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一段柳岩在包贝尔婚礼上差点被伴郎团扔进水里的视频引发了大众的广泛讨论。随后,几位当事人的道歉和声明,又让这一事件持续发酵。在这场全民大讨论中,绝大多数人谴责伴郎团的无理行径,并对“闹伴娘”这一传统陋习进行了讨伐。然而,笔者认为,思考和反思不应止步于此,从伴郎团的行为和少部分看客的观点中,我们不难看出,在当今社会,女性事实上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尊重和平等的权利及地位。 “闹洞房”的习俗古已有之,这种现象出现伊始,即被视为“污风诡俗”。“闹伴娘”则是现代才出现的“伪婚俗”,这一陋习眼下却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近年来,“闹伴娘”演变成犯罪的新闻屡见不鲜。2013年9月,山东泰安16岁的高中女生小丽应同学之邀,为其哥哥赵某的婚礼做伴娘,被十几名男子扒衣猥亵;也是2013年,嵊州女孩小芳应邀作伴娘,结果两名伴郎张某和王某趁小芳醉酒,将她带到宾馆,轮流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这些涉案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面对婚礼上的“闹伴娘”行为,有人认为只不过是无伤大雅的玩笑和恶作剧。不必大惊小怪,上纲上线,当然,在柳岩事件中也出现了这种声音。果真如此吗?在笔者看来,“闹伴娘”行为是打着开玩笑的名义,用低俗的手段正大光明地对女性进行性骚扰,是对女性的极大不尊重。视频中,几个伴郎突然将柳岩按翻在地,合力将其抬起,意图把她扔到水里,全然不顾柳岩的反抗。这个过程中,柳岩一直在惊恐地尖叫“放开我”、“谁来救救我”,这清楚地表明伴郎们的行为违背了她的意志。而且,拉扯一个穿着薄纱裙的女性,将其扔到水里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伴郎们不会不知道。不顾其意志戏弄作为伴娘的女性,说明在这些男性眼中,女性并不是与自己具有同等社会地位、享有同等尊严和权利的另一性别,这里所说的享有同等权利当然必须包括主宰自己以及不受侵犯的权利。所以,这个恶作剧的本质,是对女性尊严和权利的侵犯。 另一方面,这些平时在镁光灯下光鲜亮丽的人们,这些所谓的“偶像”,在这样一个场合,其最真实的部分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可见其素质何等不堪。这个举动也反映出当下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处境,只要有适当的机会,男性对女性的侵害还是会显现出来,就算是有较高社会地位的男明星们也照样如此。 “婚礼上的女性那么多,为什么只挑柳岩下手?”这是此次事件中的另一个“奇葩”论调。某些人巧妙地将这次事件的罪责转嫁到了柳岩身上——因为你走的是性感路线,所以你活该。因为形象性感,就可以无所顾忌地对其开低俗玩笑?就可以随意侵犯她的尊严?有网友指出,这就是不折不扣的“荡妇羞辱”(slut shaming):只要人们认定一个女人是荡妇,她所遭受的一切侵害都会被合理化。 “荡妇羞辱论”只针对女性,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束缚,是加诸女性身上的性道德枷锁。可悲的是,有些女性也会用这种论调伤害自己的同性。柳岩曾经说:“我穿的性感,但并不代表我放荡。”性感是一种特质,不是一种罪过,也绝对不是被侵害的理由;形象性感并不代表你可以随意开她的玩笑,侮辱她,不尊重她。女性可以性感,可以展示自己的身材,无论一个女性选择用什么形象在社会上立足,选择了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 “男女平等”,这个口号我们已经喊了很多年,然而女性在地位和权利上真的已经实现与男性平等了吗?从诸多事件中,我们不难得出结论:男女平等远远没有实现。且不说女权,从婚恋家庭到学业职场,中国女性的平权之路依然漫长。所以,在无力改变环境的现在,在平权路上的每一个关键时刻,我们都要做贾玲,站出来呵斥制止那些对女性不尊重和侵犯的行为,大声反抗那些强加于女性身上的枷锁和歧视,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文/ 聂玲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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