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重庆】出中国最牛科研新政:不用编预算,人头费60%

 时史君 2016-04-21

【摘要】

过去,一家单位在申报科研项目时,往往需要花大力气去编写项目申报书,花费心思编制经费预算。对此,很多科研人员感到力不从心:“我们的任务是出技术、出成果,搞创新,这样一来,把精力都耗在了经费预算上,哪里还能安心搞科研?”

“立项前费尽心思编材料,立项后千方百计找发票”,这种现象曾是我国科研领域内长期存在的顽疾,主要原因就是科技经费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日前,重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科研项目与科技经费管理进行了大胆探索,出台了新的《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推出“七条新政”,从今年开始在所有新立项的市级科研项目中全面推行。“七条新政”新在哪里呢?听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为你详细解读。

新政一:财政科技经费实行定额资助

过去,一家单位在申报科研项目时,往往需要花大力气去编写项目申报书,花费心思编制经费预算。对此,很多科研人员感到力不从心:“我们的任务是出技术、出成果,搞创新,这样一来,把精力都耗在了经费预算上,哪里还能安心搞科研?”

在新政中规定,今后所有市级科研项目将实行定额资助,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购买专业机构的评估服务,在综合评判项目研发经费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经费资助额度,这样,将取消管理人员在经费配置方面的自由裁量权,项目申报单位也从此不用再花费心思编制经费预算,可以集中精力参与竞争立项。

“以前申报要写厚厚一本书,现在只需填一张表即可。” 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说。

新政二:市场类科研项目推行事后补助

“事前投入、无偿资助”,这是过去市级科研项目的投入方式。为了更加注重引导创新主体增加科研投入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创新,新政中规定,市场类科研项目将采用“后补助”方式。

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公益类项目,将继续坚持事前投入。

而政府立项资助的市场类科研项目,将视不同情况推行两种事后补助方式,是对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约束性后补助,按目标进度拨付;是对于企业个性技术创新项目采取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到位。

该负责人表示,这种后补助方式,坚持多维评价、转化优先,将从源头上解决政府资助市场类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问题。

新政三:人力资源费比例提高到30%至60%

过去,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可用于人力资源费的太少,限制太死,严重挫伤了科研骨干人员申报项目的积极性。

“按照以前的规定,人力资源费一般不超过政府资助经费的5%,而且这笔钱只能用来支付临时工劳务费,正式科研人员不能领取。”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认为,要更好地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就要尊重科研人员的创造活动,创新收益分配机制。为此,新政中规定,科研项目人力资源费比例提高到政府资助经费总额扣除设备费后的30%,其中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研究项目和软件开发项目人力资源费最高可达60%,并且实行签字领取,不再简单地用发票衡量科研人员的创造活动和智力成果。

新政四:科技经费支出管理充分放权

“买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不少科研人员抱怨以往科技经费规定过于死板,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科学研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计划往往没有变化快。在项目申报之初,是很难预料到今后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的。在这样的前提下,就把各项费用支出都预先设计精准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应该与时俱进,适时而变。

“新政在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上做到了充分放权。”该负责人表示,除人力资源费支出比例限高外,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研发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和合理调整政府资助经费的支出结构,不用再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使项目承担单位真正成为项目实施的主体、经费使用的主体和经费管理的主体。

但是,该负责人同时强调,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通过建立一套评估和监督体系,在引导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尊重创新规律、符合自身实际的经费管理制度时,会对他们加强引导监督。

新政五:政府科研项目结题实行第三方验收

以前,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实行的是谁承担项目,谁找专家验收。说白了就是自己掏钱请人来验收。这样导致的一种现象就是:只要验收,几乎都能通过。结果就是出现了很多垃圾成果、垃圾论文、垃圾专利。

新政规定,为了简化验收程序,项目验收结题前科技主管部门不再组织财务审计,而是随机抽选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事前资助的公益类项目根据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的约定进行目标验收,事后补助的市场类项目通过现场评估和查验完税证明等资料进行绩效验收。验收结题评审专家咨询费改由市科委统一发放,彻底改变了多年来项目承担单位自己组织项目实施、自己推荐评审专家、自己列支专家费用的“包搞定”、“走过场”式项目验收。真正实现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验收”三分离。

新政六:科研经费结余一律归己

以前,由于科研经费结余的都要上缴,因此,会出现上面拨多少钱,下面就努力花多少钱,花不完的在项目结题前“突击花钱”,四处找发票报假账的现象。

按照新政的规定,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结题验收的政府科研项目,结余的科技经费不论多少一律不再收缴,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安排用于科研相关工作。

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做的好处是,将使科研人员从繁琐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潜心从事科研工作,不用再为钱“闹心”。而这笔钱不用上缴,意味着就成了项目承担单位可以自由支配的“自己的钱”,那么在花的时候,就不会像以前那样“大手大脚“,而是能够“钱尽其用”,好钢用在刀刃上。

但是,对于没有通过目标验收的项目,将严格实行财务清算,由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收缴违规资金和结余经费,并将对严重违规的项目实施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划入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黑名单”。

新政七:纵向课题与横向课题一视同仁

过去,科研人员承担来自市场的横向科研项目,在进行职称评聘、业绩考核、科技奖励时总有“低人一等”的感觉,不能与承担来自政府的纵向科研项目同等对待、同等考核,这样不利于调动他们围绕市场需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的积极性。

今后,纵向课题与横向课题在这些方面将完全一视同仁,真正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来源:华龙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