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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盗刷,能否要求银行赔偿?

 lgzlawyer 2016-04-09

银行在办理持卡取款、转账、消费等业务时,应对卡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若储户因伪卡交易造成损失的,银行应承担相应责任。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银行卡盗刷案件,依法判决银行赔偿储户的全部存款损失。

20151028日,张某陆续收到银行系统自动发送的提示短信,短信显示张某的银行卡被异地消费五次,消费金额合计64万元,可银行卡一直在张某手中,其未用卡进行消费,且张某人也在太仓,并不在短信提示的消费地。为此,张某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要求银行冻结涉案银行卡,并立即报警,随后赶至被告所在地。之后,太仓市公安局就此事进行了刑事立案。可张某同银行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返还其存款人民币64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银行对储户存款具有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且负有识别伪卡的安全管理义务,现涉案借记卡被他人复制并使用发生伪卡盗刷,在银行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张某没有妥善保管借记卡而导致该卡内的数据信息及密码被泄露使用的情况下,银行应对由此造成的伪卡交易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令银行赔偿张某的全部损失。

法官提示

近年来,多地发生了银行卡盗刷案件,也有多起因当事人疏忽或没有保存证据而得不到赔偿的案件,因此为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发生银行卡盗刷时,应做好以下几点:1、立即通知发卡行要求冻结涉案银行卡减少损失,并立即报警;2、及时收集银行卡并非本人交易的证据,如去最近的银行查询余额并保存打印的凭证,证明涉案银行卡在自身手中,如是异地盗刷的,立即到相关机构,证明本人及卡均不在异地

来源:太仓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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