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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仁厚《孔孟荀哲学》卷中第六章《知言與養氣》

 昵称30232863 2016-03-30

第一節 知言:言由心發,以心知言

 

告子有云:“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得於心,勿求於氣。”孟子認為後二句“不得於心,勿求於氣”,尚猶可說;因為心於理有所不達,則理不得,心亦不安;此時求助於氣,亦是枉然。(譬如強詞奪理者,便是不得於心而求之於氣,但他終不能理得心安。)至於前二句“不得於言,勿求於心”,孟子以為“不可”。告子的意思,蓋以言無涯涘,豈能盡得其故,所以雖於言有所不達,亦不必反求於心去了解它,以免擾亂了吾心的虛靜。然而,不達於言,便是不達於理;理不得,又怎能強使心安?告子硬把捉一個心,強製使它不動,結果是“心於言不相干,心於氣不相貫”(朱子語)。這是取消問題,不是解決問題。須知異端邪說,生於其心,害於其政。乃是嚴重之事,豈可任其貽害世道人心,而不反求於心以了解其所以然之故?


一切言语,皆是随顺心之所思所想而说出來。言既由心發,自必以心知言。孟子的“知言”,正對告子“不得於言,勿求於心”而發。知言的言,自是言辭之意。言辭是詮表思想,表達觀念的。而思想觀念乃是一個人行為的主宰。行為上的過失,雖然有時候只是偶然的疏忽,或者由於情緒的衝動所造成。但凡是在主宰上足以形成弊害陷溺,在客觀上足以造成災害禍患的行為,總是有它思想觀念上的根據。要想解除人心的蔽塞,阻遏災害的泛濫,就應該了解形成蔽塞和造成災害的根由,這就是“知言”的工夫。


總括地說,所謂“知言”,即是對言論思想地“是非,善惡,誠偽,得失”之精察明辨。孟子答公孫丑問“何謂知言”,曰:


“詖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


第一句,詖是偏陂,蔽是障蔽。詖辭,即是偏於一曲而不見全體地言論。荀子解蔽篇所謂“蔽於一曲而闇於大理”者是也。第二句,淫是放蕩,陷是陷溺,所謂淫辭,如群居終日,言不及義,以及一切誨婬誨盜的言語文字,都是這一類。這種放縱蕩肆之言,不但使自己陷溺其心,亦誘他人陷溺其心。第三句,邪是邪僻,離是背叛。邪僻的言論必是離經叛道的。凡是言偽而辯,似是而非,訐以為直,以及一切惑世亂民的言論,都是邪辭。第四句,遁是逃避,窮是困窘。人之言假如妄而不實,一經究詰便將理屈辭窮。諸如文過飾非,閃爍逃避顧左右而言他的話,都是遁辭。總之,詖辭之“蔽”,淫辭之“陷”,邪辭之“離”,遁辭之“窮”,都是由於不合理的言論思想而形成的弊病。語云“言為心聲”。言有病,正表示心有病。詖,淫,邪,遁,是言之病;蔽,陷,離,窮,則是心之病。孟子列此四者,不過舉其大端而言之耳。


言由心發,由其言可以觀其心,故知言實即知心,知心亦即知人。孟子書中記載很多“知人論世”的話:


1.告子以為仁義乃矯揉人性而成,人性中並無仁義。故孟子斥之曰:“舉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矣。”
2.依許行之道,物之大小長短輕重同則價同,他只計數量不顧品質.故孟子曰:“從許子之道,是相率而為偽者也。”
3.孟子謂宋牼以利說諸侯,將使“君臣父子兄弟終去仁義,懷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
4.孟子謂張儀,公孫衍:“以順為正,妾婦之道也。”
5.孟子謂:“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
6.孟子稱;“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告者也;孔子,聖之時者也。孔子之謂集大成。”


凡此等等,都是孟子“知言”的實例。孟子認為“邪說誣民,仁義充塞,則率獸食人,人將相食。”他看出思想言論的紛歧邪亂,業已造成“觀念的災難”,所以便挺身而出,發其隱蔽,明其誠偽,正其得失;他要“正人心,熄邪說,距詖行,放淫辭”,以繼承三聖(大禹,周公,孔子)的志業。由此可知,孟子的知言,除了闢異端,熄邪說,嚴辨人禽,義利,王霸,夷夏之外,是更有他積極麵的端正人心之趨向,以弘揚聖人之道與平治天下之使命感的。

 

第二節 養氣:氣由心持,以心養氣


“知言”,是遮撥邪說,詮表正道。“養氣”,則是涵養道德的勇氣,樹立中心的自信,以期任天下之重而無所疑懼——此即孟子所謂“不動心”。而養氣之道,在於“自反,持志,直養,集義”。此四者實相因相成,但為說明方便,仍分別簡述如下:


