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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过户纳税

 wuhaoxueshen 2016-04-18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涉及税目、税率为:
    1、营业税,税率为5%。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或5%、1%) 
    3、教育费附加:费率3%; 
    4、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
    5、个人所得税:税率20%。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印花税:税率0.05%;
    7、土地增值税:30%-6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因此,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受赠方涉及的税目、税率为:
    1、契税:税率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印花税:税率0.05%。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父子间房屋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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