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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思辨与反驳:从洛克的「人格同一性」到康德的「自我意识」

 鲤鱼山九龙门 2016-04-02
编者按:这是一篇由慧田君约稿,哲友千山执笔的文章;两位宝宝都是在繁忙工作之余纯粹凭兴趣而为,全文7千多字,从起草到定稿长达一月之久,也欢迎三观一致的其他宝宝们任性赞赏;转载者请注明来自微信第一原创哲学公号「philosophs」。

简要:本文在前面部分介绍人格同一性概念的提出以及人格同一性所依据的标准,并在随后对这些标准逐一的进行分析和否定,然后得出人格同一性的标准应该与康德的先验自我意识有关。

在本文的进一步表述中,把先验自我意识拆开为先验意识和自我意识,仍旧保留经验意识。并把人格与自我区分开来,否定人格的同一性,肯定自我的同一性。

并在最后部分通过对自我意识特征的分析探讨新观点在实际案例中所蕴含的意义。

一、人格同一性问题的提出

我们自身很明确的知道“我”是存在的,就像笛卡尔说的,我思故我在,而且这种存在是有时间跨度的,不是说我只存在于一瞬间或者说一天,昨天的我与今天的我是同一个人。

当我在这里说是同一个“人”的时候,其实想强调的并不是同一个“人”,而是同一个“人格”。即今天的我和昨天的我拥有同一个人格。

当时洛克为了反对笛卡尔把“自我”等同于灵魂实体提出了人格及其同一性问题。笛卡尔作为一个二元论者,认为世界上有两种实体,一种是物质实体,一种是非物质实体,即心灵。

在他看来,我所能感受到的“我”等同于精神实体,即灵魂,物质会变化,身体会消亡,但是灵魂具有同一性,不会随物质的毁坏而消失,“我”的同一性,或者说人格的同一性就等同于灵魂实体的同一性。

但是在洛克看来,笛卡尔的这个观点是有问题的,首先,灵魂实体这个东西即便存在,也是不可知的,它是一个推论的产物,不能被我们直观的感受或者反省。

以这样一个不可知的东西来确定说它是自我同一性的基础是非常缺乏说服力的。

洛克认为需要一个新的说法来解释这个问题,所以就提出了人格同一性这个概念。

探究人格同一性的意义,从实用主义角度来说,是因为,我们要确立社会生活中道德和法律行为的主体,我们需要一个接受道德和法律赏罚的主体。从形而上的角度来看,是要探寻我们之所以为我的标准以及我的本质为何。

需要注意的是,人格与人是两码事,前面讲的时候已经有过提示。什么是人呢,洛克说:

“大多数人所意想到的人的观念,并不单独由一个思想或理性的存在的观念造成的,而是一个一定形状的身体与之相连系着才构成的。如果人的观念是这样,那么人的同一性必定是同一的连续的身体(不至于突然改变了)与同一的非物质的精神共同构成的。”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人必须同时包含人的身体和人的精神,人是一种高等的动物,是人的特质的集合。我们不会承认任何没有人的身体的物体为人,也不会承认死去了的只剩下身体的尸体为人。

人格的观念与人的观念不同,它并不强调身体,强调的是有理智、能思想。他说:

在我看来,所谓人格就是有思想、有智慧的一种东西,它有理性、能反省,并且能在异时异地认自己是自己,是同一的能思维的东西,在存在上具有连续性和同一性。

什么是“同一性”,“如果把一件事物在某个时间和地点存在的情形,同其在另一个时间和地点时的情形加以比较,我们便形成同一性和差异性的观念。”同一性意味着一件事物在经历了时间和空间的变化后还保持他自身。

同一性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我们所认为的有同一性的那些观念,在经历了时间和地点的变化后与以前相比完全一样,没有变化。

