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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是本政治书——晴雯撕扇2010

 九天揽月123 2016-05-11

8 红颜自古多命薄(秦可卿)
  在《红楼梦》所有的人物中,秦可卿无疑是谜团最多的。作为“正册十二钗”之一,秦可卿不仅身世卑微,更重要的是明显戏份太少。在前八十回,秦可卿的戏份勉强压过年幼的巧姐,但前面我们分析过,巧姐在八十回后将有一番惊心动魄的经历,而秦可卿在第十三回就亡故了。这么少的戏份,怎么能够进入“正册十二钗”?
  秦可卿最大的谜团还在于,她的判词和曲目,与她的故事情节完全对不上号。在第五回,秦可卿的画页上是“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判词中有“情既相逢必主淫”之句,曲目中又有“宿孽总因情”之句。我们找遍了前十三回秦可卿出场的场景,都找不出与此对应的情节,这是怎么回事?
  关于秦可卿的谜团,第十三回的三句批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
  也就是说,秦可卿一个重要的故事情节是“淫丧天香楼”,判词和曲目应该都对应着这个情节。但是,曹雪芹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过程中删去了这一情节。这也就造成作为“正册十二钗”的秦可卿不仅戏份极少,而且情节与判词、曲目无法对应。
  那么,“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个什么样的情节呢?由于曹雪芹并不是自愿地删除这些内容,因此对一些细节没有进行调整,让我们得以窥探其本来面目。不妨通过第十三回留下的诸多“残迹”,来还原秦可卿的死亡真相。
  ①得知秦可卿死去的消息,宁府上下“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批语写道:“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如果秦可卿的死是因病重医治无效,众人能有什么“纳罕”和“疑心”呢?这说明,秦可卿是非正常死亡,而且与“天香楼事”有直接关系。
  ②可卿死后,贾珍在众亲属面前“哭的泪人一般”,众人相劝,商议如何料理,贾珍“拍手”说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悲痛得“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这就奇怪了,媳妇死了,老公不悲伤,倒是老公公哭得死去活来。这不由得让我们联系到焦大骂的“爬灰的爬灰”,确实由不得众人不“纳罕”、不“疑心”。难道是贾珍看重亲情、多愁善感?那我们再看一下第六十三回,亲爹贾敬服丹药中毒身亡后,贾珍是什么表现。当时,贾珍、贾蓉“放声大哭,从大门外便跪爬进来,至棺前稽颡泣血,直哭到天亮,喉咙都哭哑了方住。”孰真孰假,一目了然。看来,贾珍与秦可卿确实关系非常。“天香楼”则极有可能是贾珍、秦可卿二人幽会的场所。
  ③文中写到安排道场,请禅僧“在大厅上拜大悲谶,超度前亡后化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批语写道:“删,却是未删之笔。”秦可卿能有什么“罪孽”、“冤孽”需要免、需要解、需要洗呢?为什么又要设坛在“天香楼”呢?如果贾珍、秦可卿的关系假设成立,那么这里就存在什么疑问了。
  ④秦可卿死了之后,贾珍为了丧礼风光,便花了一千二百两银子贿赂宦官戴权,贾蓉得封“龙禁尉”。贾珍这人太具黑色幽默了,儿子贾蓉在他跟前晃了这么多年,他都没有想起来给儿子捐个官。儿媳妇死了,为了丧礼的风光,才花银子给儿子谋个封赏。正应了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贾珍、秦可卿的非正常关系,已经渐渐浮出了水面。
  ⑤秦氏丫鬟瑞珠“触柱而亡”,这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情节。主子死了怎么丫头也跟着殉葬?难道是出自于她对主子的忠心吗?脂砚斋的批语立即露出了端倪:“补天香楼未删之文。”也就是说,瑞珠与贾珍、秦可卿在天香楼幽会的情节有关系,她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促使她在秦可卿亡故后选择一死了之呢?只有一种可能——她是知情人,而且是在无意中偷窥到的。秦可卿一死,瑞珠担心贾珍找自己的麻烦,与其到那时生不如死,索性现在就一死了之。瑞珠的死对贾珍而言,可以说是了却了心腹大患,贾珍“遂以孙女之殡殓”。
  ⑥小丫鬟宝珠“甘心愿为义女,誓任摔丧驾灵之任”,在第十六回,在秦可卿灵柩送到铁槛寺后,她“执意不肯回家”,也就是终身出家为尼,贾珍“喜之不禁”。这就更奇怪了,秦可卿的丫鬟到底中了什么魔咒?怎么一个接一个地“精神失常”?难道宝珠也是偷窥到了贾珍、秦可卿在天香楼的奸情?应该不会,否则她也应该一死了之。但是,宝珠确实是知情人,是平日里关系密切的瑞珠告诉她的。秦可卿耻情而亡,瑞珠以死避祸,对宝珠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促使她决意远离是非场,从而保全自己的性命。
  根据以上“残迹”的分析,我们已经可以断定:贾珍、秦可卿确实关系非常,而且对应了焦大所说的“爬灰的爬灰”,“天香楼”便是二人平日里幽会的场所。贾珍、秦可卿某一次幽会时,被丫鬟瑞珠无意中发现,秦可卿担心奸情暴露,遂在天香楼自缢身亡。

  第十三回的“残迹”告诉我们,贾珍、秦可卿的奸情绝不是空穴来风,而宁府也确实有这样的“优良传统”。第六十四回写到贾珍、贾蓉“素日有聚麀之诮”。什么是“聚麀”呢?《礼记?曲礼》上记载:“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也就是说,是父子与同一个女人发生关系的兽性行为,骆宾王在《代徐敬业讨武氏檄》中历数武则天的罪状,其中就有:“践元后于翬翟,陷吾君于聚麀”。这里说贾珍、贾蓉“聚麀”,除了父子二人与尤氏姐妹的奸情以外,应当还包括秦可卿在内。第六十七回,王熙凤就对平儿说过:“那边府里的丑事坏名儿,已经叫人听不上了。”第六十六回,柳湘莲则毫不保留地告诉宝玉:“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
  根据前面的分析,焦大所骂“爬灰的爬灰”算是有着落了,那么“养小叔子”的是谁呢?前面我们已经排除了王熙凤的嫌疑,“养小叔子”的这个人极有可能还是秦可卿。那么,她养谁呢?——贾蔷!
