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不打算带着罪恶感吃一条鱼

 七月撒丫子 2016-04-27

程老汉是程家的厨工,负责程家厨房一切业务,包括买菜、洗菜、烧菜……

买菜包括了买海鲜。我们家出门走路十分钟左右有一处很大的菜市场,菜市场里有海鲜。程老汉到菜市场买了海鲜,回家拾掇干净、用程氏烹饪法整熟,贡献给老伴及爱女享用。蒙她们恩准,程老汉叨陪末座,也可以吃海鲜。

保健专家说,吃海鲜比吃禽畜肉健康。所以,吃海鲜时,我们一家人都觉得很幸福,很安逸。

但是现在有人告诉我,我买的海鲜上可能沾着奴隶的血和泪,我立刻就凌乱了,我吃不下去这海鲜了。

今年美国的普利策奖公布之后,朋友圈被一篇题为《你吃的每条鱼都可能沾着另一个人的血和泪》的文章刷了屏。

文章说,2016年普利策奖最大奖项“公共服务奖”颁给了美联社的一组新闻报道;文章说,这组报道的总标题是《血汗海鲜》,是美联社4位女记者用一年半时间跟踪调查东南亚“血汗海鲜工厂”的用工行为,先后发了10篇调查报道。

(2016年普利策奖的获奖名单19日公布。美联社对东南亚渔业奴工现象的深入报道获得新闻类“公共服务奖”。美联社4名记者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跟踪调查东南亚“血汗海鲜工厂”,用一系列报道揭露了印尼、泰国数千名工人遭受奴役的悲惨遭遇,并最终促使2000余名工人获救。图为渔工敏特在被奴役22年后终于回家见到母亲。)

中文的介绍文章说:“你吃的是海鲜,但是同时,你吃的也是这些被奴役劳工的血汗”;“咬一口冻虾,可想过全都是奴隶的血汗?”

妈呀,“血泪”,“血汗”,血呼啦的。

强烈的罪恶感,泰山一样压了过来,压得我那小小的餐桌直晃,发出“吱呀呀”的呻吟。

将“公共服务奖”颁给这组报道,普利策奖官方给出的获奖理由是:这组系列报道揭露了美国大型超市和餐馆海鲜供应链上严重的劳工滥用情况,2000名工人因此重获自由,“包工头”被绳之以法,改革也被提上了日程。

多年前,东南亚海鲜业就被零星揭发存在着虐待甚至奴役渔工的现象。美联社4位女记者从美国海鲜市场入手,追查进出口商,一路追到印度尼西亚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小岛班吉纳(Benjina)。

她们冒着生命危险,深入虎穴,亲眼看到了一大批渔工在那里的非人生活:这些主要来自缅甸的渔工,被黑心中介诱骗来,或者直接就是被绑架来,被禁闭在这个人间地狱进行无休无止的昼夜劳作,累死累活还拿不到分毫工钱。他们生了病不能求医,反而被关在笼子里。他们不能与家人联系,家人不知道他们的生死,他们不知道家人的死活。

缅甸渔工被关在铁笼里,每天只能吃极少的食物。

缅甸渔工被关在铁笼里,每天只能吃极少的食物。

4位女记者先是设法营救出300多名被奴役的渔工,之后才陆续发布报道。这些报道促成了有关国家正视问题,联合行动,半年时间里解放各个岛屿的2000多名渔工。

这组得奖作品的英文总标题是《Seafood from Slaves》,原文里没有血,也没有汗,译作“奴隶海鲜”就行了,意思也到了。

这组报道中的一篇发布于2015年3月25日,题为《Slaves may have caught the fish you bought》,原文没有血,也没有泪,译作“你买的那条鱼可能是奴隶捕到的”就行了,意思也到了。

虽然没有“血汗”、“血泪”,但其意思已经是在懵懂无知的消费者的餐桌上吐唾沫了,但中文译者觉得这还不够瘆人,又给洒上了血、泪、汗!

