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70多岁的蒋大爷气愤地到重庆市渝中区工商局上清寺工商所投诉,称其一直有慢性病,所以三天两头都要吃药。一天,他被某健康咨询公司的业务员拉住,告诉他,他们的保健品有治疗作用,而且正好对老大爷的病效果特别好。蒋大爷信以为真,当即回家拿了21972元,一口气购买了28盒保健品。 回家后,蒋大爷按时吃这些保健品,但吃了两盒后,感觉治疗效果不明显,和以前没啥两样,于是他向商家要求退货,但此时的商家翻脸不认人,不予理睬。 接诉后,上清寺工商所工作人员找来双方当事人调解,告戒该公司,保健品不属于药品因而没有治疗作用,经营者在销售保健品时做出引人误导的宣传称其有治疗作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判定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要求经营者退还消费者购物款。 最终经过调解,经营者扣除蒋大爷已服用2盒保健品价格1570元,退还了20404元购物款。 工商执法队员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患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注意区分保健品和药品的功能,保健品是不具有治疗作用的,不要被一些不法商家和售货员欺骗。 每天最新鲜的猛料,请扫新浪重庆微信订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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