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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入睡前,我必须看会儿书

 13和4 2016-05-03




 读书时代:带上所有的书回巴黎 

安妮·弗郎索瓦



人生至此,对于读书没有一个周密而又详尽的计划,我自己喜欢藏书也喜欢看书,但是确实有些随遇而安,有时候废寝忘食,有时候三心二意。偶然间,加入了拾书小组,对书的感情就更加的浓烈了,直树兄推出了半月读的计划,让我觉得突然有了条理和节奏,开启了我人生读书规划的新篇章。就像书的名字一样,我自己的读书时代就算是开始了吧。所以借着这个计划启动,也是给自己清零重启,让自己能够重新去读书。


所以我在《读书时代》并在开头扉页很认真的写下了我的读书计划,并坚持下去,具体如下:


全部书籍清零,均认为我没有读过

 读书时代 ?为第一本

每半个月读一本

读书必须动笔记录所思所想

坚持完成上述四个内容


《读书时代》封面书影


《读书时代》的作者是一位巴黎图书行业编辑,一生酷爱读书,却说自己不是藏书家。这本书用52篇的小短文总结了她30年阅读生涯,而这些点滴又为读这本书的读者汇成了一杯甘甜的美酒,让读者细细品味每一口的味道。这些短文虽然都各有侧重点,但是主线永远都是关于书的一切,所以我打算不按照每个小短文来介绍,而是结合书中我认为发光的地方来分享给大家。


灰色字体是原文,咖色字体是我的感悟。


作者在阅读中度过了30年的职业生涯,于2009年辞世
将阅读作为自己的职业真是幸福的,可是并不是所有以此为业的人都这么认为。但是我想至少所有爱读书的人就无一例外的会这么想了。


每天入睡前,我必须看会儿书,这种“读瘾”根深蒂固
如果一个人这样的读瘾越大,入睡后应该会睡的更香,我想读书比睡前喝牛奶更有效,精神食粮会超过物质食粮,至少是在催眠方面是这样的。


我怎么都不愿意用书签
针对这点,我恰恰相反,书签是鉴证读者的阅读历程的,而且一个书签还可以重新反复利用,是书的伴侣,当我不在的时候,就只有书签陪着书了,而且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要比我和书的时间长。


我不愿意在书上留下任何字迹
又是和我恰恰相反,在书上做笔记并不是目的,而是这样的方式来获得读书的满足感和成就感,而且还能记录当时的所思所想,之后回味就又会有一番滋味了。


读书随思随想记录


书有两个生命,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也见证了我的生活
我想不仅见证了读者的生活,更大程度的是改变了读者的生活,我们会在毫不察觉的情况下自主的从书中汲取养分来浇灌我们心中的精神之花。


借还是不借,这是一个问题
对于借书,我还是有保守态度的,从内心是不希望将书借出去,不过如果对方和我一样是个藏书爱好者,那么对书而言,借出去也不失为好的归宿。


关键已不在于朋友是否会把书换回来,而在于他会不会喜欢那本书
喜欢与否是一个两难的境地,对于借书而言从我的内心还是期待对方喜欢这本书,虽然这大大增加了对方还书的风险。


书就是这样流通着
读者间互相分享书的行为可看成承担起了传播的责任,,也会让分享者产生一种物尽其用的畅快感。


借来的书是神圣的
人们经常说,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至于我又和这个命题唱了反调调,第一我从不向他人借书,可能是由己度人的原因,第二我认为借书去读就失去了读书的获得感和归属感,估计所有喜欢藏书的人都和我是一样的感受吧。




要么经常跑图书馆,要么一次次的搬家,房子越来越大,地段只能是越来越差
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很多藏书人都受困于藏书的空间。这个问题也更加的激励我在大都市的中心购买一套含有足够大书房的宅邸,也算是给书一个交代,让书和书的主人都有尊严。


我从来没能成功的卖掉过什么书
我没有过将藏品忍痛抛售的经历,就算是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我应该也不会去这么做。反倒是赠送藏品的事情时有发生,因为我觉得将一本好书送给了自己认可的人,对于书和人而言都是一次有益的成长。


