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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考场作文的立意

 江山携手 2016-05-04

关于“2013年高考考前适应性训练考试语文试题”作文题的立意,我前几天专门写了一篇短文“作文立意要‘三思而后行’”阐述我的思路。并且说“我只是抛砖引玉而已”,大家“肯定还会有更新的角度”的立意。

果不其然,前天有个老师与我讨论了一个角度:从救人的方式方法角度立意。从“河边觅食的一只大鸟看见了这一幕,就衔起一根小树枝扔到它旁边”看,大鸟救小蚂蚁的方法巧妙:首先它知道自己的弱点,鸟自由翱翔的地方只能是天空,不能是水中,故而大鸟没有贸然入水抢救;其次是救命要紧,估摸搬取援兵也来不及了,故而大鸟急中生智,就地取材,“衔起一根小树枝”扔到小蚂蚁身旁,终使小蚂蚁获救。从中可以提炼出论点,如“助人还须巧方法”等

今天上午又一个老师给我发一短信:从猎人射鸟的行为角度立意。“一个猎人轻轻地走过来,手里端着枪,准备射杀那只大鸟。”白居易有诗“未闻笼中鸟,飞去肯飞还”,没有人,鸟类照样生活得很好,若是地球没有鸟,人就不好活下去了。从猎人射鸟角度可以提炼出“人与动物(自然)要和谐相处”的立意。

老师们常常困惑这样的立意角度对不对,能不能。我个人的观点是这样的立意可以成立,因为它没有“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去立意。

俗话说,一句话,百样解。所以吕叔湘先生在《语文常谈》中曾说:“语言的地面坎坷不平,‘过往行人,小心在意’。”这提醒我们语言和意义有着很复杂微妙的关系,理解和解释时不能掉以轻心。高考作文试题要求有“不要脱离……含意的范围作文”,这其中用的是“含意”而非“含义”。《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列了这两个词的词条。“含义”的解释是:“(词句等)所包含的意义:~深奥。也作涵义。”“含意”的解释是:“(诗文、说话等)含有的意思:猜不透她这话的~。”根据这样的解释,人们大致理解“含义”就是词句的客观意义,字面的意义;而“含意”是主观意义,是包含了语境所赋予的情境义的言语义,还是一种包含了“用意”即言语意图在内的言语义。根据“含意”的意思,高考作文试题要求“不要脱离……含意的范围作文”,就是要考生从具体材料里面提炼从包含情境义和言语意图的意义。这样解释确实有点儿咬文嚼字,罗里啰嗦。语言学家王安石先生在《语义研究》中对“含义”和“寓义”有个理解:“含义”统指包含字面意义和超越字面意义的意义,用“寓义”专指超越字面的意义。

考试作文给的是一个寓言故事,寓言讲的是动物或人的故事,反映的是人性或做人的道理,它以最原始质朴的方式表现了很多深刻的道理。考场作文要求考生自己“选好”一个独特的“角度”,或者说“选”一个自认为“好”的“角度”,然后分析材料中所包含的超越字面意义的意义,最后“确定立意”。按照这样的分析来看上述两个角度的立意,“救人的方式方法”基本属于“含义”范围,而非“含意”或“寓义”,因为其没有“超越字面的意义”。而“猎人射鸟的行为”含有“超越字面的意义”,包含着“人与动物(自然)要和谐相处”的意义。其实,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常表现为人与科学的关系,如果从“猎枪”角度思考,猎人用来猎杀大鸟的猎枪,就是科学技术的产物,从这样的角度立意,还可以思考到科学技术的功过问题等等。但从这样细细的枝条上生出来的立意,总感觉有点别扭,不能说不对,只能说不算很好,原因是什么呢?我经常说:创新就是在合理的范围内稍稍偏离一下人们习以为常的角度。我以为原因是这样的角度虽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但感觉偏离原故事的寓义偏得有点大了。

相比于理工科,人文社会科学的最大特点就是其不确定性,而且对其的理解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对同一篇文章,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理解;对同一个问题,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对同一个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价;对相同的材料,不同老师会有不同的分析……这些看法往往也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有的老师特别希望杀得昏天黑地,分个输赢胜负,最后若关老爷似的一刀将对方剁落马下,对这样的纠缠,我只能滚下马鞍落荒而逃。你只要随便在网上浏览一下,人文学科的很多论辩很多时候特别像在泥沼里摔跤,把两个人都弄脏也分不出所以然来。

一句话都可能百样解;更不要说高考作文试题所给的一段话了,那理解的角度就更多了。几乎文科所有的问题都没有唯一的答案,但悖论就在于我们考试总要为每一个文科问题,譬如分析一篇文章,鉴赏一首诗词等等,都设定标准答案,强迫学生接受唯一或唯二唯三……的标准答案,很荒唐,也很无奈,但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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