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一位网友晒出一张罚单,称因在自家车内挂饰物而被罚款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有相关规定:禁止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也就是说,车内挂饰物是一种违法行为,车主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车主在爱车上挂个红色中国结各种纪念章、出入平安牌等等司空见惯…… 但其实这些悬挂在前窗、后窗或侧窗的饰物,有可能挡住驾驶员透过车前左右后视镜、前窗中部后视镜观看路况的视线,容易引起事故。 车主爱美也是人之常情不过也有车主把车打扮得过于夸张。前些时候,交警叔叔就查获过一辆小车车身到处是卡通图形车内堆满各种公仔、饰物…… ▽ 当地交警表示车辆外观技术参数是不能够随意改变的,车主也因此被交警罚款1000元,被责令将车恢复原状。 最后还是提醒一下,大家车内摆饰过多、摆放位置不当确实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一些不固定的挂件类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容易产生晃动既影响司机视线,又分散注意力,为了自己的安全大家还是要注意一下。 大家都爱看 来源:广西新闻网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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