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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采用“四项加法”强势推进“两违”整治

 A探索者 2016-04-18

温岭市采用“四项加法”强势

推进“两违”整治

 

2012年以来,我市以“两违”整治为抓手,按照“管住当前,着眼未来,清理过去”的要求,通过强势拆违、快速拆违、和谐拆违和长效拆违,大力度推进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整治,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全市共组织拆违359起,拆除各类违法用地1047宗、面积66.2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5.54万平方米,拆除宗数和拆除面积占近5年来的四成;全省涉土信访排名2010年的1位下降到2012年的第20位,实现大幅度下降。其主要做法为:

一、领导+队伍+制度,实施强势拆违

一是强势领导。推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市“两违”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土、行政执法、水利等20个职能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对重大拆违行动,市领导亲自带队、亲自协调、亲自指挥。同时,各镇(街道)也成立由书记和镇长(主任)担任组长的两违整治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辖区的两违整治工作。

二是强势队伍。抽调20个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两违”综合整治办公室和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两违”整治的具体事宜。16个镇(街道)均配备由公安、国土、行政执法、安监等执法人员组成的不少于20人的综合执法队伍,负责本辖区内的“两违”执法。在执法过程中,镇级快速反应小组2日内即可对“两违”实施拆除并复耕到位。

三是强势制度。1.实行“一把手约谈示警”制度,对本年度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超过一定比例的镇(街道),根据比例高低,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市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镇(街道)一把手进行约谈示警。2.实行“七停”制度。对新增的违法用地“零容忍,违必拆”,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停止办理项目立项、建设规划许可、企业注册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贷款等手续,并实行断电、断水、断气,直至拆除。2012年,该市共对375个违法案件实施“七停”,开展大规模(400名以上执法人员)拆违52次,出动执法人员23000多人次,强制拆除“两违”456宗,共计面积401.58亩,将“两违”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3.实行“两违”整治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制度。对各镇(街道)辖区内的违法用地数量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对辖区内违法用地面积低于全市平均数的,给予奖励明年的建设用地指标;辖区内违法用地面积高于全市平均数的,相应扣减次年的建设用地指标。

二、机制+平台+科技,实行快速拆违

一是建立快速联合执法机制。出台《关于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国土、城建、城管、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执法,从速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对新发现的违法用地,国土执法部门及时送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及时拆除违法抢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拆除受到阻挠的,由当地党委政府牵头,联合国土、城管等部门力量依法强制拆除。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信访反映强烈、阻挠重点工程建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造成恶劣影响等6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进行先行拆除。如近期报道的温峤镇梅溪村违法修建桥屋事件,我市早在2012年底召开全市拆违工作会议,就要求各镇、街道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历史遗留问题倒排时间表进行解决,其中桥屋计划在20131月底拆除。但媒体于123日报道,我市就提前启动此桥屋的拆除,并在26小时内完成,而且十分平稳。

二是打造快速反应平台。专门建立市“两违”整治快速反应平台。通过公开招考,聘用了20名大学生和退伍军人组成“两违”快速反应专职队伍,专门配备了214座的面包车用于执法巡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在接到举报电话后,10分钟内准备完毕,出人出车。目前,“两违”快速反应队伍已成为土地违法动态巡查和拆违行动的主力军,至今已联合开展巡查332次,大拆违16次,打击非法采矿17次,现场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438宗,合计面积56182平方米

三是建设快速反应信息系统。投入150多万元,全力打造高度信息化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快速反应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了快速反应和违法用地查处两部分,外出巡查时高精度GIS数据采集系统将自动采集巡查现场的地理信息数据、视频摄像数据等现场情况,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输送回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将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马上组织执法。

三、公平+耐心+民本,实现和谐拆违

一是坚持依法公平。坚持干部党员、部门、代表(委员)与广大群众一视同仁,党员干部和集体违法的,先行拆除。全年共拆除干部党员和集体违法建筑221宗。同时,依法按程序拆违。在拆违前,前往现场查看,下发“停建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通知书”,对拒不接受的实行强制拆除。 2012年以来,我市共发放“责令自行拆除通知书”1397份。截至目前,已有187户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二是坚持耐心细致。在拆违前,先对违法当事人做好沟通、思想教育等工作,明确指出违法行为和严重后果,最大程度上取得群众的理解。在拆违期间,一些违法户为了抗拒执法,将物品设备等留放在应拆建筑内,增加了拆违的难度。为减少被拆对象的经济损失,开展人性化执法,组织人手帮助搬迁有关设备和物品。如拆除松门镇东南工业区世纪联华超市时,考虑到该超市还有大量商品仍留在建筑物内,现场动用100多人力耗时多个小时对超市的物品进行搬迁,直至全部物品搬迁完毕后,再开展拆违。

三是坚持以民为本。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坚决拆除。对于群众确实有困难的,在拆违结束后,积极考虑被拆当事人合理诉求,妥善做好拆后安置、安抚工作。如针对大溪镇麻车屿村土地管理秩序混乱,乱搭乱建现象较为突出的现象,组织专门人员进驻该村调查摸底,对该村的10宗面积70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同时考虑该村实际情况,专门安排用地指标给该村用于标准厂房建设和民房建设,并落实专人负责全程协助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四、宣传+处罚+监管,推进长效拆违

一是营造强大声势。加大巡查拆违过程中的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及时跟进宣传,并一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实行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切实起到“查处一案、拆除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2012年还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土地管理及“两违”综合整治相关内容宣传短信150多万条,出动宣传车330多次,展示宣传图片800余张,悬挂标语横幅220条。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坚持违法必纠,违法必罚。同时,建立违法用地当事人“黑名单”制度。对未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或企业纳入违法用地“黑名单”,取消所有招拍挂项目用地的竞买资格,不得享受政府制订的各项优惠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对其实行长期重点监控,并及时通报金融机构,纳入征信平台管理。同时,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两委”成员实施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的,由行政执法机关将查处情况分别抄报纪检监察机关、人大、政协,相关单位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处理。2012年,共收缴罚金2100万元,30家企业列入了黑名单,抄报人员23名。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网络。建立点、线、面结合的三级监管网络。以全市865个村的国土资源管理村级联系员为点,及时掌握最新的违法用地动向,每年安排资金50万,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级联系员进行嘉奖,对10余名职责履行不力的给予解聘;以各镇(街道)的综合执法队伍为线,负责对该镇(街道)辖区内的违法用地开展日常巡查拆除,每周巡查次数不少于6次,使现场拆除率达到85%以上;以市“两违”办为面,负责全市面上拆违情况和对重大案件的跟踪拆除,每月组织多部门联动的大规模拆违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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