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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360文档中心

 梅子雨1 2016-04-28

河南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2-12-26 21:02 47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出台的《关于支持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意见》,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助高校毕业生自主、灵活创业。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出台的《关于支持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意见》,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助高校毕业生自主、灵活创业。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货币资产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创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无最低出资数额限制,出资方式由高校毕业生自主决定。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以及机动车运输(含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个体演出、个体演出经纪等采用流动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可登记为经营者的联系地址。

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各类企业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扶持期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企业基础登记信息查询服务,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发布设立、变更登记公告。

对于大学生创业,工商部门将放宽登记形式,除经营事项涉及前置审批的外,可实行试营业制度,免费核发有效期为12个月、标注有“临时”字样的营业执照。在试营业期内,免收各种费用。

放宽创业领域,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入”行业和项目,都允许高校毕业生经营;部门和地方自行设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已被社会普遍接受但未被正式认可的新兴一般性经营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登记。

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专用服务窗口,落实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提供事前指导、跟踪辅导、快速办结等“一条龙”服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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