  曹雪芹为贾珍、秦可卿的特殊关系留下了诸多“不写之写”,但秦可卿与贾蔷的关系却隐藏得极深。不过,第九回介绍贾蔷的一段话还是让我们找到了突破口:
  “这人名唤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他弟兄二人最相亲厚,常相共处。宁府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什么小人诟谇淫议之词。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了。”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发现贾蔷、秦可卿是极有可能发生奸情的。其一,他“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并且与贾蓉“最相亲厚,常相共处”,跟嫂子秦可卿低头不见抬头见,谋面的机会很多。其二,他“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外相既美,内性又聪明”,能够讨得秦可卿的欢心。严格来说,这两点都只能是可能性,能坐实贾蔷、秦可卿关系的,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先是下人们生出“诟谇淫议之词”,接着贾珍觉得“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
  按照我们对贾珍的了解,下人们的这些“诟谇淫议之词”应该针对他贾珍才对啊,或者是贾蓉也可以理解。但如果针对贾珍或者贾蓉,他撵贾蔷干什么?招你惹你了?这说明,下人们的“诟谇淫议之词”是针对贾蔷的,但光有他一个人也成不了花边新闻啊,下人们是在传他跟谁的“桃色新闻”呢?
  尤氏?第七十六回她对贾母说:“我们虽然年轻,已经是十来年的夫妻,也奔四十岁的人了。”而贾蔷多大呢?上面说得很清楚,十六岁。贾蔷跟尤氏年龄差异这么大,难道他有恋母情节?
  如果不是尤氏,能在下人之间引起极大轰动,同时让贾珍敏感地认为“自己也要避些嫌疑”的人,也就只有秦可卿了。焦大所骂的“养小叔子”,应该就是骂的秦可卿和贾蔷。下人之中传言四起,让与秦可卿同样存在奸情的贾珍如坐针毡,生怕自己与秦可卿的奸情暴露,这才将贾蔷打发出去自立门户。巧合的是,秦可卿所用的棺木,偏偏又是贾珍所买、“樯木”所制。
  由此看来,焦大骂的“爬灰”、“养小叔子”都指向了秦可卿。无怪乎判词说“情既相逢必主淫”,曲目也说“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核心内容就是一个:随着秦可卿的到来,宁府的辈分彻底乱套了!

 通过一系列蛛丝马迹,我们已经还原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真相。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删去这个重要情节呢?既然删去了,为什么又要留下这么多“不写之写”呢?
  所幸的是,对于删去“天香楼”的情节,有人站了出来声称对此事负责。在第十三回有两条畸笏叟的评语: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也。叹叹。”
  畸笏叟的评语全面披露了删去“淫丧天香楼”的整个过程。也就是说,秦可卿的这个情节并不是曹雪芹自己删的,而是畸笏叟要求曹雪芹删的。畸笏叟是何方神圣,曹雪芹为什么要唯他的马首是瞻呢?有专家考证,畸笏叟是曹雪芹的叔辈,与脂砚斋一同参与了《红楼梦》的编辑定稿工作,从他“因命芹溪删去”的语气来看,曹雪芹还真的非听他的不可。
  但是,曹雪芹似乎并不赞同畸笏叟的意见,只是长辈之命不可违拗,只能违心地执行畸笏叟的“指示”。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从很多地方能够看出,曹雪芹的内心对“淫丧天香楼”的情节充满着难以割舍的情怀。
  ①第五回的判词和曲目都没有修改,而且都指向了“淫丧天香楼”的情节。
  ②在删改的同时留下了大量的“不写之写”,前面已经分析过了。
  ③第十三回的回目原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但情节删改后需要另取名字,曹雪芹所取的“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则有敷衍之嫌。为什么呢?这个新回目本身就是矛盾的,死的确实是秦可卿,但“封龙禁尉”的应该是贾蓉才对,怎么又套在秦可卿的头上呢?
