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好消息! 绝对是好消息啊! 和盟妹子一样没结婚的青年赶紧看过来! 你们操心的婚产假终于定了! 而且,贵州的婚假、产假、陪护假都只增不减! 只增不减! 只增不减!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此处应撒花!!!!) 3月31日下午,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婚假一律13天;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方产假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延长60天,男方护理假延长8天,共15天。新条例从公布之日(3月31日)正式施行。 同时,在享受以上假日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晋级、晋职和提薪。 还好年前忍住了没结婚啊, 说得跟你好像有对象似的, 不管了,先来看看未来你会享有哪些福利吧! ﹀ ﹀ 好消息一:延长婚假此次修正案中备受关注的一项是: 不管你是否晚婚, 贵州婚假统一延长10天, 加上国家法定的3天, 贵州人的婚假一共13天! 当然,这里的“日”,指的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也就是说,13天的婚假,包括周六周日以及其它法定假日。 大贵州好人性化~ 国家取消的晚婚假, 大贵州给我们补了! 好消息二:延长产假除了婚假延长优生优育之外, 产假和护理假也有相应的延长。 不管你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 产假同享延长60天, 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58天。
一共可以休15天。 女同胞也别不平衡, 毕竟这也是为了更好地照顾麻麻和宝宝嘛。 好消息三:独生子女继续享受奖励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还有依法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 可以继续享受奖励及优惠政策。 但是,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如果生育了第二个子女, 二女绝育户违反新条例规定再生育的, 停止原享受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待遇。 好消息四:再婚夫妇可生育共同子女如今社会上重组家庭也是比比皆是, 此草案也考虑到了他们的需求。 为了增进家庭福祉, 兼顾再婚夫妻个人生育数与合计子女数, 允许再婚夫妻至少可以生育一个共同子女。
新条例在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前提下,考虑到一些家庭的实际情况,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具体要求是这样滴 ﹀ ﹀ 1、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2、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两个子女的; 4、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子女,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我大贵州13天婚假、158天产假以及15天护理假。 和其他省份的婚产陪护假相比, 还是算很多的辣! ▼瞅瞅全国其他省份的婚假产假以及陪护假
这么好的事情, 是不是简直无法控制内心的狂喜呢? 虽然结婚跟宝宝没啥大关系, 但此时此刻,宝宝的内心是满足的。 不说了, 请假找对象去了...... 各位小主们,结婚吧!生娃吧! 休假吧,点ZAN吧! 贵州微联盟整理 转载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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