读了英文原作的朋友说,虽然原作里通篇都没有“血汗”或“血泪”字眼,但中译者加上“血”、“汗”、“泪”倒也不算离谱,因为原作者虽然没有直接讲“血”、“汗”、“泪”,实际上确实有那样的意思。

(很多人成了残疾,有些人则被打死,或者因为难以忍受虐待而跳海自杀。出海打渔时死去的渔工,渔老板们会一埋了事。)

程老汉不同意这个判断。

比如这一段:“If Americans and Europeans are eating this fish, they should remember us,” said Hlaing Min, 30, a runaway slave from Benjina. “There must be a mountain of bones under the sea. ... The bones of the people could be an island, it’s that many.”

“吃着这些鱼的美国人、欧洲人应该要记住我们。”从班吉纳岛逃出来的奴隶、30岁的莱敏说,“海底有堆积如山的尸骨……人的尸骨多到可以堆成一个岛。”

吃鱼的人应该记住他们什么呢?记住他们用生命换来了这些鱼。

这段的意思最接近中译者所谓“血汗”或“血泪”。

但即便如此,这也还不是直接往海鲜上洒血;即便如此,这也还只是一个渔工的说法而不是记者的说法;即便如此,这也没出现在大小标题上而是淹没在长长的叙述段落里。

英文并不是表达不了“血汗”或“血泪”。前些年有部好莱坞影片,小李子演的,中文译名《血钻》,原文是“Blood Diamond”。影片讲的是非洲黑人在矿场采矿时意外采到了一颗价值连城的粉红钻石,由此引发一连串死去活来的惊险故事。

这次,就有中译者称美联社这组报道是东南亚海鲜版的“血钻”。

而美联社记者的这组报道,总标题若要写成“Blood Seafood”也是可以的。

可是为什么美联社这些记者没将题目写成“Blood Seafood”呢?为什么她们没往海鲜上直接洒血呢?

程老汉猜测,她们也许是想到了这两点:一、海鲜毕竟是海鲜的消费者要往嘴里送的食品;二、海鲜毕竟还是芸芸众生的日常消费品,不是钻石那样的奢侈品。

这两点归结起来就是:不要绑架消费者。

4位记者所针对的主要有3股势力:奴役渔工的资本家、东南亚有关国家的政府,以及美欧的大型超市。在这些记者的笔下,后两者虽然没有直接奴役渔工,但他们对奴役渔工的罪行装聋作哑麻木不仁,不管渔工的死活,也该受到道义的谴责。

由于没有直接的证据,报道只是暗示但没有明示,某些著名大型跨国超市进口的东南亚海鲜是非法的。

这4位女记者大约认为,大型跨国超市应该有能力和有责任调查自己所采购的大宗商品的来路,而他们却没有尽到责任,甚至可能是视而不见。

无论如何,她们都没有将矛头对着消费者。

“你吃的每一条鱼,都可能沾着另一些人的血和泪”,“咬一口冻虾,可想过全都是奴隶的血汗?”

按中译者的意思,消费者该肿么办呢?难道消费者要去调查每条鱼的来路、每只虾的来路吗?那么,每粒米的来路呢?每根面条的来路呢?今后我们还吃得下东西吗?

海鲜食物的消费者是什么人?是在合法的市场上(包括超市和街市)而不是走私场所、通过有偿获得的方式得到海鲜食物供自己食用的人。消费者获得海鲜食物之后并不会从事任何经营或再生产、不会从中获利,只是将其做不可逆的消耗,用大白话说就是:吃掉。

消费者的这种特性,使得消费者无须对自己有偿获得的海鲜食物负上任何道义的、法律的责任。

中国古代的圣贤也只是教导消费者“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意思是粥饭是你用钱买来的,你也还是要想到生产粥饭之辛苦,不应浪费;但圣贤并没有教导我们“一鱼一虾,当问来之奴隶”,因为那确实不是消费者负担得起的责任。

所以,在吃海鲜这个问题上,消费者无罪,消费者无辜。

所以,请不要绑架消费者。

本文原标题为《别打我,我只是程家一厨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