注意这里指的是我们对于事物的观念没有变化,而非事物本身没有变化,实际上任何事物时时刻刻都在变化。

所以,洛克认为,人格的同一性,不同于实体的同一性,也不同于人的同一性。人格的同一性意味着,人格能够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认识自己为自己、为同一的有思想物。

二、人格同一性的标准

绝对人格同一性的基础是什么?或者说,人格同一性所依据的形而上的标准是什么?现代大多数人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标准上:

1.以灵魂为人格同一性的标准;

2.以肉体为人格同一性的标准;

3.以人格为人格同一性的标准;

第一个标准,是承认有非物质实体灵魂的存在,并以灵魂的同一性作为人格同一性的基础。

实际上我们知道洛克就是为了反对这点才提出人格同一性这个概念的。但是我相信在那些相信灵魂不灭,或者相信轮回存在的人眼里,这个标准可能更为他们所认同。

但是从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本文的讨论会避开这个话题。

第二个标准,以肉体的同一性作为人格同一性的标准。就是说人格的同一性之所以得以保存,是因为我们从小到大有同一个肉体。

而且,肉体上不同的部分不是同等重要的,比如说,我们失去一条手臂,这时候失去一条手臂的我跟之前的我还是同一个人格,我还是我。

甚至于说是,失去了四肢、五脏六腑、骨骼,只要能维系我的生命,我就还是我。

什么最重要呢,什么部位被损坏后我就不是我了呢?大脑,我们相信这是意识发生的部位,是存储我们的记忆,决定我们的信仰和性格特征的地方。

但是肉体的标准或者干脆说大脑的标准面临很多问题,了解过多重人格的人都知道,在一个人身上,可以表现出不同的人格,双重人格、三重人格、甚至十几二十多个人格。

有一本书《二十四个比利》,是一本人物传记,书中的主人公比利由于小时候受过继父的虐待,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发展出了很多个人格,统计出来的有二十四个,不同人格的记忆、性格特征和信仰完全不同,分别能导致他做出不同的行为。

他的案例在当时引出了很大的社会轰动,因为他在一些人格下做出了一些犯罪的行为,包括抢劫和强奸,但是事后他不承认自己做过,也不记得自己做过。

后来官方请了当时非常著名的几位心理学专家对他进行会诊和精神上的鉴定。

最后得出的结果就是他确实有这样的多重人格问题,法律上最后判定他无罪,并让他接受心理上的治疗。

在此案例中,比利只有一个大脑,但却在不同的时间段有不同的人格表现,似乎身体的同一性并不能保证人格的同一性。

我们也可以在这里看到探究人格同一性问题的实用性,关系到我们作为一个个体的时候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关系到立法和法律的执行。

以大脑的同一性为标准还面临一个问题,假如有一个人名叫甲,甲的身体还是他的身体,但是,甲大脑中以前的记忆被清除了,而植入了另外一个人乙的记忆,这时候,拥有甲以前的身体的这个人是甲还是乙?

我们想象一下,甲在植入乙的记忆后会认为自己是乙,会回到乙的家,拥抱乙的家人,去乙的公司上班。此时他所展现出来的人格肯定不是之前甲的人格了。

当然人格的同一性以身体为标准还会有更严重的问题,在后面红房子、绿房子的思想实验中还会对此进行反驳。

我们在刚才提到记忆的时候可能会有人意识到人格会不会跟记忆有关系,实际上在洛克看来,人格的同一性就是记忆的同一性。

这个观点在后来经过发展,成为我们刚才在前面提到的第三个标准,即人格的标准。

就是说,以人格的内容作为人格同一性的标准,比如记忆、欲望、信仰等,这样看起来似乎也很合理。

与人格相关联的有两个东西,一个是意识,一个是记忆。如果只有记忆没有意识,那么这个人跟电脑没什么区别,只是信息的存储器。

而即便是有意识,但是如果改变了记忆,比如说,把一个人现在的记忆全部清零,输入另外一段记忆,这个人的人格也变了。

我们再假设,我们五岁以前的记忆只有五岁以前发生的事,假如在我们三十岁的时候,我们把我们五岁以前的事全部忘记了,不单是记忆,我们的性格也变了,我们欲望,我们喜好也变了。

