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拜师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医类别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6、指导老师所注册的医疗机构,必须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科等科室(也就是说必须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提示:在三年师承学习后,指导老师所在的医疗机构需要在《 师承人员学习记录手册》上相应位置盖章(一共11个章)。很多学员因为指导老师注册地点变更、所在的医疗机构注销变更等原因,导致学习三年后,医疗机构不能盖章,耽误了三年时间,追悔莫及! 所以,建议选择二甲、三甲医院的注册指导老师跟师,无风险。国医传承教学培训中心为师承人员和二甲、三甲医院的指导老师提供对接平台。联 系 人:赵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 17:00),联系电话:010-57283568。 第二步、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公证,填写《师承报名申请表》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学员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且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 老师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提示: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正规公证机构公证,北京中医协会会严格审核! 下图为《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及《师承报名申请表》书写模版。 第三步、填写学习记录手册,参加法律法规培训,3次集中培训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监制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学习记录手册》(包括指导老师对师承人员制定的三年教学计划,师承人员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制定的每年度个人学习计划;临床实践学习每周不少于25学时(1300学时/年)记录;每年度不少于100例的临床病案记录;每年度不少于50篇的理论学习记录;每年度参加指定的不少于20学时的集中培训记录)。 提示:法律法规培训由北京市中医协会组织,每年的12月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及地点,国医传承教学公众号会提前通知,请注意查收。每年的集中培训,需由三甲以上医疗机构盖章, 国医传承教学培训中心可以组织培训,并负责盖章。联 系 人:赵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 17:00),联系电话:010-57283568。 下图为《师承人员学习记录手册》书写模版以及第27页“集中培训记录”盖章示例。 第四步、申请出师考核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出师考试: 1、按照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规定的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 2、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1、填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学历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7、定期考核机构出具的上一考核年度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的考核结果;医疗机构出具的三年带教期间的工作时间证明。 8、填写完整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学习记录手册》,(包括指导老师对师承人员制定的三年教学计划,师承人员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制定的每年度个人学习计划;临床实践学习每周不少于25学时(1300学时/年)记录;每年度不少于100例的临床病案记录;每年度不少于50篇的理论学习记录;每年度参加指定的不少于20学时的集中培训记录)。 9、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下图为《临床病案记录表》模版 下图为《理论学习记录表》模版 最后,希望各位将此公众号,介绍给身边想学中医,或者正在学中医的朋友们,让他们少走弯路,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