  ④秦可卿在天香楼自缢的情节被删去,总得找一个亡故的理由啊,曹雪芹选择了病重二亡。但是,在这个删改情节后新增加的情节中,曹雪芹还是不甘心,又给我们留下“不写之写”。在第十回,尤氏推测秦可卿的病症起因时说:
  “他可心细,心又重,不拘听见个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才罢。这病就是打这个秉性上头思虑出来的。”
  接着,张友士证实了这个说法:
  “据我看这脉息,大奶奶是个心性高强、聪明不过的人。聪明特过,则不如意事常有;不如意事常有,则思虑太过。此病是忧虑伤脾、肝木特旺,经血所以不能按时而至。”
  这就奇怪了,秦可卿能在宁府听到什么让她“思虑太过”的话呢?下人们风传她跟贾珍、贾蔷的奸情?可秦可卿病重的情节,应该是在曹雪芹删去“淫丧天香楼”的情节后,为了给秦可卿找一个亡故的理由添加的内容,怎么又冒出这个话题出来?从这里可以看出,雪芹先生确实是很不甘心的,但对畸笏叟这个长辈的“瞎指挥”却无可奈何。

  作为封建贵族家庭,贾府对媳妇的选择时极其严格的,首先一条就是“门当户对”。贾母在“清虚会议”上所说“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的上就好”的话,完全是为了对付王夫人、薛姨妈的应景之语,不能当真。在贾府的正牌女眷中,贾母史太君、王夫人、王熙凤、薛宝钗,都是四大家族相互联络有亲的政治产物。当然,也有家境贫寒的女子嫁入了贾府,但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做姨娘,比如赵姨娘、周姨娘;二是续弦,比如邢夫人、尤氏。
  但是,根据第八回秦可卿身世的介绍,我们得知秦可卿是“现任营缮郎”的秦业从“养生堂”(即孤儿院)抱养的。秦可卿不仅养父身份卑微,而且自己作为孤儿出处不明,怎么能够嫁入贾府,甚至还成为长房长媳呢?
  按照第八回的说法:“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许与贾蓉为妻。”这个说法明显站不住脚,秦业不仅官卑职小,而且“宦囊羞涩”。秦钟去贾家塾中上学,秦业还要“东拼西凑,恭恭敬敬封了二十四两贽见礼”,带着秦钟去拜见贾代儒。这样的家底,即便是秦业的亲生女儿,能到贾府当个姨娘、续个弦,或者嫁个贾环这样的偏房,已经算是贾府“恩情似海”了。可是,奇迹偏偏发生在秦可卿的身上,她竟然能以孤儿之身份,嫁到宁府作起了长房长媳,不能不让人生疑。
  实际上,这样的咄咄怪事很可能与删去“淫丧天香楼”有关。秦可卿或者说秦业的身份地位,伴随着这种删改也作了大幅度的调整。
  在“淫丧天香楼”未删之时,秦业的角色可能是一个官场的暴发户,而且“家资饶富”。你想啊,“营缮司”是干什么的?掌管着宫廷、陵寝的建造和维护。既然是搞皇家工程的,从经济上说是个肥缺,从政治上说时常在皇上面前晃荡,贾府能不拉拢这样的官僚吗?通过结亲扩大并巩固政治联盟,是封建官僚公开的秘密。出于这样的目的,哪里管得了秦可卿是否“性格风流”,更无暇顾及养生堂抱养的秦可卿到底什么来历。秦可卿嫁入宁府成为长房长媳,也就顺理成章了

前面说过,第十三回托梦给王熙凤的,原本是元春,可为什么又变成秦可卿了呢?这一转变对秦可卿角色的定位有什么影响?与删去“天香楼”的情节又存在什么关系呢?
