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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VAC】工程设计问答(44):供热不足及其处理

 tttpz 2016-04-11

问题1:沈阳某工程供暖热源原为燃煤高压蒸汽锅炉,经换热站进行汽水换热后的二次热水作为建筑物空调系统空气处理机组的热媒,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供暖,换热站和供暖建筑距离锅炉房约400 m。
  现仅将热源改为燃气锅炉,供热对象为建筑面积约 3 000 m2的原有建筑,建设单位提出的供热负荷为930 kW,新设置额定蒸发量1 t/h的燃气高压蒸汽锅炉2台,锅炉额定工作压力1.3 MPa,蒸汽系统设计压力为0.5 MPa,原有的换热和用热系统未作改造。
  改造后锅炉实际运行蒸汽工作压力最大只能达到0.20~0.25 MPa,经原有换热系统换热后的二次水温度较低(未进行准确测定),室温为17~19 ℃,不能达到21~22 ℃的使用要求。
  现工程建设单位质疑蒸汽锅炉装机容量不足,而且认为备用系数不够。应该如何判断和处理?


解答专家(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张锡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下同):
  应从3个环节进行判断,即:蒸汽锅炉的实际出力是否够?自锅炉房至供热建筑和换热站的热损失是否过大?供热建筑室温达到21~22 ℃应该需要多少热量?这是多个动态过程的结合,可以先从蒸汽锅炉的实际出力开始。


问题2:该工程没有配置蒸汽流量计或其他热量计量装置,如何得到蒸汽锅炉的实际出力?
解答专家:
  这种情况会经常遇到。在没有配置蒸汽流量计或其他热量计量装置的情况下,确定2台1 t/h的燃气高压蒸汽锅炉的实际出力,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通过燃气表测定燃气的实际用量,了解所使用燃气的热值,估算锅炉的输入热量。如果锅炉房设有燃气计量装置,但锅炉房内还有供其他系统的多台锅炉,燃气表计量的是多台锅炉的总用气量,则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暂停其他锅炉,只运行需要测定的2台新设锅炉,就可比较准确地测得其实际燃气用量。
  2)通过蒸汽锅炉给水箱在一段时间内的水位变化,大体测算蒸汽锅炉的给水量,近似作为蒸汽锅炉的蒸发量。
  3)通过开式凝结回水箱在一段时间内的水位变化,大体测算系统的蒸汽凝结回水量,作为蒸汽锅炉蒸发量的近似对照值。


问题3:根据上述提示,在工程现场对2台锅炉的运行工况进行了测试,得到下列数据及其他相关情况:
  1)每台锅炉实际耗气量约为55 m3/h。
  2)当地燃气公司提供的天然气低热值为30.15~31.82 MJ/m3(7 200~7 600 kcal/m3)。
  3)与锅炉配套的热回收装置后的排烟温度约为56 ℃。
  4)锅炉出口、锅炉房分汽缸的工作压力约为0.2 MPa,经约400 m的室外半通行管沟到达换热站后,工作压力略有下降。
  5)目测炉膛内火焰偏暗红色。
  6)锅炉给水箱(主要是凝结回水)的水温不高(不烫手)。
  7)间歇供暖运行,每天实际供暖时间不超过16 h。据此,可以作出怎样的判断?


解答专家:
  额定蒸发量1 t/h的燃气高压蒸汽锅炉,天然气低热值按33.50~35.59 MJ/m3的下限33.50 MJ/m3、热效率按GB 50189—2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下限0.88计算,天然气用量应为85.22 m3/h。
  现燃用低热值为30.15~31.82 MJ/m3的天然气,按其下限30.15 MJ/m3计算,55 m3/h天然气燃烧后的热量(即锅炉的输入热量)为450 kW,如热效率仍按0.88计算,则锅炉的产热量(即输出热量)为405 kW,仅相当于锅炉额定出力(折合700 kW)的58%。
  结合其他相关工况,可以初步判断锅炉的实际出力严重不足,系统总供热量不足。因此,应首先提高锅炉的燃烧热强度。


(未完待续,问题4将于下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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