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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围殴小偷看法治精神

 圆角望 2016-04-18

    上周五,一条抓小偷的新闻迅速发酵。传播者都带着几分戏谑,因为那个倒霉蛋“小偷”居然偷到了西安体院。华商报当时的报道写道,13日23时40分左右,西安体育学院有“小偷”于1号楼2楼行窃被发现后,校内一千多人集体涌来协助抓“小偷”,“小偷”瞬间被包围。多个社交媒体账号称,“小偷”似乎是在偷了1号楼下卖袜子阿姨的两双袜子后被发现,阿姨的呼喊声引来了学生围堵,多名学生更是赤膊上阵,1号楼东门前顿时水泄不通。随后人群转移到3号楼下,最后“小偷”被控制在1号楼路灯处。在围观者提供的视频中可看到,“小偷”被围至路灯下,其间,周围学生撕扯其上衣,将拳头抡向他,“小偷”狼狈不堪,而四周人头攒动声浪沸腾,不时爆发出欢呼声。随后,西安警方通过官微发布通报:“4月13日23时56分,公安碑林分局红缨路派出所接报警,称西安市体育学院内有人行窃被抓,民警迅速前往处置。事发现场,在体院一男生宿舍楼下,大约有200余名学生正在围堵、殴打一名男子。由于现场嘈杂,学生情绪激动,民警通过喊话和多次劝解都未能有效制止学生的过激行为。为避免现场事态进一步扩大,民警果断鸣枪示警,控制现场局面后,将该男子带回审查。”

    一般人,赤手空拳对付一个体院男生恐怕都很费劲,所以对于这个落在一群体院男生手里的“小偷”,很多实名认证大V和机构在社交账号中开始调侃。诸如有网友戏称,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刻,估计是“小偷”此生最幸福的时刻,内心独白大概是“警察蜀黍救我”。其他版本还有“求小偷的心理阴影面积,还是爹亲娘亲没有警察蜀黍亲吧”,“西安体院,西北武术学院,都是小偷们挑战职业生涯的最高等级”,以及“这小偷得多想不开,才敢上体院偷东西啊”。

    但在周末,此新闻果然发生反转。西安警方经过调查,公布了真实情况:该男子系兰州市某单位职工,因其子要报考西安体院,想实地查看学校境况,遂于13日23时许,在和朋友喝酒吃饭后,独自乘出租车来到体院。当该男子步行到院内一号男生宿舍楼内查看时,因饮酒过度,呕吐不止,便随手拿起楼道内学生晾晒的袜子进行擦拭,被宿舍楼管理员发现,误被当做盗窃嫌疑人,并遭到学生围追和殴打。经民警反复调查并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初步排除该男子作案嫌疑。

    姑且不论这位家长既然是来考察学校,却半夜醉酒,而且还用体院男生的袜子擦拭,即便他真的是小偷,这样围殴、施以私刑就对吗?体院就读的都是大学生,帮着卖袜子阿姨“抓贼”是对的,但事情截止到围而不殴就可以了,最应该做的是报警、保护现场,让有执法权的警察来接受处理。这些是基本的法律常识,我们的大学生虽有激情,但法治观念实在是令人扼腕。

    其实,就在几周前,人们还对公共场所公然施暴的行为掀起过一场口诛笔伐。没错,就是和颐酒店那件事。当时就曾有人发问,如果我被坏人以抓小偷、抓小三等名义当街殴打,该如何自证清白,该如何保命?当人们为和颐酒店无辜被打的女孩愤怒时,可曾有过为一群“大奶”当街扒光“小三”并群殴点赞?私刑滥刑不止,其实每个人都不会安全,不是吗?J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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