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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关注】市医院319医患纠纷:男子扰乱医院秩序被罚200元!被打医生已辞职~

 万宝全书 2016-04-16

感慨:“这次不同了”

“以前发生这样的事情,基本上都是民警出面调解,让我们医生或护士尽量和对方和解算了。”4月13日,市人民医院院办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而后话音一转,有一种期盼已久终于遂愿的激动,“不过,这次不同了。”

不同,体现在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上。

4月7日,市公安局屯溪分局对违法行为人鲁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鲁某罚款200元。前述负责人表示:“我工作这么些年,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处理的。”该医院保卫科有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达相同的意思。

事因:“又有同事被打”

事起,在3月19日。当晚,该医院急诊科发生一起扰乱医疗机构诊疗秩序的行为。“昨晚又有一名同事被打了。”第二天上午,该科室一名医生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这条消息,很快引来更多同事的关注和评论。

当晚,这起意外发生后,有医护人员及时拨打110报警,中市派出所派驻市人民医院的警务室,两次出动警务人员进行现场处置。而后,该医院责成相关部门就此事与中市派出所进行交涉,要求依法处理肇事者。

由于诊疗活动以及患者、家属心情的特殊性,类似事件在各地急诊科时有发生。

而在该医院急诊科,数年前就有“这里的医生和护士几乎都被患者打过”的说法,甚至有医生被醉酒者殴伤住院。

后果:依法罚款200元

警方查明,2016年3月19日23时许,在市人民医院急诊抢救室内,因朋友吴某手部受伤,鲁姓男子要求医生方某立即帮吴某治疗,在方某告知需要等正在治疗的病人治疗完毕后才能帮吴某处理后,鲁某和方某发生冲突,鲁某将方某拖至急诊大厅,双方继续争吵。在被劝开后,鲁某继续在急诊大厅谩骂方某,后被朋友黄某劝至住院部门口,双方在住院部门口附近再次争吵,鲁某的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

警方认定,鲁某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成立。4月7日,市公安局屯溪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鲁某罚款200元。该医院保卫科有关人员说,鲁某未被处以行政拘留,可能是情节的严重程度够不上行政拘留的条件。

疗伤:发放“委屈奖”

事件发生后,该医院有关负责人对方某进行看望和慰问,并发放“委屈奖”。该奖为避免与患者发生冲突而受到委屈的医护人员而设,以减少医患纠纷。从2012年至今,至少有16名医护人员获得“委屈奖”。

该医院保卫科有关负责人说,这些医护人员多在诊疗活动中或发生医患纠纷后遭到患方人员的人身伤害,多为酒后肇事受害者,尤以急诊科为多,“绝大部门都打110报警了”。此次方某获得“委屈奖”,也与肇事者饮酒生事有关。

3月下旬,记者曾在采访中路遇方某,他的情绪比较稳定,还一如往常地按时上白班和夜班。问及3月19日晚发生之事,矮小瘦弱的方某摇摇头,笑得很无奈,也很无助。

辞职:在四部委通知后

4月13日,该医院急诊科一名医生向记者透露,4月1日,方某已向该医院提交辞呈,事情来得有点突然。“也许他早有离职之意,但这次发生的事情,可能促使他下了这个决心。”有知情人告诉记者。

而在2天前的2016年3月30日,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求对各类伤医、闹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果断处置,当场查证,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此前,2012年,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要求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严打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犯罪;2014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印发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对于最新的这份四部委通知,一些医护人员应声叫好。也有医护人员不持乐观态度,甚至将其比作是一道新的“玻璃门”,“现在发生在各地的医闹,是多了还是少了?”

责任编辑:  程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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