旧书里隐藏着无数个故事
尤其是在淘来的旧书里,对于自己的旧书而言,无数的故事只是尘封已久印象不太清晰而已,但是淘来的旧书就会有很多个故事像谜一样等着你去破解,去欣赏。


我不愿意看到书架上出现空缺,但是更无法忍受那些封面俗气的新书,它就像打扮光鲜的暴发户,夹在衣衫褴褛的老兵中间。
书也像人一样,有自己独特的气质。


标志着我们这一代读者迈向成年的标志,就是那些花里胡哨的书衣一下子变得返璞归真
随着时间的点滴流淌,我们就和岁月一起成长,人变得沉稳了,书也就少了浮华之气。




朴素体面的书衣,用旧之后更添质感
我是喜欢慢慢的将一本书读旧的,而不是读破,读者的手将一页页书自然做旧给书增添了历史的底蕴。


从儿时起,看到半开半合的书本总是要将鼻子凑过去
我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就喜欢开学前的寒暑假召集日,因为这一天可以领到下学期用到的所有教材,之所以开心是因为每一本新书都有一股无法抗拒的味道,不知是油墨的香味还是印刷纸张的独有属性,那沁人心脾的一闻,让我回味至今。


书本喜爱灰尘,与之亲近;尘土也乐意结缘,温柔的覆盖书本
其实书架上很久不动的书上面都会有一层积灰,是不是书本身是有吸引力的呢,还是风给了灰尘和书邂逅的机遇?我其实都会对落在书上的灰尘另眼相看的,也算是有文化的灰尘了。


每一本书都是独一无二的乐器,在演奏者指下发出不同的声响
所以同一本书不同的人去读也会产生不同的旋律。我认为读书和欣赏音乐都是一种美妙的过程,而且要是把读书比作是演奏乐器的话那么读书就会附加了一份享受,买一送一的感觉很棒啊。


书中的精美手绘插图


对于神圣的书,防盗磁条是种亵渎
 就好像是给一位无辜的平民打上囚犯的烙印。


书腰就在那儿,不合时宜却又一意孤行
 书腰或者书封都是书的形象代言,仅用寥寥数句就阐明了书的价值,可以说,读了书封就等于读了书的全部。


粗粗细细的条纹背后隐藏着叵测的花招
对于书的条形码我确实没有过多的思考过,所以它的存在与不存在的唯一区别是我觉得这个书是不是有个良好的出身而已。


在书上找个地方留下自己的大名,这种行为暴露的鄙俗和小气,我完全能够领会
对于我自己每一本书我都会在扉页上留下我的印记还有对书的感受,只有这样,对我而言,这本书才是被私有化的了,而不是仅仅的买回来放在了书架上,看完再放在书架上而不留痕迹。


对于礼物,没有什么比得上作者或者是赠书人的题词
对于作者签名本除非是熟知或者是有直接交集,之外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我应该不会只是为了一个签名本而去发布会排队买书,如果恰巧路过就另当别论了,可是现在实体书店少的可怜,书展又不是我特别喜欢的与书见面的方式,所以就不强求了。




第一次对书下毒手就遭此惨败,从此断了我的破坏欲
对于书似乎从来都没有过要下毒手的念想,恰恰相反对于书我有本能的保护他们的冲动,尤其是对于一些已经很久的书,更是心生爱怜,所以对于从事古籍修复的职业人满怀崇敬。


要么看书,要么开车,只能任选一样
对于可以一边看书,一边开车的战士我也是很敬佩的了,幸好我是坐地铁,在地铁里我实在是想不出比看书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度过这左晃右晃的时光了。


弗朗索瓦(女主的丈夫)屡教不改,逮住一切机会读书
我应该还没有痴迷到这种程度,有空闲的时间了我也会看看邮票,把玩和书有关的杂项,品评手机等,这也是我人生中的其他爱好,逮住一切机会阅读还是真的,只是不全都是书而已。


