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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幼升小政策终于出来了,赶快转

 caomeibaobao 2016-04-18


武汉幼升小
2016年4月15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家长们期待的2016年武汉幼升小政策正式发布:
合理划定范围,坚持相对就近入学
        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6月15-18日向社会公示。
继续坚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有需要的地方,可试点探索多校划片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工作方案经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
        确保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利,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入学办法详见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该校招生简章。
7月3日前依规发放《通知书》
        《通知书》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通知书》须经区政府盖章后方能生效。各区要在7月3日前举行简朴、庄重的仪式,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依法办事,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2016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到时间均为7月5-6日。
        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择校生的认定,以《通知书》为准,学生实际就读学校与《通知书》指定学校不一致的即为择校生,特殊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甄别研究认定。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是择校生。
切实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招生的基本政策和工作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在先,民办学校招生在后”的基本原则,组织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2.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1.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2.民办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新生,不得设置其它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重复报名无效。全市民办小学、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9日,民办初中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小学直接到学校报名。
        3.民办初中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其计划比例按4:6安排;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
        4.自主招生可采取查看个性特长和素质报告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办法进行,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新生。
        5.电脑派位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
        民办初中于7月20日前、民办小学原则上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录取工作。
(三)加强民办学校新生入学管理
        1.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政策,制订本校新生入学方案和自主招生办法。其方案和办法须报所在区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施,并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2.各区要对本区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标准和后勤服务设施条件、师资配置等办学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全区生源情况,核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备案。各有关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新生入学。
        3.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所辖民办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认真把好各个环节,严格按程序组织新生入学。对违反新生入学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进一步加强新生学籍管理
        (一)凡因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办理跨区入学手续时间,全市统一为5月23-27日。各区教育局应将跨区学生有关档案集中,于6月17日(星期五)办理交换手续(地点另行通知)。
        对已办理跨入手续的小学毕业生,各区教育局应根据相对就近原则,为其安排初中学校并发放《通知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一般直接安排到其初中部就读。
        (三)凡被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武汉市体育学校、武汉市艺术学校、武汉体育舞蹈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已到政府指定学校报到并办理了有关手续后的《通知书》,到被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应于7月20日前向所在区教育局报送新生录取名单,7月25日前各有关区教育局持学校录取名单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办理同意调档手续。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报送录取名单并办理同意调档手续。上述学校凭新生调档通知单到相关区教育局基(中、小)教科办理跨区新生调档手续。各有关中小学应根据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2016年武汉幼升小时间安排
武汉
wuha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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