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计的本质:是对某一经济组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形成会计资料,通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作出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实行会计监督,其目的是实现最有经济效益。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狭义的会计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立法程序颁发施行的会计法律,即《会计法》 我国的第一部会计法是1985年1月2 1日。 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 1、会计法津 2、会计行政法规 3、会计制度 4、地方性会计法规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会计工作管理方式: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以下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总会计师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格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可靠性要求,2、相关性要求,3、明晰性要求,4、可比性要求,5、实质重于形式要求,6、重要性要求,7、谨慎性要求,8、及时性要求。 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1、依法建账,2、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规定。 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简答、多选)
1、 款项是指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会计制度即以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 什么是记账本位币:(判断题) 是指日常登记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用以计量的货币,也就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业务时所使用的货币 (多选)货币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 (选择)原始凭证有不同的种类,按照原始凭证的来源,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按照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可分为一次性原始凭证、累计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按照原始凭证的经济业务类别,可分为款项收付业务原始凭证、出入库业务原始凭证、成本费用原始凭证、购销业务原始凭证、固定资产业务原始凭证、转账业务原始凭证等。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原始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派工单不属于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包括内容:(简答、多选) 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员的姓名;经办经济业务事项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经济业务事项名称;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和金额。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下列的基本要素:(多选) 1、填制凭证的日期;2、凭证的名称和编号;3、经济业务摘要;4、应记会计科目、方向及金额;5、记账符号;6、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7、真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签名或印章。 会计账簿的主要作用:(简单) 是对会计凭证提供的大量分散数据或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以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的情况,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检查、分析和控制单位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会计账簿包括:1、总账(使用订本账);2、明细账(采用活页账);3、日记账(使用订本账);4、其他辅助账簿。 登记账簿的基本规则如下:(简单)
1、 财务会计报告:(判断)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选择)1、会计报表;2、会计报表附注;3、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简答)
1、 财产清查的意义:(简答) 通过清查,可以发现财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查明原因,改善经营管理,保护财产的完整和安全;可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以便查明实存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并查明不符的原因和责任,制定相应措施,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会计档案包括:(简答、多选)
1、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 销毁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是:1、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专人负责监销。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会计监督体系的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题的社会监督和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 (多选)社会监督是对内部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监督行为的独立性和有偿性;政府监督是对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强制性和无偿性。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简答) 是指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定,达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定与方法。这是单位内部为保证会计秩序、防止有关部门人员故意违法、预防单位内部管理失控的重要会计监督制度,其本质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简答)
1、 单位内部控制措施主要有:(多选)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2、授权审批控制;3、会计系统控制;4、财产保护控制;5、预算控制;7、运营分析控制;8、绩效考评控制。 (多选)常用的控制方法还有:内部报告控制、复核控制、人员素质控制等。 财政部门是《会计法》的执法主体,是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实施主体。 实施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简答)
1、 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概念:(判断)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的一种监督制度。 (选择)一个单位是否需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寂静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 代理记账的概念: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代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会计业务。 设置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事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 持有会计从事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阶级过六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是指对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组织,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二是适应性;三是灵活性。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 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考试期间有违记行业的,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总会计师的地位: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参与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的参谋和助手。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交接申请;2、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3、移交点收;4、专人负责监交;5、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两种法律责任形式:(选择)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制的形式有两种,(选择)即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选择)一是犯罪;二是刑罚。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私设会计账簿的;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 (单选、判断)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依照前述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上述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商业银行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商业银行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章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行为;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支付结算活动时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包括:(多选)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3、银行不垫款原则。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后,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过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银行结算账户具有以下特点: 1、办理人民币业务;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3、是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重点) 1、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3、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原则;4、守法原则。 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多选)
1、 基本存款账户的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范围,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账户主要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多选) 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改造资金;3、财政预算外资金;4、粮、棉、油收购资金;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期货交易保证金;7、信托基金;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住房基金;12、社会保障基金;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1、设立临时机构,例如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例如建筑施工及安装活动等;3、注册验资、增资。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实际有三项功能: 第一,活期储蓄功能;第二,普通转账结算功能;第三,通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多选)票据的概含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权、发票、提单等;狭义的票据公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 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票据的特征: 1、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2、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5、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 票据的功能: 1、支付功能;2、汇兑功能;3、信用功能;4、结算功能;5、融资功能。 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非基体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票据权利的时效: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人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行为。其中包括: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本票自出票日起两个月内付款人提示付款;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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