只要光线够亮,我就一心扑到书上
真是苦了书痴的眼睛了,似乎书痴们的眼睛一旦离开了书本,就算是开始浪费了生命一样,我深能体会,却未曾尝试去像书痴一样度日。


书架的坍塌滑坡也被我算做成意外事故
女主可能也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无法很好的考虑书的感受。其实我是假定书是会和我们交流的,是有生命的。那么我们就要对生命负责,给每一个不同的精彩生命安身之所,算不得堂而皇之的也要是体体面面的,要让每一本书都有尊严。




如今他的书房简直成了一座阴暗曲折的迷宫
我想对于爱书之人是无法拒绝这样的迷宫的,就算出口就在笔直的前方,书痴们也是会一步一停的绕弯迷宫的每一处角落之后告诉自己,没有找到出口啊,要么就在迷宫中安度余生吧。


我总是这样暴饮暴食的读遍某个作家的全部作品
品评一个作家的全部作品这样的事情目前我也是针对一两个人做过这样的事情,不过在作家清单中需要我去暴饮暴食的还有不少呢。


读者可以慢条斯理的分析作家的癖好、弱点、惰性、技巧和章法,感受乞丐在太阳下一个一个压扁虱子的快乐
前面的感受过,后面的虽然没有切实体验,但也能感觉得到的那种不可言喻的酸爽之感。


我狂热的到处觅食,其间伴随着不定期发作的单狂症
如果把书比作食物,我确实是杂食的动物。就像大熊猫一样,看起来好像只是吃竹子,其实如果天天给肉吃也是不亦乐乎呢。


每本书的遭遇都是无数因果的聚散勾连
我与每一本书的相遇都是无可复制的瞬间,这些瞬间多了之后就会在时光中堆砌成片段,留在心中,时而回味。




我只读书评
读书评有一种读二手资料的味道,就像在吃盒饭,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没有享受读书的过程,但是或许对于一些职业编辑而言这样的方法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的,然而我对书只求效果,不求效率。


书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占据了我整个生命,我的生活因此也向种种可能性开放
之前也有提及过,对于生活的不同经历体验会随着阅读的增量而增加,由量会产生质的变化,这质的变化就会使生命的广度和深度精彩纷呈。


他们通常很健忘,读到一本好书,以前看过的就忘到九霄云外
读的书记不住也不代表着这本书就白读了。我觉得读书那刻采用的态度以及内容对我们的短时影响,都算是收获。短时影响在缓慢而微小地积累着,虽不自察但突然有那么一天,就会有人对你说,你的思想似乎比以前深邃不少。


究竟带那些书走呢?
出行就像是去打仗,针对不同的目的和目的地就要选择不同的书同行,就像要针对不同的敌人选择不同的兵种来应对。


大部头的书,我每天都会撕下一部分带着读,看完就直接扔进公共垃圾箱
这是我特别不能够接受的方式。我不会因为要让自己减轻对书的负担就将他们至于死地。而且他们都是我的挚爱,我下不去手。


整个世界都联合起来和我作对...阴差阳错的笔误不值一提,但它们驱散了不详的气氛
只有世界把我们当个人物的时候,而且还是世界不喜欢这个人物的时候,我们才会受到世界的联合作对,不然世界很忙,不会照顾到我们的,哪怕是反对我们。所以,归根到底,和这位编辑作对的根本原因应该是书中没有一丝错误给她所造成的紧张情绪所导致的。


做人还有一条规矩:不在餐馆里看书
是不是在法国,在饭馆里看书是很不优雅的一件事情?我不知道,或许法国人民喜欢将物质食粮和精神食粮分开享受,而且在吃饭的时候看书会增加书被污染弄脏的可能性,而巴黎人都是爱书之人,所以对看书的场合地点也就有了潜规则了。


大部头在床上看,口袋本坐地铁看
我不会进行严格的区分的,第一我没有口袋本,第二我觉得带着大部头的书没有负担。我曾经在地铁中看了一个大部头《真想》确实是非凡的体验,大部头所带来的阅读安全感会增加我们的阅读乐趣,可以使我们有一种读书无止境的畅快感。


近视让我在模糊的美丽和刺眼的现实之间有了缓冲适应的过程
对于世界的认知,有很大的而一部分是来自视觉,而视觉模糊了以后对未知世界的认知也就不清晰了,而对于已知世界的的部分就只能靠记忆来补位了,而我们脑中的记忆不也已经随着时光流逝而不再棱角分明了么?


