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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伪小说”成就一个女土豪

 开心老眯 2016-04-06

【壹】

 

2016年3月22日,第10届作家榜在成都发榜,这个榜单之所以吸引业内、业外人士的广泛关注,其实全在于它立榜的标准----这是一个把中国作家个人的版税作为排行第一标准的榜单,上榜作家大家都在靠去年一年赚来的银子说话,所以,这个榜单又往往是业内某些作家们所忌惮的,因为并不是所有作家都喜欢自己的收入可以公之于众。

比如,今年刚上榜就排在第8名的温州女作家蒋胜男。

在第十届作家榜上,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小说《芈月传》的作者,浙江温州的女作家蒋胜男,在2015年凭这部小说收到1350万元人民币的版税(另外还有几百万元的剧本创作费用),排在第8名,搭着郑晓龙导演、孙俪主演的历史剧集《芈月传》的播出,蒋胜男在这一年里,一跃之间就从一个藉藉无名的网络女作家,成了身价上千万的“壕女作家”。

江湖传言,在2016的春节,温州的蒋家上上下下更是为此事聚汇群朋,大排筵宴呢;其实就在几个月之前,蒋胜男还在以个人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的穷屌丝身份“控诉”电视剧《芈月传》的制作方花儿影视公司,和导演郑晓龙、王小平夫妇,又一转眼,这土豪气派不知会气煞多少之前曾经因为同情弱者而为她呐喊助威的那些真正网络穷屌丝们。

以前,人们总以为自己是在帮一个屌丝网络写手形象挑战财大气粗的电视剧制作公司和著名导演、编剧,现在人们可能会忽然发现,人家不过是在玩千万富翁对千万富翁之间的游戏,一帮支持过她的脑残穷屌丝们成了蒋胜男这位千万富翁的工具罢了。

这一朝地下,一朝天上,蒋胜男玩的到底是一出什么戏,不用我说谁都能看得明白。

关于蒋胜男与电视剧《芈月传》的制作方花儿影视公司,和导演郑晓龙、王小平夫妇的纠纷,其实也不是我今天要说的重点,我今天要说的重点是,我很想跟大家吐槽一下,蒋胜男小姐是如何在这1年之内,突然就从网络屌丝作家跻身壕女作家行列的。当然,这一切都离不开她的那部所谓“原创小说”《芈月传》。

 

【贰】

 

蒋胜男在她那篇文章《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署名权纠纷说明》中说,

蒋的这种说法与电视剧《芈月传》制作人曹平的那篇《写在〈芈月传〉开播前的心里话》中关于此事的叙述情节相仿,但不相同,曹平的原意是:

2011年9月,《甄嬛传》作者流潋紫的老公向曹平和郑晓龙推荐了蒋胜男的小说《凤霸九天》,但却被曹、郑否掉,但就此事蒋、曹得以相识,2012年1月蒋胜男又把她的另外几本历史小说推荐过来,但仍然没有达成合作,直到半年后的2012年7月,曹平、郑晓龙


   这里要说明的是,郑晓龙导演的那部著名大剧《甄嬛传》首播在2012年3月,其真正的大红大紫,应该正是在这一年的年中,即2012年六七月间,即蒋胜男向曹平推荐自己的《大秦太后》的时候,曹平在《写在〈芈月传〉开播前的心里话》里说,“(合作之后)因《甄嬛传》的缘故正式将《大秦太后》更名为《芈月传》”----明眼人一看便知,初看起来《芈月传》这个名字更像是《甄嬛传》的续篇,尤其是再加上郑晓龙导演和孙俪主演,以及曹平做制片人。

很明显,蒋胜男在她的《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署名权纠纷说明》里刻意回避了这样两个事实:

一个,是她从2008年开始构思,2009年开始创作的小说应该是《大秦太后》,而非《芈月传》,另一个事实是,她在文章中回避掉了在2012年7月,当她与曹平和郑晓龙开始洽谈合作时,她的这部还仍叫《大秦太后》的小说是不是已经写完了;我的问题是,如果《大秦太后》已经于2012年7月之前写完(未出版),那为什么曹平会在文中说,“又收到了她(蒋胜男)发来的《大秦太后》的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而不是小说的全文?

