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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热工燃爆类设备设施场所安全管理要点,整理齐了!

 pairhorse 2016-04-13
文︱易小八,本文为EHS之家首发,转载请于48h后,谢谢!
  本文结合机械行业关于热工燃爆类设备设施场所的相关安全评价标准,整理了工业气瓶、危险化学品仓库、制氧站、压力容器、乙炔发生站、空压机、涂装作业、碱油槽等安全管理要点。限于篇幅,本次整理了8个方面,供大家实务中参考,后续还会推出其他的8个方面的安全管理,敬请期待。
  一、工业气瓶
  在机械工业生产中使用的工业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再加上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较多,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为此,特设置本项目。
  1、 企业常用的有:氧气瓶、氢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氟化气瓶,氨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工业气瓶。
  2、安全管理要点
  2.1 气瓶状况
  2.1.1 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管理档案(档案资料应包括:制造单位、气瓶编号、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改装记录、充装使用记录、定期检验证与记录、气瓶判废通知书及管理责任人等)。
  2.1.2 气瓶使用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或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
  2.1.3 所有气瓶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2.1.4 气瓶外观无缺陷,无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
  2.1.5 气瓶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应符合规定,且有气瓶警示标签。
  2.1.6 瓶帽、瓶阀、易熔合金塞,底脚圈及防振动圈等附件应完好。
  2.2 储存要求
  2.2.1 气瓶应储存于气瓶专用库内,库房应符合有关规定,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2.2.2 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日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不允许有通往室外的沟道等。
  2.2.3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2.2.4 空、实瓶应分开放置,有明显的标记,并保持间距1.5m以上。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2.2.5 盛装毒性气体或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以及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2.3 安全使用
  2.3.1 作业现场的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级瓶库。
  2.3.2 作业现场的气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2.3.3 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间距应大于10米,气瓶壁温应小于60℃。
  二、危险化学品库房
  危险化学品库是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集中的场所;存放品种繁多,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往往会产生很大的危害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1、适用于企业内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贮量超过三天生产用量的中间库及调漆间。
  2、 安全管理要点
  2.1 危险化学品应按其危险性进行分类贮存,库房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
  2.1.1 应将贮存物品按其危险性进行分类和品名编号,并根据其特性分别贮存在相应的库房内,库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标准要求。
  2.1.2 危险化学品应采用分类、分间,分堆贮存;严禁将自身能形成爆炸性的物质,以及相互接触或混合后能引起爆炸或燃烧的物质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同库贮存。禁止同库贮存物品详见下表。
  2.1.3 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2.1.4 有毒物品的贮存应做到“五双制”,即双把锁、双人取、双人用、双本帐、双人管。
  2.1.5 每种物品的存放现场应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主要内容见下表。
  2.1.6 甲、乙类物品库房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库房内排水设施符合要求。
  2.1.7 库房门应向外开,库房内应干净,整洁无杂物。
  2.1.8 库容量不准超储,一般以不超过三个月的使用量为宜。
  2.1.9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2.1.10 库内所使用的工具应满足防火防爆的要求。
  2.2 消防设施齐全,通道畅通
  2.2.1 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标志应漆色醒目、完好。
