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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9个城市医保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读者jkl 2016-05-03
  4月28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就“医疗保险参保管理与待遇支付”这一主题与广大市民在线交流。记者从中获悉,目前,我省已有9个城市已经实现异地医保直接结算。
  据了解,“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城市目前包括:沈阳、大连、抚顺、本溪、锦州、营口、盘锦、铁岭、葫芦岛等9个城市,省内其他城市将陆续跟进联网。大连市“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定点医院目前包括: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大连市中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零医院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零医院分部等十二所医院,我市各区市县定点医院将陆续跟进联网。
  据了解,省内异地安置职工可以自愿选择在省内联网居住地定点医院持社保卡实时结算,须由本人或代办人持异地安置职工激活的社保卡到大连市医保中心登记并领取《辽宁省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居住就医审批备案表》。再持社保卡和《辽宁省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居住就医审批备案表》到居住地医保中心进行登记,之后方可在居住地“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定点医院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办理住院,依据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执行居住地住院统筹起付标准,按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进行结算。
  “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只能结算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如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年度内累计保内个人负担过重补助、门诊大病、门诊统筹和慢性病补助等)仍需持相关病志、收据和明细原件、激活的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分别到参保地医保中心补助管理窗口(指慢性病补助)和异地就医窗口办理审核报销。其中,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年度内累计保内个人负担过重补助和门诊大病,应在异地就医当年办理报销(每个月1~20日工作日办理),门诊统筹和慢性病补助应在异地就医次年1月1~20日工作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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