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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影响:自营、总分包、联营企业,差异竟然这么大!

 许多郎 2016-04-23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经营模式的影响

下图是“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经营模式的影响,总包自营模式受到的影响不大、总分包模式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联营模式受到的影响则较大。

总包自营。山东的德建、江苏的龙信,这些都是总包自营企业,分包和劳务都是自己组织的,“营改增”对这些企业的影响不是很大,他的麻烦是就是核算麻烦,经营人员、采购人员、核算人员都要认真算账,最好增值税票都用电子票,直接在信息系统上完成,那么,对这些企业来说就是多点事,无非就是原来早上6点起床,现在是545起床来完成这个事情,“营改增”对其他方面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营改增”对金螳螂的影响也不大,只是由于是装修行业,票据非常多,据我所知,金螳螂要专门成立一个税务筹划中心,装修业务如果不集中采购的话,平均一张进项税票最多5000块,金螳螂200亿的营业收入至少有200万张发票,一天6000张,增值税票中有四项是要填的,单位名称、税号、金额、单价,这四项不能出错,一天6000张,如果差错率1%的话,就是60张票,如果差错率10%的话就是600张票,如果金螳螂一天有600张发票出错的话,税务系统还怎么运转?所以,对金螳螂而言,对经营模式没有影响,但是对企业的税务操作系统有影响。

总分包模式。“营改增”对总包分包模式的影响没有太大的影响,总分包企业需要考虑的是原来不开增值税发票的,要努力让这些企业给他开增值税发票,还要做的就是让采购人员知道,在砍价的时候如果不开票的话应该砍价的比例是多少。总分包企业的劳务一定要跟一般纳税人合作,不要跟小规模纳税人合作;集中采购到底是统签统购统付?还是统签分购分付?还是统签分购统付?这几种模式要考虑清楚;尽可能进行战略合作,分项实施,包括机械设备到底是采购还是租赁。整个管理流程略加修改就可以了,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营改增”对总分包模式的影响不大,对过去踏踏实实辛辛苦苦干活的企业,影响不是很大。

联营模式。“营改增”影响比较大的可能就是甩手掌柜——联营模式。联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项目联营,一种是分公司联营,无论是项目联营,还是分公司联营,过去维护资质的成本(建造师、资质升级等)相当于整个营业收入的1-1.2%,如果营业收入一年10个亿,维护资质的成本大概1000万。现在,除了1%维护资质的成本外可能要增加0.3%-0.5%左右的成本来解决增值税问题,如何解决?把进项、消项核算清楚,究竟是项目部的人自己核算清楚,还是总部派人去核算清楚?这个需要企业自己考虑。我建议财务核算最好统一起来,总部派人员过去做账,派过去的人员只保证“三流合一”、“四流合一”就可以了,这样做会增加成本,这就是增加的0.3-0.5%的成本。本次“营改增”对联营模式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在这种情况下,财务人员、税务人员的收入,最近一年可能会涨价,因为建筑企业都会增加财务、税务人员的需求,建筑行业是大行业,大家可以去制造业挖一点人,因为制造业早已实行增值税。

二、企业经营模式的优化措施

直营模式。重点是甲供料,其他方面完善就可以了,不会有很大的实质性的变化。在没有甲供材料的情况下,规范管理,实现“四流合一”;自营模式如改为总分包模式,可以抵扣进项税,减少税负;如果是甲供料,就要按照规定,到底是按照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还是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办法缴纳增值税,在前期跟甲方谈的时候就要注意这个问题;有没有可能变“甲供材”为“甲控材”。

总分包模式。总分包模式不需要改变,但要规范管理,使得:业主与总包单位之间“四流合一”、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四流合一”、总包单位与材料商之间“四流合一”。建筑企业主要规范对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的管理,控制进项税就可以了,如果某个企业控制住进项税的60%,而其他企业控制住了70%,那就说明其他企业比他做得更好;如果某个企业控制住进项税的80%,而其他企业只控制住60%,那这家企业就做得比其他企业要好。为什么像中建三局、中建五局这样的央企,现在就开始规范分包商、劳务分包单位、材料商、设备商的管理,因为这是进项税的几个大头,其他的像地材等,小企业拿不到进项税发票,央企一样也拿不到发票。

资质共享模式。核心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与总分公司模式类似,分公司到底是备案还是不备案,账要算清楚;另外一个问题是没有发票,或者发票不规范,无法形成增值税链的闭环。有两种措施:第一是转变经营模式,变为总包自营模式或总分包模式,这种改变也不容易,我们有一个客户,从联营挂靠模式向自营转变,转变的第一年接了50亿项目,干一个亏一个。第二是优化“合同流、物流、发票流、资金流”,达到 “四流合一”,不管谁接活谁干活,都要达到“四流合一”。

联合体模式。施工行业里,大的单位、顶尖的单位都在这么做这个模式。这种模式在面对“营改增”时,存在的问题是:业主发票只能开给联合体中的一个单位,导致其他两家没有销项发票;分包/材料单位发票只能进一个单位,导致其他家没有进项发票,无法抵扣。所以,面对金茂大厦、环球金融中心这样需要联合体模式的大型项目,我们建议:一种办法是,联合体中的各家施工单位分别跟业主签合同、分别单独结算,谈的时候一起谈;另外一种办法,业主与联合体中的一家签订总承包合同(组织者),其他几家与组织者签订分包合同。其实联合体模式应对“营改增”的措施很简单,而且业主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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