  2.2.2 防火间距应满足要求,耐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相邻库房应有防火墙隔开。
  2.2.3 消防设施应布局合理,消防通道畅通。
  2.3 库内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
  2.3.1 通风应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保持通风良好。
  2.3.2 有防阳光直射库内的隔热、降温等措施。
  2..4 电气设施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型电器
  根据贮存危险物品的种类分级分区,安装相应等级的防爆型电器设施,安装线路、开关、电器等应与之匹配合理。
  2..5 按危险化学品特性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
  2.3.5.1 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2.3.5.2 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2.3.5.3 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2.6 库内有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库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禁止一起贮存的物品
  组别
  物品名称
  不准一起贮存的物品种类
  备注
  1
  爆炸物品:苦味酸,梯恩梯,火棉,硝化甘油,硝酸铵炸药,雷汞等
  不准与任何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必须单独隔离贮存
  起爆药如雷管等与炸药必须隔离贮存
  2
  易燃液体:汽油,苯,二硫化碳,丙酮,乙醚,甲苯,酒精(醇类),硝基漆,煤油
  不准与其它种类物品共同贮存
  如数量甚少,允许与固体易燃物品隔开后贮存
  3
  易燃气体:乙炔,氢,氯化钾烷,硫化氢,氨等
  除惰性不燃气体外,不准和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
  惰性气体:氮,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利昂等
  除易燃气体、助燃气体、氧化剂和有毒物品外,不准和其它种类物品共贮
  助燃气体:氧,氟,氯等
  除惰性不燃气体和有毒物品外,不准和其它物品共贮
  氯兼有毒害性
  4
  遇水或空气能自燃的物品:钾,钠,电石,磷化钙,锌粉,铝粉,黄磷等
  不准与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
  钾、钠须浸入石油中,黄磷浸入水中,均单独贮存
  5
  易燃固体:赛璐珞,影片,赤磷,萘,樟脑,硫磺,火柴等
  不准与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
  赛璐珞、影片、火柴,均须单独隔离贮存
  6
  氧化剂:
  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品: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钡,次氯酸钙,亚硝酸钠,过氧化钡,过氧化钠,过氧化氢(30%)等
  除惰性气体外,不准和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
  过氧化物遇水有发热爆炸危险,应单独贮存。过氧化氢应贮存在阴凉处所
  能引起燃烧的物品:溴,硝酸,铭酸,高锰酸钾,重铬酸钾
  不准和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
  与氧化剂亦应隔离
  7
  有毒物品:光气,五氧化二钾,氰化钾,氰化钠等
  除惰性气体外,不准和其它种类的物品共贮
  形成爆炸混合危险物资
  序号
  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1
  氯酸盐、硝酸盐与磷、镁、铝、锌等粉末及脂类等有机物
  2
  过氯酸或其盐类与乙醇等有机物
  3
  过氯酸盐或氯酸盐与硫酸
  4
  过氧化物与镁、锌、铝等粉末
  5
  过氧化二苯甲酰与氯仿等有机物
  6
  过氧化氢与丙酮
  7
  次氯酸钙与有机物
  8
  氢与氟、臭氧、氧、氧化亚氮、氯等
  9
  氨与氟、碘
  10
  乙炔与氯、甲烷与氯加上阳光及振动
  11
  水与硫酸酐
  12
  三乙基铝、钾、钠、碳化钠氯磺酸与水
  13
  氯酸盐与硫化锑
  14
  硝酸钾与醋化钠
  15
  氰化钾与硝酸盐、氯酸盐、高氯酸盐共热时
  16
  硝酸盐与氯化亚锡
  17
  液态空气、液态氧与有机物
  18
  重铬酸胺与有机物
  19
  高锰酸钾与有机物
  20
  氨酸钾与硫酸或硝酸
  21
  联苯胺与漂白粉
  22
  黄磷与氧化剂
  接触或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物资
  序号
  能引起燃烧物资
  1
  溴与磷、锌粉、镁粉
  2
  浓硫酸、浓硝酸与木材、织物等
  3
  铝粉与氯仿
  4
  王水与有机物
  5
  过氧化钠与醋酸、甲醇、丙酮、乙二醇等
  6
  硝酸铵与亚硝酸钠
  7
  亚硝基粉与酸、碱等
  8
  甲烷与氟化氢
  9
  铬酸酐与甲醇、乙醇、丙醇、醋酸等
  10
  重铬酸铵与甘油及硫酸等
  11
  三乙磷与氧、氯等
  12
  对亚硝基苯酸与酸碱
  13
  高锰酸钾与硫酸、硫磺、甘油、酒精、丙酮等
  14
  松节油与氯、浓硫酸、硝酸
  15
  氧与有机物或油脂
  16
  氯与乙烯或乙炔
  17
  氢与氯气或氟气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提要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2
  成分/组成信息
  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
  3
  危险性概述
  概述本化学品最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危害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4