那么也就是说,五岁的人格和现在的人格是不一样的,不具有同一性,虽然是同一个肉体。

但这明显与我们的常识相违背,虽然我们不记得以前发生的事了,但是我们可以肯定我们是一直作为自己存在的,我们并没有变成另外一个人,我们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并且这个存在是有时间跨度的。

从我们出生,一直到死亡,这是我们的生命过程,我们不能说自己时时刻刻死亡,又时时刻刻复活。

我们也不能说今天的我不用为昨天那个我做的坏事承担责任。这是我们探寻人格同一性的意义,必须有同一性,无论是从个人和社会利益角度出发还是从我们最直观的感受出发。

在上面的例子基础上我再做进一步的假设,假如,那个人是从五岁突然变成三十岁的样子,怎么变成的,可能是一些外界的物理手段,比如某种黑科技,或者组成他身体的物质的量子的随机移位,当然这个概率是非常非常非常低的。

总而言之这个人睡了一觉,第二天就是三十岁的样子了。那么他还是同一个人吗?或许你会说是同一个人,同一个身体,同一个人嘛,五岁的张三与三十岁的张三嘛。

但是,他今天醒来之后的人格还是昨天的人格吗?就像前面说的,这时候三十岁的他没有任何五岁的记忆的,性格、欲望、信仰完全不同,你会相信他们两个是同一个人吗?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以人格内容作为人格同一性的标准是违反我们的直觉的,随着人格的内容变化的时候,我们人格的同一性并没有变,这本身是一个矛盾。

在我看来,以人格的内容作为人格同一性的标准,还有一个潜在的问题,当我们把人格内容提取出来,包括记忆、信仰、性格特征等等,比如有一天科技足够发达,我们可以把包含这些东西的信息储存到一个小的芯片里,然后把这个芯片放到一个机器人身上,或者另外一个生物体中,我们的人格是否就可以因此而得到持续的存在呢?

在我看来,这里是有潜在的问题的。即便机器人是有意识的,可以感受这些信息。

但是,由于处理这些信息的器官不同,人格会不会也因此而改变,人格的同一性会不会因此而被破坏。

就是说,这些人格内容,在你的大脑里是你,但一旦被提取出来放置到另外一个器质中后,即便这个器质被放入人格内容后有意识,能处理和感受这些人格内容,但仍不能保证这两者拥有同一个人格。

那些寄希望于科技的足够发达来获得永生的人,应该好好思考下这个问题。

大脑总会衰老和消亡,或者一些意外损伤,如果想永生,人格内容和大脑的分离是唯一的途径,但这个途径能不能行得通,就像刚才说的,其实是存在疑问的。

三、红房子,绿房子

接下来要讲述的是一个思想实验,以及在这个实验的基础上引发出来的问题,能让我们更近一步的看清楚上面三个标准所存在的问题。

假设有一天科技足够先进,我们能够掌控最微观的物质的排列,比如原子、分子的排列。

有一种全息打印机,类似于现在的3D打印,可以通过某种途径获取某一件物体的全部信息,然后打印出来一个跟那个物体完全一样的东西。

假如我们用它来打印人体,就是相当于去复制一个人,复制人与原来那个人的相同性可以精确到分子层次。

我们设想一下我们自己就是那个被复制的人,当复制完成之后,是不是就有两个我?我是在问是不是有两个人格?