  如果托梦的情节确实是从元春改成秦可卿的,那么从畸笏叟声称对删改负责的批语中可以看出,这个改动早于“天香楼”情节的删改。托梦的改动,应该是曹雪芹对秦可卿这个角色反复考量的结果。在曹雪芹、畸笏叟等人的增删中,秦业、秦可卿的角色定义经历了三个阶段定义。
  ①秦业——政治暴发户;秦可卿——淫妇;托梦者——元春。
  在王熙凤时代的章节里提到过,“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故事情节极有可能是曹雪芹从旧小说“风月宝鉴”照搬过来的。第五回对秦可卿的闺房作了细致入微的描写,武则天、赵飞燕、杨贵妃、西施、红娘等“风流人物”纷纷登场,更加映证了曹雪芹对秦可卿“淫”的定位。但是,既然秦可卿入选了“金陵十二钗正册”,曹雪芹很快就发现了问题,如果通篇只写其“淫”,只会遭人唾弃,并不能凸显其薄命的一面。这样一来,秦可卿的角色定位就与“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薄命主题不相符合。
  因此,曹雪芹需要将秦可卿塑造成一个如同王熙凤这样有才能之人,却不幸落入宁府这样的腌臜之地,令读者为其哀叹、为其惋惜,由此来显现出她的“薄命”。
  ②秦业——政治暴发户;秦可卿——淫妇;托梦者——秦可卿。
  如何通过增加故事情节,突出秦可卿令人哀叹和惋惜的“薄命”呢?为了不不横生枝节,破坏原书结构,曹雪芹选择了移花接木的办法,将第十三回的托梦者由元春改作秦可卿。这个情节正好处于第十三回的开篇,对于手抄后装订稿本的曹雪芹而言,修改工作相对简单得多,只需要将第十三回稿本拆开,替换前面几页重新装订就可以了。只不过元春的曲目已成,再改起来缺少更合适的词句,因此保留原样。
  这样一改,秦可卿的戏份就重了,她一方面与贾珍、贾蔷存在私情,另一方面又担忧贾府的命运。更重要的是,秦可卿这个人物的思想性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能与“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相吻合。秦可卿有才治家,对贾府的命运既有危机感,又有切实可行的想法。但在宁府这个腌臜之地,她情非得已、无力反抗,被贾珍等人玩于股掌,最终知命别尘世。临终之际,她将自己的担忧和想法告诉了王熙凤,带着一丝不舍、一丝期望,魂归离恨天。
  ③秦业——清贫官员;秦可卿——悲情明眼人;托梦者——秦可卿。
  遗憾的是,畸笏叟并不明白曹雪芹的良苦用心。他认为,秦可卿以“托梦”的方式对贾府作出了贡献,应该将功抵过,删去她“淫”的一面。这一删改,也就使得秦可卿的情节迷雾重重,甚至连她“正册十二钗”的身份都受到了严重质疑。
  为了配合秦可卿角色的变化,秦业的身份也从一个政治暴发户变成了清贫小官吏。有意思的是,秦业身世的介绍,正好也在第八回的末尾,曹雪芹修改起来也是非常方便的。

至此,秦可卿身上的诸多谜团,包括她“淫丧天香楼”始末、与贾珍的“爬灰”关系、与贾蔷的“养小叔子”关系,以及身世的不合理性,都一一得到了破解。不过,秦可卿还有一个小问题:她是哪里人?
  第八回只交代她是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孤儿,并没有交代来历。按“金陵十二钗”的籍贯,秦可卿当然属于金陵一带的人。前面说过,金陵是一个广义的概念,除了南京以外,还包括妙玉、黛玉的出生地姑苏,以及杭州一带,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江南”。
  秦可卿来自江南,并不仅仅是根据“金陵十二钗”的籍贯要求。在第七回有一首题诗:
  十二花容色最新,不知谁是惜花人。
  相逢若问名何氏,家住江南姓本秦。
  《红楼梦》里姓秦之人屈指可数,“十二钗”则有秦可卿一人。因此,这首诗中所说的“家住江南姓本秦”,很可能就是指秦可卿。
  要搞清楚秦可卿确切的出生地,还要借助薛宝琴的怀古诗。在十首怀古诗中,哪一首与秦可卿的故事情节最为接近呢?应该是“广陵怀古”:
  蝉噪鸦栖转眼过,隋堤风景近如何。
  只缘占得风流号,惹得纷纷口舌多。
  在所有的“十二钗”中,能够“占得风流号”,从而“惹得纷纷口舌多”的人,似乎也只有把宁府辈分搞乱的秦可卿。那么,诗中的“隋堤”就给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佐证。但是,隋堤不是在开封的汴河上吗?跟江南有什么关系呢?按《鉴戒录 亡国音》的记载:“炀帝将幸江都,开汴河,种柳,至今号曰‘隋堤’。”也就是说,“隋堤”实际上是隋炀帝下江南“幸江都”的配套工程。这里所说的“江都”,或许就是诗题中的“广陵”,即今天的扬州。如此说来,秦可卿极有可能就是扬州人。

二、道是无情人有情——副册女子们的典型生涯
  先时陪了四个丫头,死的死,去的去,只剩下我一个孤鬼了。
  ——平儿(第三十九回)

  八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词客骚人!。
  ——脂砚斋(第一回)

  你我生淫奔不才,使人家丧伦败行,故有此报。
  ——尤三姐(第六十九回)
  1 金陵副册知有谁
  曹雪芹老先生有些时候挺不厚道的,第五回写“金陵十二钗”各册女子,除了正册让宝玉翻完了以外,又副册只翻了两页(晴雯、袭人),副册则只有一页(香菱)。这样一来,副册、又副册到底包括哪些人,就让后人不停地“我猜、我猜、我猜猜猜”了。
  不过也确实怪不着人家雪芹先生,《红楼梦》原稿末尾有一张“警幻情榜”,由“绛洞花王”贾宝玉领衔,列出了各册十二钗的名单与考语。对于这一点,脂砚斋和畸笏叟的批语多次提及。第八回有批语:“按警幻情榜,宝玉系‘情不情’。”第十九回有批语:“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第十八回有批语:“至末回‘警幻情榜’。”第二十二回有批语,说宝玉“始终跳不出警幻幻榜中。”
