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学院新媒体影音团队出品 ▌策划 / 金山、小雨 主播 / 涛涛 制作 / 小帮、双双、亮亮等 文字部分: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土地股份合作目的何在? 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旨在引导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活跃农村经济,激发农民参与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不少地方已经探索建立了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了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以及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推动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民带地“入股”,这也是这几年特别流行的一种增收方式
目前,土地股份合作主要有以下三种: 1.自主经营型 自主经营型即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入股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年终按股份分红。入股农民根据自愿可在合作社参加生产,按劳取酬。
2.内股外租型 内股外租型即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合作社采取对外租赁、再入股的经营方式,将土地统一发包给专业种养大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这样就有效规避了无经营能力者占有土地,有经营意愿者无地经营的尴尬。 3.内股外租+自主经营型 内股外租+自主经营型即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将一部分土地转包和租赁给专业种养大户或农业企业等集中经营,同时留出一部分土地进行自主经营。
在这三种类型中,目前多数农户仍然看重市场风险相对较小的土地出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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