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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住宅租用合改
2016-03-30 | 阅:  转:  |  分享 
  
私人住宅租用合同

出租方:身份证号:

租用方:身份证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在私人住宅租用期间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三角线工程处宿舍8号楼4单元38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将租赁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完好,防盗门完好。

三、乙方在租用期间只能作为生活居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

四、租赁期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共个月。租用期满,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续期租赁事宜,乙方如需要续租,则必须在租用期满前30天内与甲方重新签订新的租用协议。

五、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含冬季暖气费。房租先付后用。提前预交6个月房租,计人们币(大写:陆仟元整)元。第一次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甲方收到房款后开据收条(不开发票)。中途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视为违约。

六、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的安全完好及租用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保证金金额为500元(大写:伍佰元整,主要考虑需要后付的水电费、物业费及附属)。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交齐保证金。租用期满后,乙方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其物品,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乙双方确认屋内物品无损坏后,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七、乙方在租用期间的天燃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用自己及时缴纳;乙方在租用期间的水费、电费、卫生物业费(按照电表、水表、物业费费用)在下一个房费缴纳时同时缴纳给甲方。乙方在居住期间,如发生水管、暖气漏水,下水道堵塞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

八、乙方在租用期间保证在租用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符合中国的法律及内蒙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做任何违法行为。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保证室内外清洁卫生,不大声喧哗、酗酒、不影响邻居的正常生活。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将租用的房屋及物品转租。并爱护租用的房屋及室内装修、家具、电器等,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或家具、电器受到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如每天按规定关闭天然气总阀,洗澡拔下热水器插头等)。

十、在租用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都需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均构成违约。

十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双方约定为:1000元(大写:壹仟元),若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的保证金,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及1个月房租)。

十二、凡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管辖权的政府有关部门诉讼。

十三、房屋因不可抗力(如特大自然灾害,地震等)原因毁损和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协议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十五、本协议共有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付款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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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王瑞合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