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与“房贷利息抵个税”相关的文章强势刷屏朋友圈。这个年前就曾经火过一回的话题,现在又成为热点,是因为它在记者会上被财政部长楼继伟提及了一下。大家激动不已,抵扣个税,可是关系到每个人的钱包呢! 可想深一层,税收制度,在任何国家,都不能做到完全公平。一旦涉及到公民收入,国家就不得不格外谨慎,防止制造新的不公平。此次减税,真正实惠了谁?要想设计一套合理的抵扣方案,这里面还有四大疑问,有待决策者思考。 疑问① 抵扣受益人群有哪些? 很多人担心,房贷利息抵扣个税是在用全民税收救济富人,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中国能买得起房的人,就算是在小城市,手里至少也得有个几十万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221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1894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9320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9438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4544元。
疑问② 税收单位是个人还是家庭? 说到抵扣个税和补贴,问题来了,该把抵扣分配到每个纳税人,还是每个家庭呢?现在,我国税制是落实在每个纳税人。但我们知道,家庭的钱是合在一起支出的,而夫妻二人收入差距可能很大。同样的总收入,夫妻收入差距越大,家庭纳税额就越多,这就造成了税收的不公平。
疑问③ 如何计算抵扣金额?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依照去年的草案提出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果扣除社保公积金后你月净收入5000,应税收入=5000-3500=1500,应纳税额=1500*3%=45元。你的房贷月供是2000元,其中本金1000元,利息1000元,抵扣就是从应税收入里减去你的房贷利息部分。执行抵扣政策后,应税收入=5000-3500-1000=500,应纳税额=500*3%=15元。抵扣为你节省了30元。当然,这里只是最简单的举例,由于个税是阶梯制缴纳,所以你的收入越高,抵扣所节省的金额就越多。
1、历史利息能否被抵扣?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已经还了几年的利息,现在允许抵税了,我过去交的利息,能平摊到今后的还贷期里抵扣吗?国外的例子可供我国借鉴。日本的抵扣政策是只能抵减10-15年限的房贷,并不能全部抵减。笔者认为,过去的利息能否抵扣,要看税务部门核算起来难度大不大,现在咱们还不得而知。 2、每月利息不一样,怎么办?不管是用等额本息还款还是等额本金还款,每月所还利息都是不一样的,等额本息还款法下,开始几年所还利息比例稍微多一些。在计算抵扣利息时,如果以当月实际利息计算抵扣额度,则每月的应税收入都不同,决策者应考虑的是,计算复杂度是不是在税务机关可承受范围内。如果把总利息除以还贷总月数,把利息平摊到每个月,那计算就容易很多,同时也很方便把历史利息纳入抵扣范围了。荷兰就采取按月抵扣的办法:只有当纳税人按月进行分期付款偿还贷款的时候才可以进行利息抵税。 3、抵扣利息有没有上限?房贷利息,有的人多,近万元,有的人少,只有一两千元,应不应该有限制?如果限制过高,又成了“劫贫济富”;如果限制过低,本应享受优惠的中等收入者就没有机会了。被誉为“北欧共产主义”的瑞典规定,根据利息金额不同,抵减比例不同。笔者认为,抵扣应该有限额,否则,富人贷款千八百万,月供利息几万块,都被抵扣掉了。决策者也应综合考虑不同群体的收入和生活成本,设置一个合理的抵扣限额。 疑问④ 如何划定优惠范围?
2、面积:跟价格一样,这是从另一个角度把豪宅排除在外,超过某一面积的房子,也不应该有抵扣资格。 3、第几套:就连万恶资本主义的美国,也对抵扣套数作了规定。美国要求抵扣项被限制为有主要住所或第二住房担保的债务的利息且只有一定范围内的利息是可以抵扣的。为把税收优惠给予最需要的人,做到“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可以规定只有首套房贷款利息才能抵扣。 总之,要想让一项减税政策成为惠民好政策,必须要做的是平衡各方利益,不偏不倚,通过完善各项细节,让政策切实可行。笔者预计,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具体方案,在年内一定会出炉,那时我们再看决策者是如何做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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