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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最近的“两违”问题,权威部门为你解答!

 星海经 2016-04-26


我市近期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引发群众热议。今天就群众关心的问题,相关部门将为大家解答。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王天珠壹福清网友关心的问题做了简单回答:


旧房有土地使用证,没有申请建房手续,这样可以补办建房手续吗?


可以的,符合文件规定的建房标准就可以申请补办相关手续。


危房改建何时开放?


乡镇危房改建前几年就已经开放申请了。


城区几个街道的危房改建目前还在开会讨论,但群众已经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旧房改建政府有没有给补贴费?


没有,这个主要针对是困难户,低保户和五保户群体才有。


现在贴外墙算是“两违”吗?


没有改变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只做出装饰行为就不算“两违”




同时,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王天珠对“两违”相关问题为壹福清网友解惑:


为什么不让百姓建房子?为什么要拆百姓房子?


王天珠表示,“治违”行动是主要针对新增违建和存量违建,对群众的合法合规建房没有影响。


治理“两违”目的是要在全社会建立起“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观念,使违建必拆、违法必究,引导群众合法审批、有序建房的思想成为干部群众的共识。




治理“两违”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维护城乡建设秩序、也是推进全省宜居环境建设的要求。2014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三年的“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今年是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


“两违”到底是什么?

“两违”指的是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


违法占地是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或超越批准权限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包括了毁林建墓。



违法建设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未经有权机关许可或不符合许可规定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或超过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期限的建筑,包括经过审批但不按审批指标建设的建筑。


合法建房是否受影响?


王天珠表示,“治违”行动是主要针对新增违建和存量违建,对群众的合法合规建房没有影响。


个人建房审批分为城区和镇街两部分。2012年起,我市陆续出台相关文件,用以规范个人建房。近期,我市根据执行中存在的一些细节和管理上的问题,对相关法规进行适当修订,并于今年3月31日正式发布实施《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实施意见》和《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群众可以登录市政府网站查询。



下一步,政府将实行挂牌亮证施工制度,经审批的个人建房需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建设,不能超占面积,超建层数,并向属地镇街申请挂牌施工,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不按审批建设未挂牌施工的一律视为违法建设依法依规处置。挂牌施工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可以登陆市规划局网站查询。


想要了解相关问题,应该去哪里咨询?


我市重新发布实施了《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实施意见》和《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对我们整个城区包括农民建房,已经做了很详细的规定。文件刚出台,政府会组织相关的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简化审批流程,具体问题群众可以到相关的属地镇街进行咨询。


接下来,小编就群众关心的农村建房相关问题做个简单介绍。


村民建房分类


  

村民建房包括集中建房和个人建房。




个人建房是指单户村民自行建造自住住宅的活动,包括在原宅基地上改建、扩建和异地新建。


集中建房是指镇街或村委会组织村民集中建设自住住宅的活动,包括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一旧村改造等方式。


村民建房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住宅或现有住宅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需要新建、改建或扩建住宅的。


2.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


3.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镇、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异地新建的。


4.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5.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6.向中心村或农村住宅小区集聚,将原有宅基地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置换至新宅基地的。


7.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批准回原村庄定居的港、澳、台胞和华侨需要建设住宅的,参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申请村民建房


  

1.现有宅基地面积虽明显低于法定标准,但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


2.分户前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超过60平方米的。


3.年龄未满18周岁的。


4.不符合镇、村庄规划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5.将原住宅出卖、出租、赠与或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6.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规定的。


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在原宅基地之外申请新建住宅的,其原有的空闲宅基地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结合村庄土地整理,重新规划后统一安排使用。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农村村民旧住宅用地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村民申请住宅建设的,持下列材料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1.《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和申请地块的实测地形图(含坐标定位)各一式五份。


2.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签署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含坐标定位的地形图)并交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4.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毗连或者涉及到公用、共用、借墙等关系的,应当取得各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或者由各所有人在申报图纸(含四至范围)上签字确认,协议应当经过当地村委会见证或者依法公证。


5.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绘制的设计图(含总平面布置图),或者选用标准通用图。




针对《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实施意见》也可查看我们昨天推送的文章哦!



来源/福清治违办

福清广播电视台 新媒体部

编辑/何艳 何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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