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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星子女”到“papi酱”,只有表态,没有规则

 文武不全 2016-05-08
广电总局近日接连出刀,先是“限娃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也不得在娱乐访谈、娱乐报道等节目中宣传炒作明星子女,防止包装造“星”、一夜成名。然后又把papi酱“限”了一把,Papi酱视频因粗口低俗内容下线整改,去除相关内容后才能重新上线。

总局出手早就不算新闻,美剧要一季一季的审,古装剧要“限胸”,早有人梳理过总局的禁令大全,相信版本更新比微软系统还快。
《爸爸去哪儿》我只看过第一季的两三集,papi酱只看过两集,坦白说,没有太多感觉。萌娃和吐槽,都是一时之快,对我来说粘性不足,谈不上喜好和厌恶,对此不多置评,见仁见智而已,粉丝拥趸,反对者吐个槽,最多来场口水战,没掀不起多大风浪。

公权力如此粗暴介入,似有不妥。坦白说,真人秀节目中大量出现儿童,的确可能涉及一些伦理问题,出现“卧槽”这样的语汇是否适当,也值得商榷。故而禁令一出,甚至有不少支持者。然而,我们却想说的是,总局“禁令”所依仗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如果切实有法律依据,我举双手赞成,如果没有,我们是否可以发起立法,或者完善自身的行业规则,而不是以“通知”的形式无理取闹。

“通知”,就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也没有提供足够的法律法规依据,纯粹以权力来“净化”,权力的尺度在哪里?我们不畏惧权力,恐惧的是权力没有尺度。

一旦失去尺度,我们就会陷入一种不确定,你今天可以说《爸爸去哪儿》利用儿童做宣传不道德,明天也可能会说《太阳的后裔》宣扬其他国家的士兵和军队,再到后天可以指责《琅琊榜》和《甄嬛传》影射政治,到最后,《海瑞罢官》、四大名著、孔家店,是不是嗅到了某种似曾相识的气味?
我不是说不可以禁止,如果在卫视播放A片显然是必须禁止的,关键在于,我们是否就禁止的标准达成共识,按照规则和契约,而不是个人或者某一机构的好恶?

电影分级制度喊了多年,一直没有执行。在这样的体制下,电影分级就是空谈,因为我们至今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美国电影分级是由美国电影协会组织由孩子家长组成的分级委员会给电影定级。这个电影分级制度并没有强制性,当然由七大电影巨头组成的MPAA组成的市场体系,本身已经创造了规则,即便没有强制性也不会有人拒绝提交电影分级,因为不按规则出牌的玩家在这个市场体系中会举步维艰。

美国电影分级制度当然也不是理想型,大家也知道资本的的嗜血性,但这正是公权力与资本博弈的交锋点——如何就规则达成妥协和共识。任何一方的薄弱都可能造成失序,双方的媾和会陷入权力庇护下的资本横行,这恐怕就是当今中国的写照。
回到总局的一道道禁令,一次次都能出乎意料,让观众和制作方都不知所措。几年前曾有报道写芒果台等以娱乐节目立台的卫视,芒果台的策略就是不停地试这个“边界”,寻求夹缝中的生存空间。一个国家的制度边界居然要“试”,可见其模糊如此。在社会关系中预留弹性空间,是情商高的表现;在制度规定中预留弹性空间,是不负责任的长官意志。

我们谈限制公权力,关进笼子里。并非要拒绝它,而是要找到这个清晰的边界,禁令之后网络评论一度剑拔弩张,无论是拥戴还是怒斥总局,我始终觉得在缺乏规则的前提下,一切行动都属于耍流氓。如果我们在“程序正义”的前提下,制定出一套关于童星和明星子女在真人秀、影视节目中的规则,或者制定出一套粗口标准,或者根据粗口建立分级制度(这个有点遥远,哪怕拿出敏感词一半的精力来做个粗口词库呢)。当然,注意是在“程序正义”的前提下,而不是总局继续拍脑袋,那时再令行禁止不迟,也省得总局自己每天上娱乐新闻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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