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所制作的文书。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申诉属于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的申诉不受时间限制。只要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随时可以提出。但审判监督程序并非独立的审判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属于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由原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从新审理。因此,当事人递送申请书,虽然向哪一级人民法院递送无明确规定,但一般情况下,哪一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生效的,即向哪一级法院递送为好。 当事人通过行政申诉状。不但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客观上能及时地纠正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因此,可以对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起到监督作用,作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达到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的目的。 写作要求 首部 1、 标题。写明“行政申诉状”。 2、 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3、 案由。写明申诉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哪一个判决(或裁定)而提出申诉。 正文 1、 申诉请求。即诉讼请求,就是申诉人对申诉的问题要求怎么解决。 2、 申诉理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认为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 (2)适用法律有错误。 (3)违反了法定的诉讼程序。 尾部 写明申诉书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制作时间。附项部分的内容,一般应注明本书副本份数;书证一般指原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书等。如果有新的证据,应一并附送。如果有证人,也应注明其姓名、住址等。 格式 行政申诉状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申诉人:(姓名)XX因XX(案由)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X年X月X日(年度)X法行字第X号判决(或裁定),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和理由如下: 申诉请求: 申诉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盖章) X年X月X日 附:1、本申诉书副本X份; 2、 书证X件; 3、 证人姓名、职业、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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