  急救措施
  作业人员意外的受到伤害时,所需采取的现场自救或互救的简要处理方法,包括: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食入的急救措施。
  5
  消防措施
  表示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殊危险性,适合灭火介质,不合适的灭火介质以及消防人员个体防护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危险特性、灭火介质和方法,灭火注意事项等。
  6
  泄露应急处理
  化学品泄露后现场可采用的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和消除方法,包括:应急行动、应急人员防护、环保措施、消除方法等内容。
  7
  操作处置与储存
  指化学品操作处置和安全储存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操作处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储存条件和注意事项。
  8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在生产、操作处置、搬运和使用化学品的作业过程中,为保护作业人员免受化学品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方法和手段。包括:最高容许浓度、工程控制、呼吸系统防护、眼睛防护、身体防护、手防护、其他防护要求。
  9
  理化特性
  描述化学品的外观及理化性质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外观与性状、ph值、沸点、熔点、相对密度、相对蒸气密度、饱和蒸气压、燃烧热、临界温度、临界压力、辛醇/水分配系数、闪点、引燃温度、爆炸极限、溶解性、主要用途和其他一些特殊理化性质。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化学品的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方面的信息,包括:稳定性、禁配物、应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分解产物。
  11
  毒理学资料
  12
  生态学资料
  13
  废弃处置
  14
  运输信息
  国内、国际化学品包装、运输的要求及运输规定的分类和编号。
  15
  法规信息
  16
  其他信息
  三、制氧站
  氧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既能助燃,其强烈的氧化性又能促进一些物质自燃,是构成物质燃烧爆炸的基本要素之一。在氧气的制取、贮存及罐装过程中均存在相当大的危险性。
  1、 适用于采用空气液化分离法生产、贮存及罐装气瓶的制氧站(房)。
  2、 安全管理要点
  2.1 站(房)建筑
  2.1.1 空分设备的吸气口应超出制氧(站)屋檐1m以上且离地面沿垂高度必须大于10m。空气应洁净,其烃类杂质应控制在允许极限范围内。
  2.1.2 独立站(房)、灌瓶间、实瓶间,贮气囊间应有隔热措施和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
  2.1.3 贮瓶间应为单层建筑,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和不应产生撞击火花。
  2.1.4 站房门窗应向外开、站房内的值班室、休息室、办公室的门窗应向里开。
  2.2 设备设施
  2.2.1 各种工艺设备均应完好。
  2.2.2 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运行正常。
  2.2.3 空分系统中应无积炭,并定期检查。
  2.2.4 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指示仪器(表)灵敏。
  2.2.5 安全装置空分装置中的乙炔、碳氢化合物,以及油含量应定期监测分析,并做好记录。
  2.2.6 凡与纯氧接触的工具,物质严禁粘附油类。
  2.3 压力容器
  2.3.1 压力容器应符合规程要求。
  2.3.2 贮气囊装有压力自调系统,各种减压阀、自动调节阀应灵敏、可靠,能防止超压。橡胶贮气囊的水封及防止超压装置均应完好可靠。
  2.3.3 立式浮顶罐应无严重腐蚀,升降装置灵活,水封可靠且有极限高、低位置联锁。
  2.4 管道系统
  2.4.1 气体放散管应引到室外安全地点,并有警示标记,氧气放散管应避开热源和采取防雷措施;氮气放散管应有防止人员窒息的措施。
  2.4.2 氧气管道、阀门符合要求,充装设备有导除静电装置。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每年有抽测记录。
  2.5 瓶库
  2.5.1 实瓶库存量不应超过2400只。
  2.5.2 空、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其间距至少1.5m以上,且有明显标记和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2.6 消防设施
  2.6.1 消防设施应齐全完备,各岗位配置有CO2或1211灭火器。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2.6.2 站区外围应设高度不低于2m的围墙或栅栏。
  2.6.3 防火间距内无易燃物,毒物堆积。
  2.6.4 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2.6.5 合理布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四、压力容器
  在机械工厂中使用的各种压力容器,其结构不同,内部介质不同,受力受压不同,具有爆炸、火灾及中毒等危险特性。
  1、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1 工作压力≥0.1Mpa;内直径≥0.15m;容积≥0.025m3。
  1.2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2、安全管理要点
  2.1 各种技术资料齐全
  基本资料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使用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
  2.2 本体外现
