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义函数示例代码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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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6 13:50
编辑:fumei
BEGIN IF CLOSE>REF(CLOSE,1) then x:=1; ELSE x:=0; result:example1(x); END
以上这一段从“BEGIN”到“END”的代码是主程序部分。在执行代码时,仍然是从主程序的第一行开始逐行执行的。一开始的IF语句判断当前收盘价是否前一周期的收盘价高,然后根据结果分别设置X的值。这个值作为自定义函数“example1”参数进行计算。 如同可以用“spj:close;”这样一条语句调用close函数一样,这里,“result:example1(x);”这条语句就调用了自定义函数“example1”。
FUNCTION example1 INPUT: x; VARIABLE: y(0); BEGIN IF x=1 then BEGIN y:=x+1; return y; END ELSE return x;END
在用“FUNCTION”声明函数名“example1”后,就可以像写一般的公式一样,声明参数和变量。然后在“BEGIN”到“END”之间写函数主体。最后,如果需要返回值,则可以在需要的地方用“return A”来将“A”作为函数的运算结果返回给主程序。 以上的例子就是判断参数X的值,然后根据结果返回不同的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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