  如此看来,还真怨不上曹老先生,末尾既然有情榜,何必在第五回把副册、又副册这样的配角全部写出来呢。只可惜《红楼梦》原稿竟然缺失了,这损失就大了去了。
  那么,“金陵十二钗”到底有多少册呢?红学家的考证撇开不谈,在《红楼梦》的残稿里就有不同的说法。
  一是正文里的说法。在第五回,警幻仙姑告诉宝玉:“省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橱,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这说明,所谓的“金陵十二钗”,只有正、副、又副三册,每册十二钗,总计三十六钗。“无册可录”已经堵死了可能再有簿册的可能。
  二是批语里的说法。在第十八回,畸笏叟评道:“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无论批语里“三、四副”是泛指还是确指,都已经超越了“无册可录”的定义。也就是说,末尾的“警幻情榜”不只三十六钗,如果批语是确指,那至少也是五册,共计六十钗才对。
  为什么正文和批语会出现这样的矛盾呢?这极有可能是曹雪芹在“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过程中,形成了多个《红楼梦》版本造成的。畸笏叟的这条批语作于“壬午季春”,他在第一回还有一条批语写道:“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也就是说,作“三、四副”的批语时,距离曹雪芹去世只有一年不到的时间。从时间上看,曹雪芹应该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进行十二钗的“裁军”。从情节上看,曹雪芹应该是初定三十六钗的写作计划,但写到后面发现可以上“情榜”的人越来越多,只能“扩编”。但在“扩编”的同时,没有注意到第五回有这么一个小细节,说又副册之后“无册可录”。

  从晴雯、袭人可以推断,从又副册开始就是丫头们的天地,只不过是排名先后的问题。哪怕曹雪芹将情榜扩充到九册一百单八钗,也是有足够的丫头来“充数”的。因此,尽管十二钗的册数问题很复杂,但真正让人关心的却是扑朔迷离的副册。什么样的人才能进入副册?除了香菱以外,副册十二钗还会有谁?
  由于副册中只公开了香菱一人,标准问题就显得迷雾重重。不过,第十八回的一条批语给我们提供了思路:“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副册十二钗的地位在正册之下,却又比晴雯、袭人这样的“头等丫头”要高,那就只能是主子小姐之类了。当然,“薄命司”的总前提就不用说了,《红楼梦》里的女子没有一个是好结局,包括最侥幸的娇杏,必然也会受到贾雨村落败的牵连。由此,我们可以大致得出入选“副册十二钗”的三条标准:
  ①金陵人氏。这是“金陵十二钗”的总前提。
  ②主子小姐或媳妇。秦可卿并不是“名门小姐”,却以贾蓉媳妇的身份进入正册,因此媳妇也可以归入“名门小姐”一类。
  ③在宝玉处“挂号”。第四十六回有批语写道:“通部情案,皆必石兄处挂号。”所谓“挂号”,就是要与宝玉有直接的来往。
  我们再回头来看副册中的香菱是否满足这些标准。香菱出自姑苏城中的甄士隐家,尽管命运多舛,被薛蟠抢去作了小妾,但脂砚斋评道:“香菱根基原与正十二钗无异”。甄家在当地被推为望族,如果不是遭遇变故,香菱也是作为主子小姐生活下去的。另外,第六十二回的“情解石榴裙”,可以算作她在“石兄处挂号”。也就是说,前面假设的三条标准,作为副册中人的香菱都是满足的。
  接着看批语中提到的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四人,都是出自金陵无疑,而且无论家资是否丰饶,也算得上是正牌的小姐。在第四十九回,四人参加了海棠社的第三社,可以算作是在“石兄处挂号”。
  除此之外,还有同样来自金陵的尤二姐、尤三姐。第六十七回,靖藏本中对尤三姐的死有一条批语:“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虽眷恋,却破迷关。是何必削发?青埂峰证了情缘,仍不出士隐梦中,而前引即三姐。”第六十九回,尤三姐给尤二姐托梦,让她同自己“一同归至警幻案下,听其发落”。这说明,尤二姐、尤三姐都是离恨天中人,列入副册情有可原。在第六十六回,宝玉告诉柳湘莲:“我在那里和他们混了一个月。”说的就是贾敬殡天后,宝玉在宁府参加丧礼时与尤二姐、尤三姐有过接触。尤三姐还在第六十五回回忆起当初宝玉“情不情”的一件往事。由此看来,姐妹二人都是在“石兄处挂号”了的。
  第七十一回出场的喜鸾也应该是副册中人。她是贾府旁门贾扁的妹妹,说她是出自金陵的正牌小姐并不算牵强。尽管她出场很晚,但深受贾母的喜爱,留住贾府多日。当别人都在埋怨宝玉说“能够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什么后事不后事”的疯话时,她却对宝玉说道:“等这里姐姐妹妹们果然都出了阁,横竖老太太、太太也寂寞,我来和你作伴儿。”这番对话,是再明显不过的“石兄处挂号”。
  综合以上的分析,副册中包括香菱、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尤二姐、尤三姐和喜鸾,应该是有比较明确的证据的。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找出副册的八个人,还有四个人会是谁呢?