如果你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你肯定会相信,那个被复制的我和本来的我拥有完全一样的意识内容,两者的人格是完全一样的。

如果此时把本来的我杀死,我还可以继续拥有自我意识,我的人格能得以持续的存在。

复制我和本来的我,拥有相同的身体,拥有相同的记忆,拥有相同欲望、信仰等等。只要是物质能决定的,一切都相同。

如果你不是唯物主义者,你像笛卡尔一样相信灵魂实体的存在,那么就让你们两个灵魂也一样,万能的上帝看这个复制人可怜,给了它一个和本来的你的灵魂完全一样的灵魂。

假设上面的实验步骤是在原我(慧田哲学注:为了叙述方便,在后面的叙述中我把本来的我简称为原我)昏迷无意识的状态下进行的,复制我此刻也是无意识的。随着实验的进行,实验人员把原我和复制我分别安置在一个红房子和绿房子中。

如果此刻你仍执着于原我的话,或者说原我与复制我让你感觉不平衡的话,我们让实验人员打印出两个复制我,把原我毁灭掉。

这样的话实验室里有复制我1号和复制我2号,实验人员把复制我1号和复制我2号分别安置在红房子和绿房子中。

现在问题来了,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了红色还是绿色?

首先我不可能即看到红色又看到绿色。但如果你认为这两个人都有你的人格,那事实就是你同时既看到了红色,又看到了绿色。

如果说我只能看到一种颜色,那么将无法解释为什么红房子里的我看到红色没看到绿色,也无法解释绿房子里的我只能看到绿色看不到红色。

在做进一步的假设,如果这两个人都活了下来,各自展开各自的生活,如果他们俩活的足够长,比如到了两百岁的时候,他们各自经历了非常多不同的事物,拥有不同的记忆、性格、喜好和信仰,这时候总不能还说这两个人都是你吧,不能说他们两个拥有同一个人格了吧。

所以,在人格的同一性问题上,这三个标准面临分裂的时候,是束手无策的。

此时我们要么放弃人格同一性,说人格同一性不存在,自我同一性不存在,要么说人格同一性不是由物质或者某种实体所决定得了的,即是说即便物质或者实体的完全相同也不能保证同一个自我。

四、新的看法,新的标准

我深切的感受到,人格同一性的关键并不在于影响或决定人格内容的实体,不管是物质实体还是灵魂实体,也不在于人格内容本身,而是在于我们能意识的能力。

当我说能意识的能力的时候,其实是在说先验意识。

这里把康德搬出来,即是要放弃前面所提到的标准,放弃灵魂标准、身体标准和人格标准,把注意力转移到康德的先验自我意识这里来。

先验自我意识本身是空无的,没有内容的,它在与经验结合后才得以被表达。

所以简单粗暴的把人格同一性归根于先验自我意识也是不对的,因为先验自我意识因其自身的这种空无性,我们不能说它对不同的人是不一样的。

只有经验自我意识才有差别,但经验意识也不能作为人格同一性的标准,因为经验意识时时刻刻在变的。那先验意识是如何影响到人格同一性的呢。

首先我们想象一个场景,假设有一个从未见过光明的人,他的眼睛在他一出生后就被蒙上了,丧失了全部的观察能力,许多年以后,让他和一个正常的人一同站到一间完全黑暗的屋子里。

这时候你问这两个人他们看到了什么,从未有过观察能力的人根本不能理解这个问题,“看”对他来说不存在。我们大概会说,他的眼睛是正常的,至少他有看的能力。

但实际上,在他的这种能力与经验结合之前,他是不具备看的意识的。但是当你问正常的人看到什么的时候,他会告诉你说我什么都看不到,或者说我只能看到黑暗。

我们意识到,虽然他们的眼睛都正常,虽然他们在当下的视觉内容上都为无,但是那个正常人还是比一直被蒙着眼睛的人多了某种东西。多出的这个东西,是不会随着经验内容的消失而消失的。

它在先验意识与经验物结合后就出现了,并有持续性(不可间断性)和同一性,不会随着经验物的变化而变化,我会说这个东西是构成自我的一部分,也是自我同一性的来源。

这种自我的持续性是什么意思,是说当其被激活以后,即是与经验物结合以后,比如自我的“看”的意识,一旦当我看到什么的时候,“看”的意识会一直存在,即便以后我失明了,即便我丧失了“看”的能力,但我仍有“看”的意识。

