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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多少利息就算是高利贷?

 风飞扬柳 2016-04-08

高利贷是人们日常生活的用语,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含义。之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就被认为是高利贷。但2015年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发布后,国家对民间借贷的利率做了新的调整。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新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的利率是怎么规定的?

新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的利率划分出来三个区域,划分界限分别为24%和36%。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即借款期内约定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年息24%。如逾期未还,逾期的利率也不得超过年息24%。既约定了逾期利率,还约定了违约金等,逾期利率和违约金总计也不得超过年息24%。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是针对高利贷的,超过年息36%即被认定为高利贷,超过部分利息无效,即使借款人已支付,也可以要求返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

二、高利贷合同有效吗?

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 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法律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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