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昌市教育局公布了《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小编根据文件整理出了今年小升初的新变化,大家请仔细往下看! 按市教育局规定,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初中入学工作安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招生范围公布时间 6月3日,南昌市教育局将公布今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在“入学对象”的确定上,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公办学校分批次报到时间为:7月5日-7月7日,7月29日-7月31日。民办学校 8月15日前上报入学学生名单。 家长带小孩报名时,要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小学毕业证、义务教育登记卡等有关材料。 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2016年3月31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3月31日。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凡提供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变化 南昌市第十八中学、南昌市第二十中学初中从2016年起停止招生,其原有学区范围生源调整到就近学校。南昌三中民德路校区因学校改造,初一新生将借用南昌十九中的教室上课,过渡期1-2年。 省属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空余学位继续面向社会招收学生,继续采取政府购买学位等形式,合理设置学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从今年开始,城区民办初中学校通过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实行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到,招生学校网上审核、网上录取。 南昌初中入学对象由两种方式确定。 一是划分学区范围入学 初中按照区域内小学毕业生的数量、学校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 二是对口直升入学 在经开区、高新区继续推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的基础上,扩大到在其他城区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东湖区滨江学校、扬子洲学校,西湖区团结路学校,青云谱区青联学校、昌南学校,青山湖区义坊学校、湖坊学校、豫东学校、江南学校,红谷滩云溪学校、生米中学,桑海中学。 南昌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南昌继续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在学区范围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均衡生指标分配向生源相对不足的城区初中学校倾斜,并将加大倾斜力度。 南昌市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9月1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来源 |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新闻网 编辑 | 刘靓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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