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6〕27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征集2016年北京地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有意申报项目的单位,请于5月10日前与我委装备产业处联系,并以邮件形式反馈承担单位和项目基本信息(具体内容参照《通知》附件2第一部分); 2.项目申报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5月19日前将申报书4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装备产业处。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6〕270号) 2.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模板)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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