  2.2.1 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
  2.2.2 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2.2.3 相邻管道或构件应无异常振动、声响,及振动引起相互磨擦等异常现象。
  2.3 安全附件
  2.3.1 泄压防爆装置,指示装置,自控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等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2.3.2 压力表: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应显示相同、指示灵敏、刻度清晰、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2.3.3 安全阀: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介质泄放点安全合理。如安全阀与本体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正确工作位置,并加铅封。
  2.3.4 爆破片
  1)铭牌上的工作压力及温度应能满足运行要求,安装方向合理、介质泄放必须安全。
  2)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爆破片与容器间的截止阀应处于工作状态,并加铅封。
  3)爆破片与安全阀串联使用时,其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允许积存压力,截止阀打开后应无介质漏出。
  2.3.5 液位计:液位计应能正确显示液面,并且有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标记。
  2.3.6 各种安全装置应定期校验、保持完好,性能可靠,记录齐全。
  2.4 支承(支座)紧固螺栓应完好,且基础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
  2.5 疏水、排污等排放装置布局合理、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2.6 运行状况
  2.6.1 运行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以及异常振劝、声响等现象。
  2.6.2 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五、乙炔发生站
  乙炔发生站在现代工业中使用日趋广泛,但是由于乙炔气体具有的爆炸极限范围宽、爆炸下极限低、点火能量小等危险特性,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1、适用于以电石为原料,制取乙炔气的乙炔发生站(房)。
  2、安全管理要点
  2.1 乙炔站(房)的管理、技术资料
  2.1.1 出、入站(房)必须登记,交出火种,穿戴必须符合规定。
  2.1.2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记录齐全可靠。
  2.1.3 应建立各种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2.2 管道系统
  2.2.1 管道、阀门应严密可靠,与乙炔长期接触的部件其材质含铜量应为低于70%的铜合金。
  2.2.2 放散管畅通完好。
  2.2.3 管道应有良好的导除静电的措施,应有定期测试记录。
  2.2.4 管道系统必须合理设置回火防止器,并保证可靠有效。
  2.3 电石库房及破碎系统
  2.3.1 库房应符合规定,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严禁积水、漏雨及潮湿。
  2.3.2 电石桶应保持严密,不允许空气与桶内电石长期接触。
  2.3.3 人力破碎电石时,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机械破碎电石时,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及时清除粉末状电石,且按规定采用电石入水法妥善处理。
  2.3.4 设置中间电石库及破碎间时,应采取防潮措施。
  2.4 设备设施
  2.4.1 乙炔发生系统检修前必须采用惰性介质进行彻底置换,采样化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2.4.2 低压乙炔发生器平衡阀应完好,标志明显和有防误操作的措施。
  2.4.3 浮筒式气柜应设标示和极限位置联锁报警装置,并根据环境条件设置喷淋装置。
  2.4.4 站房内的电器、仪器(表)必须满足B4b型防爆要求。
  2.4.5 安全装置均应灵敏可靠、完好有效、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查,并有记录。
  2.4.6 防雷措施应符合要求。
  2.5 消防设施
  2.5.1 合理配备消防器材,有醒目的指示标志。
  2.5.2 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最好为环形布置。
  2.5.3 严禁使用水、泡沫灭火器扑救电石着火,严禁四氯化碳等卤族类物质进入站房。
  六、空压机
  空压机是工业企业制造压缩空气的主要设备,应用范围广泛,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压气体是重要危险源,气体贮罐、管道均为受压容器,存在较多的危险因素。
  1、适用一般环境下使用的固定式空压机。
  2、安全管理要点
  2.1 技术资料
  各种技术资料齐全,有产品质量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2.2 设备设施
  2.2.1 空压机必须有字迹清晰的铭牌和安全、润滑指示标志。。
  2.2.2 空压机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严禁有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并无棱角、毛口。
  2.2.3 所有紧固件和各种盖帽、接头或装置等必须紧固、牢靠并有防松措施。
  排气温度和润滑油温度
  2.2.4 当空压机在制造厂规定的使用环境和最终排气压力为额定排气压力条件下稳定运行时,各级排气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气缸内有油润滑的空压机,各级排气温度不应超过180℃,当使用合成油润滑时,各级排气温度不应超过200℃;
