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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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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市政公用局

发布时间:2015-9-9????????阅读次数: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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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市政公用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供水、供热、公交、出租车、市政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燃气的产业政策及中长期发展目标、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城市供水、供热、公交、出租车、市政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燃气等工程立项、方案论证、设计审查、施工建设、预决算审批、工程验收等建设管理工作。???

(四)制定市政公用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及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并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五)承担城市供水管理责任。负责城市给排水和节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查审批;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超计划加价收费和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城市节水项目发展资金。

????(六)承担城市供热管理责任。负责城市供热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供热企业的资质审查、定级,发放供热许可证;监督检查供热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核定热价和热费收缴执行情况;推广供热行业的新设计、新工艺、新设备,提高供热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七)承担城市公交、客运出租车的行业管理责任。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建设、经营资质、营运乘务和设施管理;负责城市出租车经营资质、客运服务、检查与投诉等管理。

(八)承担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责任。负责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的审批;监督、检查市政工程设施施工情况及工程质量;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排水管线接装的审批;负责市政工程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质量检查、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市管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与维修。

(九)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责任。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内砍伐、迁移树木和改变园林绿化用地性质的审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新建改建项目中的附属绿地指标和绿化设计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并进行管理。

????(十)承担城市路灯管理责任。负责城市路灯设计、建设、施工、维护、管理;推广路灯行业的新设计、新工艺、新设备,提高路灯技术和管理水平。

????(十一)承担城市燃气管理责任。负责燃气企业、燃气工程建设单位、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及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及工程质量监督;对全市燃气行业的设施、设备、生产、贮配、运输和燃气用户实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二)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冬季清雪及夏季防汛排涝责任。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清扫保洁和废弃物清运与排放;指导监督县(市)区市政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检查、评比、竞赛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公用“110”指挥和调度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市政公用突发事件处置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处理市政公用设施报修和市民投诉、建议、纠纷等事宜。

(十四)负责市政公用系统财务、审计、人事、劳动、安全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本局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资源调查评估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群团组织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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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市市政公用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局行政管理、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信息调研、保卫、保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企业改革、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市政公用行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认证、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的其它行政审批事项。

(二)法规处

负责市政公用行业政策、法规调研、协调、起草、论证、申报等工作;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开展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承担并完成普法、依法治市等工作中的相关任务;负责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组织协调和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项目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会同行政监察部门对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承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工作。

(三)计划财务审计处

组织拟订局系统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监督城市维护费的使用;指导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抓好局系统内的财务管理,制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审、汇总局系统内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和年终决算;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经济责任审计。

(四)人事劳动安全处

负责机关及局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承担局系统职工教育、考核、培训、奖惩,劳动年检、劳动用工的管理、工资基金管理、扶贫解困、基金计划编制、奖金管理、职工劳动保险、保护、仲裁、鉴定及统计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监察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和制度;承担城市供水、供热、公交、出租车、市政工程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燃气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颁证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五)市政建设管理处

编制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建设工程立项、方案论证、设计审查、施工建设、预决算审批、工程验收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市场管理及市政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市管主次街路道路挖掘监督管理;负责市管道路、桥涵、路牌等设施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行业的技改管理、科研、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城市政建设工作;组织城市防汛工作。

(六)园林绿化管理处

参与拟订城市园林绿化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绿化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新建园林绿地和建成园林绿地的调整规划;制定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园林绿化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树木砍伐、占用绿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及项目的招标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先进单位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城市路灯规划、设计和维护管理工作。??

(七)城市管理处

参与拟订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城市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环卫专项经费的计划与审核;组织、指挥、协调城市垃圾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区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抓好城区冬季清雪工作;对各县(市)区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监察、评比。

(八)公交客运管理处

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的行业管理;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车发展规划以及公交、客运出租车的数量、承降点及停车场(站)的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对城市公交、个体线路的新辟、延长、更改进行监管;参与公交工程的立项、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抓好公交、客运出租车行业的规范化服务。

(九)供排水管理处

负责城市供水、雨污排水、污水处理、节水工作的行业管理和特许经营的实施工作;参与编制城市供水、雨污排水、污水处理、节水行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城市维护费计划内的城市供水、雨污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程项目;负责对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企业资质审查,对供水、雨污排水、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验证;对全市雨污排水设施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指导;指导各县(市)区的供水、雨污排水、污水处理和节水工作。

(十)供热管理办公室

研究拟订城市供热具体政策、办法和行政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建住宅、公共设施建设供热规划,参与供热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城市供热行业管理;对全市供热行业的供热质量、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实行严格的供热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依法实施供热特许经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供热专项资金的归集及使用政策;办理低收入困难家庭热费减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定测算供热成本、调整价格及热源建设费标准;推广供热行业的新设计、新工艺、新设备、新经验,提高供热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负责城区供热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信访接待处(市政公用“110”指挥办公室)

负责市政公用信访接待、管理工作;协调、调度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全局系统信访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咨询工作和信访工作人员岗位培训。

负责市政公用“110”指挥、调度工作;处理城市供水、供热、公交、出租车、市政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燃气的报修、投诉、建议、纠纷等事宜;协调处理市长电话室转办单的受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110”值班(宿)和应急职守等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联动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各应急队伍的协调、调度、演练等事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110”的业务指导、规范化服务的监督检查和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市政公用“110”系统网站的管理及行业政策法规、应急信息的发布。

(十二)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做好知识分子拔尖人才和中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工作;指导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及群团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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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路桥书屋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