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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客家人的“做社”和“闹灯”

 369蓝田书院 2016-04-25


贺喜狮队在“添丁”之家闹灯

  

  在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西部的迁江、大里、石陵等乡镇,大约有一万多的客家人生活在这里。这些客家人大多是明朝时期从粤东的梅州各地迁移到广西的宾州府,然后又于清朝时期从宾州府的各地迁移而来的。在这一带,客家人的村子虽然零零星星地被包围在少数民族的村庄当中,但至今都还保留着不少客家人所特有的习俗。其中“做社”和“闹灯”(也叫“闹丁”,客家话“丁”、“灯”同音),就是这里的客家人有别于别的民族或民系的特有习俗之一。


  来宾市兴宾区西部的客家人“做社”的内容是:每逢农历正月十一,全村群众都在下午欢聚一堂,先总结一年来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表彰好人好事,规划落实全村在新的一年中有关修桥补路等公益事业项目及其实施方案,修改、补充和完善村规民约,然后鸣炮以示庆贺,接着举行集体会餐。也有的村在会餐时,除年过花甲的老人外,每户只是户主一人参加。会餐经费多从本村鱼塘或其他公共事业的收入中支出,个别村没有经费来源的,则采取按户收集钱粮的办法来解决,但年过花甲者一律免交,以示尊老敬老。


  “做社”中的会餐一结束,接着便是舞龙舞狮,围观者或敲锣打鼓,或燃放烟花爆竹,气氛欢乐而热烈。客家人“做社”,村里事先除备足庆典所需的烟花爆竹外,还要备下许多小包装的爆竹留至晚间“闹灯”时使用。


  “做社”这一天,“添丁”(特指在农历上一年间生有男孩并且至正月十一这天已足36天以上)的人家一早就要起来祭祀祖先,感谢祖先的荫佑使家里添了人丁,接着就是宴请亲朋及房族中的长者,并于宴饮前后,用糖拌米花或糯米汤圆来招待客人。


  晚上,“添丁”之户门前彩灯高挂,迎接狮队来家。彩灯既有用红布缝制而成的普通灯笼,也有用纱纸和彩纸扎制而成的“走马灯”。狮队在公共场所从会餐结束一直舞到天黑之后,便按“添丁”户的先后顺序(以一年中各户生有小孩的先后次序排列)逐户登门给“添丁”之家“闹灯”贺喜。


  贺喜的狮队来到“添丁”之家的门前时,先由领队者燃放数挂鞭炮,待主人家也点响了鞭炮以示欢迎之后,狮队方进入主人家的门户而直往厅堂。


  在“闹灯”中,狮子在厅内外的舞法各不相同,但始终按一定的套路来严格进行,锣、鼓、镲的敲打,不同程序有不同的节奏,或紧锣密鼓,或疏落有致,音量时高时低。在此期间,主人家则用簸箕捧出事先预备好的糖拌米花答谢在场的人。整个“闹灯”期间,锣、鼓、镲声和爆竹声始终连成一片。“闹灯”过程持续大约半小时,场面异常热烈。


  来宾市兴宾区西部的客家人之所以这样看重“添丁”,是因为过去客家人从遥远的地方来到这里,由于人少,势单力薄,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站稳脚跟很不容易,只有生了男丁,家族的人丁才有可能兴旺起来,不至于被人欺负。因而多生男丁,壮大力量,自然也就成了生活在这里的客家人世世代代的共同愿望,无论哪一姓的人家生了男孩,都是有助于发展壮大客家人力量的大好事,因此,“闹灯”的习俗便代代承续下来。


  新中国成立后广西各民族之间相互通婚的越来越多,促进了民族的融合。于是,这里的客家人渴望多生孩子尤其是想多生男丁的传统观念也逐步有了改变,尽管至今依然年年都要“做社”和“闹灯”,但观念乃至举办目的已有了很大改变。


(来源:梅州网 黎炯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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