蒋胜男的上述叙述很容易给人一种错觉,即她从2008年就开始与“芈月传”3个字结缘,她也就这种方式,掩盖了其实当初她只是在构思和创作《大秦太后》,正是因为2012年7月,她把《大秦太后》的大纲和人物小传给了郑晓龙,而又因为当时正是《甄嬛传》最火时刻,作为制片方的花儿影视公司急需用另一部续篇延续《甄嬛传》业已获得的市场信誉和商业回报,所以,在《甄嬛传》的走红、花儿影视的市场需要、郑晓龙和曹平等创作者的连续性的这些诸多因素推动之下,当然也应包括,当时只是一位藉藉无名的网络作家的蒋胜男非常想搭上郑晓龙团队这条大船的意愿(用蒋胜男自己的话就是“仰慕郑的盛名”),所以,才有了命名上的由《大秦太后》向《芈月传》的转变;试想,如果没有2012年上半年《甄嬛传》的大火,郑晓龙冷不丁的一上来就要求蒋胜男把《大秦太后》更名《芈月传》,她会同意吗?

其实,蒋胜男本人深知这些被她自己掩盖掉的事实,对于证明她所谓的“原创小说”《芈月传》完全由自己独立创作完成有致命的伤害,所以,你会看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到现在为止,蒋胜男一直都在声称自己从2008年就已经开始创作的是《芈月传》,而不是《大秦太后》。

 

【叁】

 

蒋胜男在那篇《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署名权纠纷说明》里说,她于2012年8月,与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订的是《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而不是“小说改编权授权合同”,她自己给出的理由是“制片方借口小说未出版为由”,这一个“借口”,就将与她合作的东阳花儿影视从双方合作一开始就定义为带有欺骗行为的坏人,而不是直到两年后的2014年或3年后的2015年她才意识到这一点,但我却想在此处问一下蒋女士,早知如此,您为什么甘愿上这个“借口”的当呢?

其实,蒋胜男在此强调从合作一开始她就受到了东阳花儿影视的某个“借口”的当,是为了强化自己从2012年8月合作一开始就已经完成了《大秦太后》的小说,但制片方“不许我在网络上发表”,她笔端的这个埋伏是非常重要的,但她到底当初有没有完成小说呢?

所以,问题又回来了----如果她在双方合作时的时候真的已经写完了小说《大秦太后》,为什么在2012年7月,她只把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发给曹平和郑晓龙?如果她当初真的已经完成了小说《大秦太后》,那为什么曹平声称只收到了故事大纲、人物小传和只有7000字《大秦太后》小说(网文)第一卷的第一章?而蒋胜男在双方争议发生之后又从来没有否认过曹平的这种说法?如果她当初真的已经完成了小说《大秦太后》,那为什么郑晓龙、王小平夫妇会声称他们根本没有就看到小说的原文,而蒋胜男在双方争议发生后亦从来没有否认过郑晓龙、王小平夫妇的这种说法?

这是一个被网友忽视,其实却非常重要的节点,是一件非常匪夷所思的事,蒋胜男的说法实在经不住细致的推敲。

我实在想不清楚,一个藉藉无名的网络作家,终于攀上了一个她所仰慕的大导演,在已完成了原创小说的前提下,却只奉上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以及7000字的第一卷第一章――她是想合作,还是不想合作呢?

蒋胜男在她的这篇《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署名权纠纷说明》里,把自己打扮成从合作一开始就违心地上了东阳花儿影视的这条贼船,但她又同时不能解释既然一开始就知道自己被欺骗,又为什么心甘情愿上当呢?

 

【肆】

在曹平的文章《写在〈芈月传〉开播前的心里话》里,是这样描述《芈月传》剧本的创作过程的:


  与曹平的这段话相对应的,蒋胜男在《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署名权纠纷说说》里说

   

   很明显,蒋胜男为了证明自己是才是《芈月传》剧本的惟一创作者,刻意回避掉了自己曾经在花儿影视、曹平的组织之下,多次与郑晓龙、李晓明、任蕴、王小平一起开会,接受其他人出的主意、出的策划

她为什么要如此回避,一句不提呢?

依我看,如果如曹平一样,如实详细的叙述《芈月传》剧本接近1年半创作时间里的种种,就会让她自己的剧本创作不能合乎制片方和导演的要求的事实水到渠成地浮现出来,就会让王小平加入剧本创作的事实水到渠成地浮现出来,而客观上否定掉她自己说的由她自己独立完成剧本的说法。