一,自反


“自反而縮”,“反身而誠”,乃是培養浩然之氣的樞機。自反而縮(縮,直也)表示行事無所愧怍,故能理直氣壯而無所餒。反身而誠,則無隱曲,無疑懼;如此,自能成就人格的“直,方,大”。平常我們承擔一個責任,雖然亦往往有一種自信,而彷彿無所疑懼,但一到生死成敗的緊要關頭,原先的自信便動搖起來,而有所疑,有所懼了。究其原因,只為當初所發的,實只是血氣與意氣,只是“氣魄承當”。在此,並沒有通過理性良知之反省自覺,不是“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義理之勇。唯有通过“自反”的工夫,反身以循理,始能生發真實的信念與舍我其誰的氣概,此之谓“以理生氣”。這樣的“氣”,纔能浩然。


二,持志


孟子認為“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故曰持其志,無暴其氣”。“志”,是心之所向,亦是心所存主。志即是心,心可以約束氣,引導氣,所以志為氣之帥。此所謂“氣”,簡單地說,是意指我們地生命力。視,聽,言,動,都是氣的作用,氣充滿於我們形體的每一個地方,所以說“氣,體之充也”。志既然是氣之帥,氣就應該隨着志走。志之所向,生命力必隨而從之,就像士卒隨從將帥而用命一樣。所以說“志至焉,氣次焉”。(次,舍也,止也。)但生命本身常是盲動的,當氣失其平,生命力便將橫肆泛濫,所以持志的工夫,除了積極面的“持其志”,消極面還要“無暴其氣”(不能使氣乖舛纷驰,横肆泛滥)。氣,好比是水,“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人如果橫肆濫用其生命力,亦會像水之無防,舟之無舵;終將隨暴雨而成災,隨狂濤而覆沒。反之,能持守其志,則有所主於中;能無暴其氣,則無所放縱於外。中有所主則氣愈充,外無所放則志愈固。以志帥氣,內外交養,氣便浩然充塞了。


三,直養


何謂“浩然正氣”?連孟子自己亦覺得“難言也”,所以分為二句來說。首先他說:“其為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而無害,則塞於天地之間。”大而無限量謂之至大,剛而不可屈撓謂之至剛。依趙注,直養而無害,是“養之以義,而不以邪事干害之”。人能本着“天所與我”的仁義之性,以率性修道,內充外擴,而不以人為桎梏加以干擾,不以私意欲念加以妨害,則道德的勇氣必能日臻浩然剛大,而充塞於天地之間。


四,集義


孟子又說:“其為氣也,配義與道,無是,餒也。是集義所生者,非義襲而取之也。”義,是我們性分中所固有的。道,即率性之謂。由心所發的浩然之氣,其全幅內容都是“配義與道”的,失去義與道,氣便餒乏不振,無法達到浩然。而浩然之氣之所以存有,則是“集義”所生者。所謂集義,是隨時表現內心本有之義,以行其所當為之事。所以人的每一步生活,隨着內在的道德性(仁義禮智之性)走一次,便是集義一次。“集義所生”,是說浩然之氣,乃是在“隨時表現內心之義"中,自然生發而出。所以——
1,縱貫地說,集義是不間斷的,並非偶一為之。故孟子曰“心勿忘”,又曰“必有事焉”。這裏所謂必有事的事,即指“集義”而言。
2,內在地說,集義是表現內心本有之義,並非向外襲取而來。故孟子曰“勿助長”。若助长,便是“義襲而取”,是“義外”。
總之,“集義”工夫是內發的,而非外鑠的。我們千萬不可把集義的“集”字,看做外在的積集。外在的積集是無根的,有間斷的。無根便是“義外”,是“行仁義”,而不是“由仁義行”。有間斷便是“忘”,而不是“必有事焉”。像這樣隔斷心性之源,而又“一曝十寒”,如何能算是“集義”?當然無法把氣養得浩然充塞。
在上一節,我們曾經指出孟子講知言,是對應告子“不得於言,勿求於心”而發。而孟子之養氣,則是應對告子“不得於心,勿求於氣”而發。孟子對告子前二句“不得於言,勿求於心”的說法,不予認可。因為理有未得,就應該反求於心。豈可既失之於外,又遺於內?而且“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求則得之”,豈又置之而不思不求之理?孟子之重視“知言”工夫,正是要“求於心”以“得於言”。
至於後二句“不得於心,勿求於氣”,雖經孟子判為“可”,但亦只是從“無暴其氣”的意思上,認為告子這二句話可以消極地無病而已。所以朱注云:“可者,亦僅可而未盡之辭耳”。說其可,是因為在“理不得,心不安”之時,若徒然求助於氣則“氣壹則動志”,内心將益發不得安寧。但理終須得,心終須安,而心與氣亦不能任其相隔而不相貫。氣是力量而不能自主,它必须如士卒之聽命於將帥,而為志(心)所使用。因此,孟子乃有“以志率氣”之論。如上所述,通過“自反,持志,直養,集義”的工夫,就可以培養出剛大浩然之氣。此即本節標題所謂“氣由心持,以心養氣”。氣由心持養,跟從心領導,即可以發出正面的作用,以成就事物,創造價值。


