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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积金新政 家庭最高可贷80万,同一户口父母子女都能提取还贷款

 晓晓文轩 2016-04-11

即日起,哈尔滨市对现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政策做出适时调整,贷款额度提高、贷款门槛降低、提取还贷更宽松。。。职工家庭贷款购房将获更多政策支持。




新政1

提取过公积金也能办贷款


新政策对借款人应按照规定连续汇缴6个月公积金方可申请贷款的规定进行了补充完善。


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以下两种情况,视为连续汇缴:

1.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曾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

2.借款人因调转单位造成个人公积金漏缴,但已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缴。




新政2

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


购买新建住房或房龄在20年(含)以下二手房的,单人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60万元,双人提高到80万元。以上两种情况分别比过去提高10万元。


新政3

公积金不够用可商贷


当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无法满足借款人需求时,借款人可以选择组合贷款方式,即向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继续申请商业贷款,申请商业贷款时,应按照受委托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新政4

还贷年龄延长到退休后5年


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为1到30年,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建户且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考虑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是否曾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5年(含)以上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即男性延至65岁,女性最高延至60岁,但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新政5

同一户口人员都能提取还贷


已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以及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个人账户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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