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与2016年4月8日关于进出口物品的管控政策还没正式执行,6月1号两项新政再度重磅定音,自此海淘代购和人肉入境的时代是否已经结束?先来看中国海关总署又颁布了哪两号文件。
《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 # | 不予放行5种情形 |
---|
1 | 旅客当场不缴税 | 2 | 进出境允许范围内,但不能当场提交文书
| 3 | 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尚未报关或其它海关手续
| 4 | 物品属性内容存疑,需提请有关部门认定/鉴定/验核 | 5 | 按规定暂不予放行的物品 |
备注:以上五种情形海关暂不予放行,可以暂存。
《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 第19号公告表明中国海关旨在对进出境快件进行更有效的监管。在第14号新政明显缩小了跨境电商的税收优势后,短期内会引起部分需求涌入人肉代购等非正规直邮等渠道。所以最新19号公告加上4月8号马上要实施的新政,目的是既要堵住人肉代购行李,还要严查邮政快递渠道。这几项政策的落实,大趋势可以视为是在严格控制各种非正规渠道的海淘,也可以视为严打海淘代购的一种信号,海淘代购人肉的时代是否即将终结??? 为避免我们出入中国海关时自用物品超量,接下来我们学习一下常用旅客行李在过中国海关入境时,关于的免税数量的界定。
http://www.customs.gov.cn/中国海关总署
常用旅客及行李物品 | 免税条件 |
---|
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 | 价值≤1000RMB 单价800—1000的限1件 | 烟草、酒精饮料(来往港澳台的内陆居民) | 烟200支 雪茄50支 烟丝250克 免税12度酒精饮料1瓶(0.75公升以下) | 烟草、酒精饮料(其它旅客) | 烟400支 雪茄100支 烟丝500克 免税12度酒精饮料2瓶(1.5公升以下) | 价值人民币1,000-5,000(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 中国公民连续在外满180天,远洋船员在外慢120天的人员可选1件免税 | 价值人民币1,000-5,000(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 其他旅客每公历年度内进境可任选其中1件征税 |
备注: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许进境和出境,自用系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用于商业性目的。 1、本表所称进境物品价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准,出境物品价值以国内法定商业发票所列价格为准; 2、除另有规定者外,超出本表所列最高限值的物品不视为旅客行李物品; 3、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途需用的第一项物品; 5、本表不适用于短期内多次进出境旅客(15日内超过两次)以及边境地区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