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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国税·税官说税----《职工薪酬纳税调整专题(必看)》

 刘刘4615 2016-04-02
2016-03-21 重庆涪陵国税局 涪陵汇算清缴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之四
  
 一、适用对象
本专题适用于所有汇算清缴纳税人。
二、内容概括
在刚刚公布不久的总局2016年3号公告中规定,只要《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中涉及的项目在会计上发生了相关支出,不论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均需填报此表。因此本专题着重就此问题进行辅导。
三、重点难点
1.工资薪金扣除总体原则是据实扣除,并且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进一步明确了工资薪金与福利性补贴的差别,便于纳税人更准确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确认。
2.在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927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了企业发放的职工交通补贴和供暖补贴可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里的规定是将职工交通补贴和供暖补贴认定为职工福利费。 
3.关于汇算清缴工资薪金表格填写。以前纳税申报表附表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只要纳税人没有发生职工薪酬的纳税调整,那么便可以不用填写这张表格。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的新要求:从2015年度的汇算清缴起,即使纳税人没有进行纳税调整,但只要纳税人在会计上发生了相关支出,也必须填列这张表格。
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有纳税调整,那么就应该填列账载金额、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如果纳税人没有需纳税调整,则只需要填列账载金额即可。
应该讲,正常经营的纳税人都会发生工资支出,因此A105050这张表在今年的汇算清缴中,成了纳税人必填的项目。
4.同时需注意几个按照扣除比例填报的数字。“职工福利费”、 “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依次分别是14%、2.5%、2%、5%和5%。
在填列这些科目的税收金额时要注意不是完全按照实际发生额,而是按照实际发生额和“工资薪金支出的税收金额”×扣除率的孰小额。
5.工会经费还应注意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即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才能进行税前扣除。
四、填表小贴示
涪陵国税·税官说税----《职工薪酬纳税调整专题(必看)》

五、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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