副册剩下四钗的人选,争议就比较大了,因为这些人入选的证据都存在各种各样的缺失。
  首先是平儿。平儿是“王熙凤时代”的关键性人物,是贾府里的“无冕之王”,她是否能够入选副册呢?对此,脂批中的意见都不甚一致。
  第六回有批语评价平儿:“这也是书中一要紧人。‘红楼梦’内虽未见有名,想亦在副册内者也。”从批语推测的语气来看,将平儿归入副册,批者由于没有看到末尾的“情榜”,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第十八回又有批语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段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茜雪、平儿等人无疑矣。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这个作批者信心十足地将平儿跟袭人、晴雯等丫头一起,都放进了又副册中。不过,他却犯了一个低级错误:第五回写得很清楚,香菱属于副册,而不是跟袭人、晴雯等人一个级别。
  那么,平儿究竟能否进入副册呢?还是回到我们假设的三条标准中去。首先,平儿是王熙凤的陪嫁丫头,当然来自金陵。其次,第四十四回的“平儿理妆”,就是在“石兄处挂号”。这两条都没有问题,引起平儿是否入选争议的关键问题是,平儿既不是主子小姐,也不是正牌媳妇,她在贾府权力再大,也不过是一个真材实料的通房大丫头而已!
  但是,“时代篇”曾经分析过王熙凤将遭遇“休妻之辱”,平儿可能代替她成为贾琏的夫人。这样一来,平儿这个贾府里举足轻重的角色入选副册也就是顺理成章了。当然,平儿入选副册,还有其他的一些证据,我们将在随后平儿的章节中继续披露。在此,我们可以认定副册中确实包括平儿无疑。
  除了平儿以外,基本满足“十二钗副册”入选标准的还有尤氏、四姐、傅秋芳、慧娘四人,但是又都存在各种各样的缺憾。
  尤氏由江南而来,虽说是续弦,也是贾珍的现任夫人,而且时常到荣府串门,与宝玉打的照面也不少。但是,她的年纪明显偏大,第七十六回她对贾母说,自己和贾珍“已经是十来年的夫妻,也奔四十岁的人了”。这与“金陵十二钗”“年轻化”的要求不相符合。还有,她名义上的“儿媳”秦可卿都归入正册,怎么还能让婆婆入副册?
  贾琼的妹妹四姐是跟喜鸾一同出场的,贾母见她们二人“生得又好,说话行事与众不同”,不由得“心中喜欢”,将她们留在贾府玩耍几日。但是与喜鸾不同,在前八十回里找不到四姐在“石兄处挂号”的明显证据。不过,我们不能排除在八十回后“挂号”的可能性。应该说,四姐入选副册的可能性是极大的。
  傅秋芳出现在第三十五回,是贾政门生“傅试”的妹妹,亦是“琼闺秀女”。由于哥哥一心想着趋炎附势,想利用这个“有几分姿色,聪明过人”攀附权贵。但是,豪门贵族都嫌他家“穷酸,根基浅薄”,直接导致二十三岁的傅秋芳依旧待字闺中,这在当年是一件极不正常的事情。对于“才貌俱全”的傅秋芳,贾宝玉早有耳闻,“遐思遥爱之心十分诚敬”。如此看来,傅秋芳入选副册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挂号”的事可以发生在八十回后,毕竟傅秋芳这个人物,在前八十回里如流星一般瞬间划过,她的故事应该不会就此终结。
  慧娘这个人物出现在第五十三回,不过在程本里被删去了。根据正文的介绍,这个“姑苏女子”出自“书香宦门之家”,她“精于书画”,最珍贵的则是她的绣品“慧纹”,堪称无价之宝。贾母就收藏了一幅这样的珍品,“爱如珍宝”。从这些信息来看,慧娘入选副册应该问题不大,也只是差在“石兄处挂号”了。但令人遗憾的是,“偏这慧娘命夭,十八岁便死了”。死都死了,还挂哪门子的号?不过,贾母收藏了一幅堪称慧娘生命化身的“慧纹”,为宝玉所见,慧娘的故事又为宝玉所感伤,是否可以算作“挂号”呢?
  金陵副册知有谁,愁煞多少寻梦人。
  鉴于前面的三条标准也不过是假设,究竟何人入选副册,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真想穿越时空,抄出“警幻情榜”,使之大白于天下,不负一芹一脂于九泉!