若依告子所說,則將是“是非不問,治亂不聞”;說他高,似乎是太上忘情;說他低,則不過是痲木不仁而已。因為強制其心則心將死,壓抑其氣則血亦凉。如此,則人間哪還有道德仁義之實踐?哪還有人文價值之創造?何況“心”本是個悱惻明覺,豈能強制得了?“氣”本是個運而無積的生生之動勢,又岂能壓抑得住?由此可知,只有遵依孟子“養氣”之論,乃能使充滿於吾人之身的氣,循志為用而盛大流行。這是孟子所開闢的道德實踐之一大途徑。在舉世人類最缺乏道德勇氣的今日,“以志率氣”,“以理生氣”的道理,尤其有它極其警策的意義。

 

第三節 從知言養氣到不動心


公孫丑問:“夫子加齊之卿相,得行道焉,雖由此霸王不異(不足怪異)矣。如此,則動心否乎?”孟子答曰:“否,我四十不動心。”


所謂“不動心”,既是心不搖惑,無所疑懼之意。孟子“四十不動心”,與孔子“四十不惑”,在道德修養得進境上是一樣的。一個人面對重責大任,而能心不搖惑,無所疑懼,這當然是一種大勇。所以公孫丑認為不動心的孟子,遠過於古代的勇士。勇士必能養其勇;然後乃能臨危不避,臨敵不懼。但各人養勇之道並不盡同。依孟子之說----
1.北宮黝之養勇,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視刺萬乘之君,若刺褐夫”。這是凌物以輕之,以養其必勝之志而達致的“勇凌於物之不動心”。
2.孟施舍則抱持一無懼之心,唯力是用,故曰“豈能為必勝戰哉,能無懼而已矣”。這是信勇之在己,以養其無懼之情而達致的“恃己無懼之不動心”。
孟子雖說“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賢”,但孟施舍之恃己守氣,比北宮黝之強凌於物,實在更得養勇之要。
但勇士恃己無懼之不動心,仍然是氣的作用,而不是發自義理的不動心。所以“孟施舍之守氣,又不如曾子之守約也”。所謂守約,即“反身循理以守義理之要”的意思。曾子說他嘗聞大勇於孔子:“自反而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縮,直也。惴,恐懼也。縮不縮,以理言;惴與往,以氣言。理直則氣壯,理不直則中心愧怍而氣先沮喪。而勇之所以為大,正因為它根於義理之故。君子“義之與比”,唯理是從,所以雖面對千萬之衆,亦能勇往直前。這種通過理性良知之反省自覺而達致的不動心,是“反身循理之不動心”。這樣的不動心,才是真實而可貴的。而孟子自己“以志帥氣之不動心”,即使本於曾子的守約而推擴發揚出來。
告子雖然先孟子而不動心,但告子那種“不得於言,勿求於心;不得於心,勿求於氣”而達致的不動心,乃是“克制其心之不動心”。像這樣“心與言不相干”,勢必是非不問;“心與氣不相貫”,勢必治亂不聞。一個人若只願硬把捉一個虛靜的心,全不管外面世界,全不思承擔責任,試問,這樣的不動心,又有什么可貴?孟子不安於此,不忍於此,所以必須進一步講“知言,養氣”。


孟子的“知言”,是原於盡心知性知天,出於以天下為己任之操危慮患,而顯發為人禽,義理,王霸,夷夏之辨。通過此知言之工夫,才能了解世間各種思想言論之是非得失,及其從何而生?對何而發?所當者何處?所蔽者何在?如此而後,乃能不為偏邪之言所惑,而動搖了自己的思想立場與中心信念。進而亦才有“立言”之可能。


孟子的“養氣”,是持志帥氣,配義與道,由自反而縮,反身而誠,中道而立,俯仰無愧,而顯為泰山巖巖之大人氣象與舍我其誰之精神氣概。通過此養氣之工夫,乃能具備浩然充塞的道德勇氣,以面對艱危險阻而加以克服,進而承當責任以“立德”“立功”。明乎此,乃是孟子通過知言養氣工夫而達致的不動心,實是“不憂,不惑,不懼”,“不淫,不移,不屈”的不動心。到此地步,始能全幅顯露其生命中的英氣,盡情放射其生命中的光輝。


孟子說過,“人之德慧,恆存乎疢疾。獨孤臣孽子,其操心也危,其慮患也深,故達”。我們處此艱難憂患之世,面對國家民族與歷史文化,人人都該是“孤臣孽子”,以是,人人都該“操心危,慮患深”,以磨練出我們的德慧術知與道德勇氣,為中國文化的光大發皇而盡心盡力。然中庸云:“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換句話說:苟非其人,道不虛行。我們如果真想充備“是其人”的資格,以期行道淑世,則孟子“知言,養氣”的工夫,必不可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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