识

  通过各种各样的复习,对学习过的材料进行再记忆并在头脑中形成巩固的联系。

  4、运用知识

  学生掌握知识的目的在于运用,教师要组织一系列的教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动脑、动口和动手,以形成技能技巧,并把知识转化为能力。

  5、检查知识

  检查学习效果的目的在于,使教师及时获得关于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以调整教学进程与要求;帮助学生了解自己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发现学习上的问题,及时调节自己的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学生掌握知识的基本阶段对组织进行教学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是,也要防止在运用中出现简单化和形式主义的偏向。因此在运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实际上是生动活泼、多种多样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基本式作些改变,灵活地加以运用。

  (2)注意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要割裂 教学中引导学生掌握知识不能按部就班机械进行,而是要按学生掌握知识的规律性和学生在教学中的具体情况,引导他们从一个阶段很自然地能动地发展到下一个阶段。

  (3)每个阶段的功能都是整个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因素 在设计和组织教学过程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去某些阶段,如不进行专门的感知,不作专门的复习巩固等。但是,在教学过程中却不能忽视这些阶段的功能,因为这是有效地进行教学必须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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