2 温文尔雅促和谐(平儿)
  在通部《红楼梦》里,要说最了不起的角色,我认为不是叱咤风云的王熙凤,也不是感天动地的林黛玉,而应该是看似平常却非同一般的丫头——平儿。
  平儿名义上是一个通房大丫头,实则是贯穿于“王熙凤时代”、“探春新政”乃至“王夫人复辟时代”的“政坛不倒翁”,堪称贾府的“无冕之王”。
  第三十九回,李纨称赞平儿道:
  “可惜这么个好体面模样儿,命却平常,只落得屋里使唤。不知道的人,谁不拿你当作奶奶、太太看。”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李纨并没有夸大其辞。平儿一出场,确实与主子无异。在第六回,刘姥姥第一次进荣国府,先见到的不是王夫人,也不是王熙凤,而是一个“遍身绫罗,插金带银,花容玉貌”的丫头。刘姥姥以为见了王熙凤这尊“真神”,正准备叫出“姑奶奶”,却听见周瑞媳妇喊“平姑娘”,这就是平儿给我们留下的最初印象。
  作为王熙凤的心腹,平儿实际上是“王熙凤时代”的二号人物。虽然主仆二人同在“庙堂”之上,但名声截然不同。在下人们的眼里,王熙凤是“巡海夜叉”、“有名的烈货,脸酸心硬”。相反,我们看不到下人们对二号人物平儿哪怕一丁点的怨言。按职场的普遍规律,这种“功高震主”的上下级关系是极为危险的。但是,平儿凭借卓越的管理才能和对主子的忠心耿耿,让王熙凤容忍风格完全不同的平儿作为自己的膀背,并默许了她自作主张采取的“怀柔”政策。不仅如此,平儿还擅于做王熙凤的参谋,对平儿的意见,王熙凤一般还是能够采纳的。
  如果仅凭善良,就把平儿定义为《红楼梦》里最了不起的角色,是不是太夸大其辞了?的确,《红楼梦》里善良的人并不仅仅只有平儿一人。平儿的了不起,不仅是因为她善良,更是因为她内心的这份善良能够一直保持下来,实在是难能可贵。

  一切还得从平儿的来历说起。
  第三十九回,平儿跟李纨说道:“先时陪了四个丫头,死的死,去的去,只剩下我一个孤鬼了。”也就是说,平儿是王熙凤从金陵老家带来的陪嫁丫头。在“时代篇”中说过,王熙凤是出了名的醋缸,从一进门就开始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婚姻保卫战”。经过第一次战役,贾琏原有的两个小妾被王熙凤“都打发出去了”。为了宽慰贾琏受伤的心灵,王熙凤将自己的陪嫁丫头补了空缺。
  但是,跟了贾琏之后的平儿过的是什么日子呢?她敢跟贾琏走得亲近吗?那恐怕也跟其他的几个陪嫁丫头一样,不明不白地“死的死,去的去”。说是不明不白,其实大家心知肚明,毕竟“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是王熙凤对待夫妻关系的不二法则。
  形象地说,平儿是在王熙凤强权的夹缝中苦苦求生。第四十四回,贾琏跟鲍二媳妇偷情,王熙凤不过是听见贾琏说“平儿也是一肚子委曲不敢说”的一面之词,二话不说调过头来就把平儿“打了两下子”。可见,王熙凤虽然将平儿给了贾琏,但目的是栓住贾琏的心,她对平儿的戒心时刻也没有减弱。第六十五回,兴儿说起王熙凤往日对平儿的管制:
  “虽然平姑娘在屋里,大约一年二年之间,两个有一次到一处,他还要口里掂几个过子呢。气的平姑娘性子发了,闹哭一阵,说‘又不是我自己寻来的,你又浪着劝我,我原不依你,反说我反了,这会子又这样’。”
  面对王熙凤的威势,平儿的确是有苦难言。在第二十一回,平儿就对贾琏说:“图你受用一回,叫他知道了,又不待见我。”难能可贵的是,尽管被王熙凤最大程度地限制着自己的“性自由”,平儿依旧对王熙凤这个主子忠心耿耿,“一味忠心赤胆伏侍他”,心甘情愿做她的左膀右臂。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夹缝中苦苦求生的生存状态,并没有扭曲平儿善良的心灵,长期接受王熙凤的耳濡目染,平儿也没有改变自己善良的初衷。兴儿说她“为人很好,虽然和奶奶一气,他到背着奶奶常作些个好事”。
  凄苦的生活状态扭曲一个人的性格,这样的情况我们见得太多,赵姨娘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但是,平儿的出现却让我们眼前一亮,如果我们深刻体会到她内心的凄苦,不单会哀叹命运的不公,更会对这个看似平常的丫头肃然起敬。更何况平儿多年来鞍前马后地跟着王熙凤这个“烈货”混,竟然能够做到“蓬生麻中,不扶而直”,没有跟自己的主子“同流合污”。不仅如此,她还靠自己的忠心和才能,得到王熙凤的信任与依赖。——确实了不起!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平儿对于贾府最为重要的作用在于:没有王熙凤,贾府“中兴”之火或许烧不起来,但如果没有平儿,贾府将可能被烧成一堆灰烬。
  平儿协助王熙凤治家,最大的处事特点就是息事宁人、营造和谐。从平儿的身上,我们似乎可以感受到“治大国如烹小鲜”的圣人思想。兴儿说她时常“背着奶奶常作些个好事”,到底有哪些呢?在第六十五回,兴儿评价平儿:“小的们凡有了不是,奶奶是容不过的,只求他去就完了。”绝不是空穴来风。在前八十回有限的情节中,我们至少可以找出六处比较明显的平儿充当“阻燃剂”的情节。
  ①“软语救贾琏”。第二十一回,贾琏借着巧姐长水痘需要隔房之机,与多姑娘偷情,并带回了多姑娘的一缕青发,结果被平儿发现。作为王熙凤的心腹,平儿并没有去主子面前告发贾琏,而是选择了息事宁人,极力替贾琏遮掩。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平儿告发,又将是一场惊动贾府上下的大战役。一场鸡犬不宁的纷争,被平儿成功化解。
  ②和平处置“盗镯案”。第四十九回,众人在芦雪广烤肉时,平儿的“虾须镯”失窃。经过王熙凤的缜密“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怡红院的小丫头坠儿。但是,平儿只是偷偷地告诉了麝月一人,认为此事不宜声张。
  第一,怡红院几年前曾经发生过一起“良儿偷玉”的盗窃案件,至今余波未尽,“间还有人提起来趁愿”。平儿说:“偏是他这样,偏是他的人打嘴。”什么意思呢?贾宝玉平日里对这些丫头百般关照,不打不骂(除了第三十回无意中踢了袭人一次窝心脚以外),可偏偏又是他的丫头犯事。如果再将“坠儿偷镯”泄露出去,宝玉的脸面何在?