我和弗朗索瓦都在看书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都不说话,只是各自默默的看书,想想就好美的风景。时间似乎也不走了停在风中围观着这样的景象。




不读书,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对图书的喜爱应该分为三个递进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读小学读初中的时候,只是对新发下来的教材上面所带的幽默的芳香十分着迷,带回家之后也喜欢自己用牛皮纸包书皮,让教材整齐划一,仅此而已。第二阶段应该是在读大学期间,偶尔会读读闲书,不成体系也不成规模。第三阶段是在博士毕业之前的一年至今,突然就沉迷于藏书品书,自己也找不到原因,可是谁又会去关心这个原因呢,真不是知道是不是书痴过度了也会有害健康呢?


读书时,音乐在我耳朵里只是一种噪音
我觉得音乐和书如果调试的好了,应该是相得益彰的。读书时候的音乐对我而言更像是一种催化剂,是我对书中的情节理解的更加深刻到位。之前在读麦家的所有小说的时候就是单曲循环李健的《向往》2013重制版,可谓绝配。


在没带够书看的恐惧感驱使下,我饥不择食的差不多什么东西都读,什么事情都做
 肚子饿了是有食物可以填饱肚子的。但是思想饿了就只能靠想来解决了,但问题是只是想就会想无可想了,必须有源源不断的输入才能够想了又想而不枯竭。所以看书是可以很好的解决思想上的饥饿感的,只不过有的书是素的,有的书是荤的而已。


每本书都有备份,万一闹翻了也不至于因为书打官司
书对于书痴的重要程度已经排在了同样是书痴的爱侣的前面,也就无愧于书痴的称号了。


真希望永远都不必用赌博来决定书的命运
书痴对于书的讨论已经升华到了孩子抚养权的高度的,如果把书替换成孩子,再完整的读一遍对于书的讨论是完全没有违和感的,可能作者不会这么认为吧,而会认为这就是顺理成章的,不然要怎样呢?



上述的一些片段化的瞬间就是我读《读书时代》的一些感悟了,这半个月的时间体会下来,读书有的时候还真是体力活。当了爸爸之后自己的时间就基本上被转移交付给孩子了,累是累,看着小家伙一点点成长,心里也是踏实的,读书对于我而言就像是对生活的一种诠释,从书中获取的养分可以灌溉生活的贫瘠,开出的花朵可以使得我们的下一代也感觉到芬芳。


《读书时代》作者安妮的老公也是一位书痴,据书中介绍,两人也曾经针对是否要孩子这个事情讨论过,他们的结论是一致的:不生。作者认为没有时间去生,因为大部分时间是要留着看书的,而老公的理由比较另类:孩子出生之后会弄乱他的书房的。


对于上述的论点我不妄下结论,但是对于论据我就不敢苟同了。在我家所有书柜的装满了书,我的衣柜也被我腾出了一部分装书,孩子基本上处在一个触手即可碰到书的环境里,我想这对他是幸运的,因为我发现他其实很喜欢书,虽然不认识字,当时放我抱着他随手拿出一本书给他读的时候,他是那么的安静,享受这与书交流的时光。我计算过,就算我一年50本书去读,我有生之年也读不完我的藏书,但是,我没有亏待我的没一本书,我都有买他们的理由,不会让书等太久,因为我的孩子渐渐长大。



作为《读书时代》的随思随想的结尾,我用我曾经写过的几首关于书的诗,来表达我对读书藏书的热爱,也希望这篇随想也能够开启你的读书时代!



 旧书 ?


 也曾新衣伴文装,

 辗转流经余旧裳,

 无华易主传古今,

 化为点滴酿琼浆。





 书 ? 


像战友一样

抗衡

抵挡

生命中的

黑暗时光

翻页

品尝

把书中的思想

捆绑

收藏

迷茫时

拿出来点燃

将前路

照亮






 书 ? 


 黑飞灵舞白为台,

 曲径通幽为尔开,

 此间繁华都落去,

 惟有书香扑鼻来。







- END -


文 / 高老诗

插画 / 度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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