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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税负更重?

 yiyezhiqiu1920 2016-04-23
导读:2016年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将被纳入营改增,营业税在全行业退出历史舞台。营改税的本意是减轻企业税负负担,增加企业的活力,而实际上营改增对大多数企业来说也确实是普遍的“利好”。然而,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营改增对建筑类企业经营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对不得当就会陷入困境。营改增最新政策全面推行,对企业有何影响,企业又该如何应对营改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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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20 15:46:02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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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两会”记者会上回答营改增相关提问时称:“营改增今年是个硬任务,军令状要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税务部门作为主攻部队,一定会奋勇当先、攻坚克难,务求全胜,确保改革5月1日如期落地。”,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作为一项重大的政策调整措施,营改增从2012年1月1日启动试点以来,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那么,全面推开营改增会对企业带来哪些影响?企业特别是建筑类企业对此又该如何应对呢?

四项细则出台
       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与此同时,两部委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等四份细则文件,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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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显示,全面推开营改增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税率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另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一方面,基本平移了营业税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对生活服务业等小规模纳税人,采取了3%的简易征收率,不给小微企业增加负担,从而能够保证税制转换的平稳过渡。


不动产纳入抵扣 减税效果大 企业受益多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
       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全面推行营改增,对企业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利好:
       第一,全面营改增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第二,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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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建筑业:税负不降反增,“宝宝心里苦”
         有建筑企业反映,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降反增。此次四大行业中,建筑业税率由3%营业税上升到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增值税),税率增幅最大,对建筑企业进项抵扣管理和控制税务成本也提出了最大的挑战。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4月12日在国新办营改增吹风会上特别提到了建筑企业税负上升的问题,他认为,症结在于增值税对核算的要求很高,如果企业操作规范,税负会下降;如果粗放式管理,不规范运作,该抵扣的没能享受到,企业税负就难以保证一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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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直指建筑行业长期以来分包经营的弊端。以往,有些建筑企业只承接项目,具体实施则层层分包,这样易产生安全隐患,同时若分包给无资质的施工商,企业很难取得进项的专项增值税发票。
       此外,建筑企业施工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材料采购的地域也相应分散,材料管理部门众多,如果每笔采购业务都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且数量巨大,这将导致发票的收集、审核、整理等工作难度大、时间长。并且,按现行制度规定,进项税额要在180天内认证完毕,其工作难度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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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中的税务问题,往往不像理论分析的那么简单,举例来说,如拿到对方开来的发票时,要检查是否为专用发票,发票上的时间、发票章是否正确等。这些都对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乃至经营部门工作人员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不同,建筑企业由于其经营特点,纳税地点也会产生较大变化。


建筑业应该从两方面应对
        首先,建筑企业要加强对进项税额的管理。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为了降低施工成本,往往会选择个体工商户或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供应材料、租赁机械设备,但是现在,由于税制的改革,建筑企业更应注重选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以免无法抵扣企业增值税。
    其次,营改增最新政策对建筑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尤其涉及到法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重要方面,因此,建筑企业应在各方面广纳专业人才,确保企业纳税合法合规。
企业应该注重培养税务人员,做好税收筹划,法律顾问应当深入研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做好税务的会计处理核算工作。在必要时还要配置税收筹划人员,进行合理的避税、节税,充分享受税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收红利,并努力实现涉税收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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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实行营改增能够减轻企业纳税负担,释放企业活力,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在实行过程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少数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对这些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客观理性对待。比如企业的总体税负水平往往不能通过一个较短时期的情况来衡量,虽然在某个时点上税负增加了,但随着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来越多,税负有可能呈下降趋势。
      全面实施营改增将在5月1日拉开大幕,国家作出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大家的目光都会聚焦这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营改增的全面实行如何落到实处,改革“红包”怎样实实在在地发到企业手中,欢迎大家集思广益,一起参与到这项意义重大的改革的讨论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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