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赋得七律一首,题为《咏古》。诗曰:“先之君子风如信,一诺慨然值万金。 相忘江湖枉在莒,看轻生死幸来陈。 学成绝艺兼文武,拼却微躯任鬼神。 我辈安能躬履践,归天不负古贤魂。” 翟健同学问:“居士此诗写谁?三思不得其解。” 我答:“颌联用二典,出句用‘勿忘于莒’之意,对句用‘苟富贵勿相忘’之意。” 他续问:“此联乃诟病今人不复古风否?我未得真昧。” 我答道:“出句指齐桓公管仲之类的王侯将相,对句指陈胜吴广之类的草莽英雄,此联之意在于无论出身贵贱,古人对以诚信为本,都曾发出过‘勿相忘’之类的誓言。颈联则指儒生士人为使命承诺舍生取义。尾联有古风不存的意思。” 唯恐他仍不明白,我接着解释:“莒指莒县,齐桓公避祸之所;陈指陈县,张楚国建都之地。用白话解释,就是‘如果忘了过去的誓言,那就辜负了一起在莒县避难的日子;哪怕明知陈县是必死之地,也庆幸兄弟生死在一起。’” 他道:“典故倒是略知。其实,陈吴这样的草莽英雄,多是忘了誓言的,桓公也是忘了的,只因有管仲提醒,才免于背信之名。” 我笑道:“最近在学习用典,有些难度的。我想,这样的典故也可以反其意而用之。” 一师妹插话道:“建议师兄少用典,受众太小。” 我道:“用典可以使诗的内涵变得丰富。” 师妹道:“是啊,也使诗歌晦涩难懂。” 我道:“借用名篇名句也是一种用典的方法,这样在丰富诗句内涵的同时,也可以让人会心易懂。” 然而,我还是补充了一句:“其实,诗是写给自己看的。” 我说此话,是从诗的发生的角度而言的。而从诗的归宿的角度而言,绝大部分所谓诗的命运不正是如此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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