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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

 天天听红歌 2016-04-11

一、减排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做好总量减排基础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报送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自查报告及2014年总量减排计划的函》(环办函〔2014〕156号)要求,我区制定了《西藏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报环境保护部审核。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575号),确定我区2014年污染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79万、0.34万吨、0.47万吨、4.83万吨。

  (二)严格环境准入和控制新增排放量。我区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三条底线之一,坚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严格环境准入,落实环境保护规划。积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对不符合有关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物的产生。目前,我区无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加工与炼焦及核燃料加工、橡胶制品、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加工业、燃煤电厂、电镀、纸浆生产、化学制药、化学原料生产、农药制造等重污染行业。

  (三)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及时调整了自治区重点监控、监督企业名单,2014年确定了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57家(含34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重点监督企业99家,作为日常监测、统计、执法监督和污染治理的重点。二是开展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区重点监控(监督)企业及2013年自治区挂牌督办企业(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对1家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三是对全区8个工业园区开展了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摸底调查,实地对各工业园区的环评执行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园区各类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等开展现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其整改。

  (四)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工作。制定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政发〔2014〕56号),通过实施各类污染源的治理、产业转型升级、开展环境科研、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应急预案等各种措施的落实,实现“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到2017年,6地区行署所在地城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拉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2013年”的总体目标。成立了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2014-2017年年度实施方案》。

  (五)稳步推进项目建设任务。一是推进废水治理项目。根据《西藏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我区2014年要完成4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2家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共6个重点减排项目。目前,1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泽当镇污水处理厂和2家工业企业废水治理项目工程已竣工,其余项目均已开工。此外,2014年开工建设了日处理分别为13万吨、1万吨、0.5万吨、0.5万吨废水的拉萨市城镇污水厂二期工程、狮泉河镇污水处理厂、亚东县城污水处理厂、樟木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同时开工建设了日处理分别为0.1万吨的拉萨市林周县和墨竹工卡县县城污水人工湿地处理试点项目。二是加强了重点行业废气治理项目。2014年,全区现役的两家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均已完成了烟气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结合我区工业发展的实际,将水泥行业作为我区清洁生产水平提升的重点,制定了《西藏自治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实施方案》,促使水泥企业履行其主体责任,开展和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

  (六)有效推动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与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我区执行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新车注册登记实行国Ⅳ以上排放标准、旧车国Ⅳ以下排放标准的不准转入和过户等相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公安厅、环境保护厅《关于西藏自治区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将淘汰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地市、各部门,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带头执行,圆满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给我区的淘汰黄标车、老旧车3824辆的年度任务。区环境保护部门首次举办了全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系统软件培训班。拉萨市率先在环境保护部门内成立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工作。山南地区投入5000多万元实行城市公交改革,淘汰59辆老旧城市中巴车,新增40辆新型城市公交车。全区已实现全面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目标任务。

  (七)产业结构减排工作取得成效。根据《西藏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2014年我区计划关闭日喀则地区雪莲工业贸易公司和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立窑水泥生产线。目前日喀则地区雪莲工业贸易公司已实现关闭,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1月全线停产,2015年实现关闭任务。

  (八)进一步提升了环境监测能力。2014年,全区6个地(市)的环境监测站通过了计量认证,从而实现全区所有7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独立开展监测业务并出具有效环境监测报告。争取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984万元,用于我区除拉萨市以外的6地(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建设,实现了全区所有7个地(市)18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与国家联网并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数据。

  二、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结论

  2014年度,我区由于城镇人口增长、农牧民集中定居点增加、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农牧业养殖产业不断扩大等原因,全区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体比2013年度有所增长,但其排放量控制在环境保护部核定的范围内。

  经过对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2014年,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2.79万吨,氨氮0.34万吨,二氧化硫0.42万吨,氮氧化物4.83万吨,其排放总量控制在环境保护部下达给我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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