至于自我意识与记忆内容的关系,假设有一天你的记忆被清零了,清零这件事发生在你熟睡的时候,在你未醒之前,我们把你的眼睛蒙上,这时候把你放进黑色的屋子里,你是否具有“看”的意识。

我倾向于认为,还会有看的意识,跟从来没有看过世界的人,还是有差别的。

自我意识的持续性是无间断的,我们在睡眠的时候自我意识仍然存在,甚至昏迷或者成为植物人的时候,但是人格会在这些状态下消失。

自我意识会一直伴随到我们死亡,血液停止流动,肉体变得冰冷、不可逆转的损坏,这时候,自我才算泯灭。自我对我们身体的坚守要比我们想象的顽固得多。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不再认同人格等于自我、人格的同一性等于自我的同一性,我倾向于说,自我有同一性,人格不具备同一性。

还有,上面的论述已经把先验自我意识拆分开了,先验意识是先验意识,自我意识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先验意识在与杂多结合后的再分离。先验意识不能成为自我同一性的基础,经验自我意识更不能。

先验意识、自我意识和经验意识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先验意识的存在具有先验性和客观性,代表客观物质能被意识的特征;

自我意识具有同一性和非间断性,是先验意识在客观事物中的具体表达,其本身没有内容,代表一种具有指向性的意识能力;

经验意识是指意识所经验的内容,是不断变化的,不具有同一性,其不断的变化塑造着人格的演化。

自我意识还有一个特征,自我意识的封闭性,在下面一段中,基于这个特征的讨论会有些违背我们的常识。

在红房子和绿房子的问题中,即便打印出来一个和我完全一样的我,我们两个仍不具备自我同一性,我们拥有同样的人格,但是复制人对我来说不是我,是他。

当我此刻被杀死后,我就死去了,并没有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复活,即便复制人也有意识,但那是另外一个自我,他的自我。

但在外人看来,会以为复制人就是我,他会和我做出一样的行为和反应,他人无法区别他的意识是不是我的意识,就像他人无法了解我是否有意识一样,这就是自我意识的封闭性。不过在此时,他拥有和我同样的人格。

自我意识的同一性、不可间断性和封闭性是统一的,三者是等价的,可以相互导出。

接着上面的假设,我们再作进一步的设想,如果一个人死亡了,不管什么样的原因,自然死亡或者意外死亡。

他的遗体被保存起来,在未来的某一天,比如五百年后,通过科技手段,把他复活,他身体上受损伤的组织也恢复到他去世之前正常的状态。

我们会很直观的认为,复活后的这个人就是五百年前那个人。但是根据前面的论证,我得很遗憾的说,五百年前那个人在他死的时候就永远的死去了,被复活的人的自我意识不是五百年前那个人的自我意识。

为什么?因为自我的不可间断性。自我意识的体验是一件很私密(封闭)的事,在我们死亡的那一刻,我们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永远醒不过来了。

所以,那些在自己即将死亡时把自己的身体或者头颅冷藏起来,期望自己以后的某一天还可以复活的人是格外愚蠢的,更不要说那些试图寄希望于通过拷贝自己的记忆使自己永生的人,技术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都没有用,我们总难免一死,我们无法永生。

但自我不具有社会功用性,从实用主义角度出发,社会单元还是需要以人格为基础。

在我们与他人或者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人格代表了我们。人格在某一时期内具有稳定性,其改变是渐变的。

对一个在今天杀了人的罪犯我们不会因为他曾经乐于助人而原谅他,我们也不相信一个在某一天犯下错误的人以后每天都会犯同样的错误。

我们不放弃对一个坏人的希望,是因为有理由相信他能改变,不是简单行动的改变,而是稳定的人格的改变。

至于他本人,他永远都是他,但如果他曾经是坏人并不能说他永远都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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