曹平在《写在〈芈月传〉开播前的心里话》里曾说


    关于此事,蒋胜男的表述是,“制片方借口我的小说未出版为由,回避与我签订原著小说改编权授权合同,而仅仅与我签订《芈月传》编剧创作合同,并借口防止同行抄袭,不许我在网络发表已经完成的小说,此后又限制我小说的出版时间。后因市面上出现同类侵权小说,经我与制片方多次沟通,对方同意将出版日期提前到20156月分卷出版,我才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看得出,蒋胜男打死也不愿承认自己是先创作了《大秦太后》的故事大纲、人物小传,这是第一个时间节点,在2012年7月之前;然后再与花儿影视合作修改《芈月传》的大纲、人物小传和剧本的创作,这是第二个时间节点,在2012年8月到2014年3月之间;之后才将《芈月传》的剧本改编为小说《芈月传》,这是第三个时间节点,即2014年3月之后。

这种梳理之后,很明显,蒋胜男的创作,本来是先创作出《大秦太后》的小说,但因为有了花儿影视和曹平、郑晓龙的加入,改而先创作出《芈月传》的剧本,然后再在这个剧本之上改编出一部小说,叫《芈月传》,而从严格的、传统的意义上说,这部小说虽然有小说之形式,但却是剧本改编而来,这部小说虽然署名为蒋胜男创作,但却同时融进了郑晓龙、李晓明、任蕴一和王小平的大量讨论、策划和创意。

蒋版的《芈月传》完全是一部“伪小说”――这倒不是说这部小说不是小说的体裁,而是说它并不完全是由蒋胜男的个人劳动创作出来的,而因为电视剧产业里的种种商业规则,才导致蒋胜男可以在这部小说上署名为作者。

 

【伍】

 

很明显,蒋胜男在自己的文章《关于〈芈月传〉小说及电视剧署名权纠纷说明》的叙述里,一直在试图混淆那些本来非常清晰的时间节点,她的目的在于:

一,她当初创作的作品是《大秦在后》,而《芈月传》从这个名字产生的那一天,就已经与花儿影视和郑晓龙的创作团队有了更为密不可分的关系,是从延续《甄嬛传》的商业信誉出发,从客观行为上说,所以,蒋胜男绝对不是《芈月传》的惟一创作者,这正是她最想试图掩盖的。

二,蒋胜男一边说自己已经完成了《大秦在后》的小说,一边又无法合理解释为什么2012年8月与花儿影视只签订了《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而不是“小说改编权授权合同”,按她自己的说法,是上了制片方一个“借口”的当,但同时她又无法解释为什么2012年8月她既然已经知道对方是在找“借口”,而自己为什么又心甘情愿地接下这个“借口”呢?

这,若是再去看看曹平的《写在〈芈月传〉开播前的心里话》和风波发生后她接受的一系列访问,就可以知道,因为至少在2012年8月,即《芈月传》剧本开始创作之前,《大秦太后》只存在7000字的第一卷第一章的网文、故事大纲和人物小传而已。

其三,蒋胜男一直言简意赅、直截了当地强调从2012年秋天到2014年3月,自己一直是独立创作《芈月传》的剧本,而曹平在《写在〈芈月传〉开播前的心里话》里说,这中间花儿影视组织了数次的剧本讨论和策划会,甚至一度因为蒋胜男创作的剧本无法达到导演郑晓龙的严苛要求,已经转让与蒋胜男签订的剧本创作合同,最终又在制片人曹平的坚持之下,在王小平正式参与了剧本创作之后,收回转让,在蒋胜男写作53集剧本的同时,王小平就开始进行剧本的修改,到开机前一共对剧本进行了6次修改,才完成了最终的剧本创作。

第四,芈月传》电视剧终于在2015年底播出,而且反响热烈,但同时,因为蒋胜男未按合约规定,在电视剧播出之后出版由她自己拥有版权,其实是经过众人讨论、策划帮助产生的剧本《芈月传》,再由此剧本之上最终改成的“伪小说”《芈月传》,而提前于2015年年中出版了这部“伪小说”芈月传》(法院一审已裁定,此小说为违约出版),其实,这部“伪小说”芈月传》,既不是于2012年8月蒋胜男与花儿影视合作剧本创作之前由她独立完成的,即原名为《大秦太后》的那部根本不存在的小说,也不与郑晓龙导演的电视剧《芈月传》情节相同,因为这部电视剧的最终剧本在蒋胜男创作出来之后又由王小平修改了六稿,至于其中修改了什么,蒋胜男当然是不知道;而只是与蒋胜男于2014年3月向花儿影视提交的那53集剧本内容相当。

2015年,在这部“伪小说”在违约出版之后,又在浙江文艺出版社的商业运作之下,迎合着由同名电视剧掀起的声势巨大“芈月热”,使蒋胜男因此获得了1350万元人民币的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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