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李继凯:简政放权更应科学理政

 任爱琴 2016-04-16

简政放权是我国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2013年3月14日,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表明了新一届政府通过简政放权,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方向与目标。此后,国家迅速果决地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仅2015年,国务院发布简政放权的文件就达55个,国务院常务会议超过三分之一的主要议题涉及简政放权,全面清理了45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了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红利已逐渐显现。

本轮行政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对政府的改革魄力与治理能力、各级行政人员的思想认识与工作作风提出了更大的挑战。要将简政放权由宏伟蓝图变成实际行动,必须要加强“放权”、“管权”双轮驱动,防止陷入“简政变减责、放权变放责”的认识误区,清晰界定“有为”与“无为”的范围与相互关系,对权力的下放、使用、监管进行科学规划,从而使改革向更全面、深入的方向推进。

政府应深入理解“有为”与“无为”的内涵。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在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无为”的含义不是“不为”,不是消极,而是不妄为,不乱为,在遵循科学规律治理国家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让政府、社会、市场各归各位,各司其职,实现整个治理系统有序运转,形成治理机构“垂拱而治”,“无为而无不为”的治理局面。

需要明确的是,行政机构既不可不作为,也不可“事必躬亲”。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法制不完善导致了许多领域缺乏管理的标准和依据,于是行政审批作为法律替代物在各领域广泛适用,而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社会利益、阶层的分化需要强化审批才能控制局面,于是审批范围越来越广、种类越来越多。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传统的“全能政府”已无法适应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因此,在市场、社会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需要缩回“有形手”,加快构建开放、包容的行政权力结构,实现权力行使的专业化和高效运行。

正确处理“有为”与“无为”的关系。政府职能发挥的第一步在于划定权力界限,明确哪些领域应当有为,哪些发展阶段应当有为。以在中国经济发展三大模式之一——温州模式为例,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经营阶段,政府为市场主体营造了相对宽松、自由的市场环境,以“无为”的管理方式促进了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管理模式、技术水平、员工素质等提出了更高要求,温州模式中民营企业规模小,品牌竞争力薄弱,市场秩序缺乏规范性,政府管理职能发挥不足问题逐渐暴露,限制了温州的发展。在这一阶段,温州市政府及时转变职能,有效发挥服务、规划、引导、筑巢、搭台作用,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了一批有影响力、有高新技术含量的新品牌、新产品,实现了“温州模式”的创新和延续。

可见,“无为”即减少干预、放活主体,形成社会经济的多元治理与有效治理,“有为”则是适度发挥政府职能,充分调动市场力量、激发社会创造潜能,关键在于如何划分“有为”与“无为”的范围,掌握“有为”与“无为”的分寸。

简政不代表懒政,放权不代表放手。简政放权不仅是权力的下放、外放,也需要改善宏观管理流程,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从培育市场主体、优化社会管理、促进文化繁荣、改善民生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统筹、规划。所以说,简政不是“减政”,更不能因此滋生“懒政”。懒政怠政,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都是对简政放权含义的扭曲。简政的目的在于将公职人员从复杂、繁琐、低效的工作中解脱出来,降低行政成本,从而有精力以长远的眼光,抓住发展中的急事、要事、大事,进行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战略层面规划布局。

同样,放权也不能“一放了之”, 我国的行政体系经常出现“一放就乱”现象,一旦上级下放权力,下级就会产生许多以权谋私的行政乱作为。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上级的监管不到位,惩罚不及时、不彻底。因此,下放的权力如何监督,如何保证行政手续简化、取消后依然能达到政策效果,是改革中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简政更应勤政,放权更应管权。在推进简政放权的过程中,需要避免“权力精简、下放得越多越好”的认识误区。放权的效果需要管权来保障,否则容易使简政放权流于形式,甚至适得其反。例如,2015年8月,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上公布了18类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其本意是明确责任主体,节约行政成本与社会成本,但其中存在的问题是,公安机关公示拒绝开具的证明,公众还是要到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开具,甚至找不到明确的责任单位开具证明,那么证明泛滥、主体责任不清、部门推诿扯皮的痼疾就依然存在,公众仍会为此浪费时间和精力。

因此,掌握着公共权力的政府部门,需要确保权力既能“放得下”,也能“管得好”,要在权力监管上投入更多精力,一方面要保证权力下放到下级行政机关后依然能够有效运行,另一方面,要保证行政程序简化后,行政管理体系依然具有完整性,避免出现权力的“真空地带”。

勤政应科学理政,管权应治理无为。调查显示,63.6%公务员认为自己的工作量大,在《职业压力排行榜》中“公务员”更是高居榜首。且不论其调查结果是否科学精确,但就现状来看,基层公务员不可谓不勤政。虽然如此,工作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失调,行政效率低下问题却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正是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方法、技术。当前,互联网已成为政府治理的新工具,为深化政府治理创新,需要探索“互联网 政务”模式,实现部门之间信息互联共享,简化办事程序,追求高效行政。

同时,提高行政效率,必须坚决整治行政中的“不作为”现象。“不作为”是出于一种求稳心态,害怕会为尝试创新担负责任,为严格执法付出代价,长此以往,组织将承受运转失灵的风险,其危害不亚于贪污腐败。因此,“管权”不仅要治贪,也应治平、治庸,建立完善、严格的考核机制,淘汰碌碌无为、墨守成规者,杜绝“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保持政府的创新活力与能力。

“简政放权”不仅仅是一种道德精神与政治思想,也要形成切实可行的操作体系。“简政放权”也不仅仅是简化行政手续、下放行政权力,更要树立正确的行政观念,形成以创新、精简、高效、服务为特征的行政文化,在准确把握“简政放权”深刻内涵的基础上,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市场活水为动力,持续增加新供给,扩大有效需求,完成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改革任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