  b)气缸内无油润滑的空压机,各级排气温度不应超过200℃;
  c)喷油回转空压机,各级排气温度不应超过110℃。
  2.3 安全装置(附件)
  2.3.1 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晰,铅封完整,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2.3.2 温度表(计):指示应清晰可靠,符合设备运行要求,严防超温。
  2.3.3 安全阀:铅封完好,动作可靠,介质泄放点安全合理,定期效验,记录齐全。安全阀与本体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之间必须处理正确工作位置,并有防误操作措施。
  2.3.4 液位计(油标):能连接、清晰显示液位,并有明显的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标记。定期检查,记录齐全。
  2.3.5 外路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护栏。
  2.3.6 螺杆式空压机保护盖必须安装到位,门、顶盖关闭好。
  2.3.7 超温保护措施:驱动功率大于15kW的空压机每级排气均应装有排气温度超温停车装置。停车后只能手动复位。
  2.4 压缩空气管道
  2.4.1 压缩空气管道应采用钢管。
  2.4.2 压缩机空气管道的连接,除与设备、阀们等处用法兰或螺纹连接外,应用焊接。
  2.4.3 管路过滤器上应使用金属壳体。
  2.4.4 任何与进、出口接头的进气和排气水管都必须考虑振动、脉冲、温度、最大压力以及抗腐蚀性和抗化学性因素。
  2.4.5 要符合管道漆色要求,并标有流向箭头。
  2.5 电气安全
  2.5.1 电气设备符合要求,接地电阻≤4Ω,避雷接地电阻≤10Ω,且记录齐全。
  2.5.2 空压机组旁应设紧急停机按钮保护装置(开关)。
  2.5.3 空压机无人看管时要关闭并锁上所有电箱门。
  2.5.4 空压机应与电气规格和额定范围相符的电路系统连接。
  2.6 空压机布置
  2.6.1 空压站的空压机布置,其通道宽度不小于表的规定:
  名  称
  空气压缩机排气量
  (m3.h)
  10
  10
  10
  机器间的主要通道
  单排布置
  1.5
  2
  双排布置
  1.5
  2
  空气压缩机组之间或空气压缩机组与辅助设备之间的通道
  4
  1.5
  2
  空气压缩机组与墙之间的通道
  0.3
  1.2
  1.5
  2.6.2 螺杆式:空压机与墙、设备之间的净空间距离应在1米以上,控制面板前的距离根据空压机的大小来确定,但最小净空间应在1.06米以上。
  2.6.3 空压机必须放在有足够通风的房间里。
  2.6.4 螺杆式:压缩机顶部、背部通风口处不能放置任何物件。
  2.6.5 空压机房区域无灰尘、化学品、金属屑、油漆漆雾或喷漆作业。
  七、涂装作业场所
  目前,我国机械工业中,表面涂装作业应用非常广泛,在喷涂的漆料中,有机溶剂所占比例相当大,有毒、有害物质多,易产生火灾、中毒等事故。
  1、适用于易燃易爆涂装作业场所及喷漆室(柜)。
  2、安全管理要点
  2.1 电器设施达到防爆要求
  2.1.1 涂装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应达到防爆要求。
  2.1.2 根据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的区域等级来选择电气设备。
  2.1.3 小型涂装作业与其它作业同在一个车间内,如果喷漆作业点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可靠情况下,6米以外的电器可不防爆。
  2.2 作业场所具有良好通风
  2.2.1 作业场所有良好的通风。
  2.2.2 自然通风应保证操作者在上风侧和避免有害气体的积存。
  2.2.3 对涂漆点、喷漆室以及密闭空间内进行涂装作业时,设置效果明显的机械通风装置。
  2.3 作业场所涂料存量符合要求
  作业场所油漆堆放贮存量不超过一个班的用量,固定式小型调漆室存量不得超过三日用量。
  2.4消防设施完备,安全标志醒目
  2.4.1 作业场所按规定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室外有消火栓、消防水枪、水带、开启工具。
  2.4.2 在入口处及其周围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在车间的局部,或临时喷涂点,应有黄、黑色围栏或警示线,并悬挂明显安全标志。
  2.5 作业场所有隔离措施,防火间距、地面符合要求
  2.5.1 涂漆作业场所与其它作业场所应有隔离措施,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规定。
  2.5.2 调料、废料、存放地无泄漏,作业场所无遗物,地面无残留漆料和调料。
  八、碱油槽
  作为表面处理而设置的各类酸、碱、油槽在企业中广为应用,由于各类酸、碱、油槽内不仅盛装腐蚀性、有毒性、易燃与高温液(气)体,而且有些镀槽内还装置有电极或电加热设备,由于作业环境差,常发生喷溅、淹溺和触电事故。
  1、适用于机械工厂表面处理工艺的酸、碱、油槽设施。
  2、安全管理要点
  2.1 槽体坚固,不得渗漏
  槽体用硬质材料制作,且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有防腐蚀措施,酸、碱槽不得用铁制作。槽体要求无裂纹、无渗漏。
  2.2 镀槽及电解槽上的导电装置与槽体应有绝缘措施
  电极及导线与槽体应无接触、绝缘层无老化现象,无损伤。
  2.3 导电部位应保持干净,导电性能良好,“正”、“负”极不得短路
  要求槽内的导电部位保持干净,导电良好,“正”、“负”极有一定距离,并有一定措施,避免“正”、“负”极相接触。
  2.4 地下槽必须在地面上设置防护围栏。
  地下槽体应设置防护围栏。高低不低于1050mm,特定条件下不应低于700mm,槽体围栏应封闭。
  2.5 电加热器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如用石英玻璃管加热时,应对玻璃管装置采取保护措施
  电加热要求接地极,接地线连接可靠,如有石英玻璃管加热时,在加热器的外侧有防护装置,以防止工件碰撞或坠落后砸破玻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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