  第二,如果泄露此案,大张旗鼓地处治坠儿,“老太太、太太听了也生气”,王熙凤、宝玉、袭人等估计也要跟着挨骂。
  第三,“袭人和你们也不好看”。小丫头犯事,大丫头挨责罚是一个方面,这也是很没有脸面的事情。
  因此,为了坠儿这么个丫头,搞得贾府上下气氛紧张,宝玉、袭人等人颜面尽失,下人们又有了茶余饭后的谈资,平儿认为很不值得。既然镯子已经找到,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平儿还特意交待麝月,万不可让晴雯知道。只是后来偷听到谈话内容的宝玉偷偷告诉了晴雯,使得事情发生了变化,这就不能怪到平儿身上了。
  ③为“探春新政”镇场。第五十五回,探春代政遭遇的第一场风波,就是由赵姨娘引起的,具体的细节在“布拉格之春”中已经说过了。正当赵姨娘、探春母女闹得不可开交时,平儿适时地出现,平息了风波。
  擅于察言观色的平儿发现,履新的探春尚未在下人中树立足够的威信与权威。因此,平儿不惜通过亲自侍候探春洗脸的行动,为“探春新政”铺路架桥。不仅如此,平儿还自作主张,以王熙凤的名义明确表态,支持探春的改革行动。接着,平儿还在下人面前“现身说法”,进一步为探春的代政生涯扫除障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平儿为“探春新政”的顺利开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原始推动作用。
  ④平息“怡红混战”。第五十九回,藕官烧纸风波、芳官洗头风波、春燕柳条风波等一连串的突发事件,最终导致了丫头与婆子在怡红院的一场大混战。
  眼看局面难以收拾,麝月立即“召将飞符”,打发小丫头去请平儿。但是,平儿并没有立即到场,而是传话说:“且撵他出去,告诉了林大娘,在角门外打他四十板子。”平儿的名字已经让赶到怡红院吵闹的何妈为之一震,而平儿通过丫头传回的话更是让她“泪流满面”,一场风波就此平息。
  一切风平浪静之时,平儿突然赶来了。通过平儿的话,我们感觉到,她让丫头传的话,威吓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平儿对袭人等人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得着的将就省些事也罢了。”平儿为什么没有立即到场,而是采取“威吓”的手段平息风波呢?又为什么平白无故冒出这样一句话呢?
  原来,自从贾母等入宫陪祭、王熙凤病重、探春代政以来,伴随着贾府政治上的权力真空和经济上日益困难,各种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各处大小人儿都作起反来了,一处不了又一处”。相比之下,这场声势浩大的“怡红混战”“是极小的,算不起数儿来,还有大的可气可笑之事”。在这种形势下,对每一件事都严厉处治,不仅不能起到稳定局面的目的,反而可能加剧贾府的混乱状态。
  因此,平儿采取了以柔克刚的“维稳”方针,在这个特殊时期避免了贾府矛盾的总爆发。
  ⑤平反“五儿冤案”。第六十一回发生了一系列突发事件,先是司棋借机“武装攻占”厨房,接着厨房主事柳家媳妇的女儿五儿因玫瑰露和茯苓霜蒙冤,被林之孝媳妇羁押。王熙凤听取了林之孝媳妇对整个案情的汇报,当即“判决”:“将他娘打四十板子,撵出去,永不许进二门。把五儿打四十板子,立刻交给庄子上,或卖或配人。”
  显然,王熙凤这次被别有用心的林之孝媳妇忽悠成了工具,制造了一起严重的冤假错案。但是,平儿并没有立即执行王熙凤的“判决”,而是提出“等明日问了芳官,便知真假”。第二天,平儿便向袭人、芳官求证。最终,五儿的冤情得以昭雪。
  林之孝媳妇、司棋联合掀起“厨房风波”后,司棋的婶子秦显媳妇趁机夺取了厨房的主事权。平儿为五儿平反后,通过劝导王熙凤“得放手时须放手”,不仅为柳家媳妇恢复了“名誉”,也落实了政策。秦显媳妇借“武斗”捞得的厨房主事权被清算,大观园终于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⑥适度处置“玫瑰露案”。还是第六十一回,导致五儿蒙冤的玫瑰露,实际上是彩云从王夫人那里偷来给贾环的。但是,彩云咬死不承认,还要诬陷玉钏,闹得“合府皆知”。整个案件由于缺乏物证,陷入了僵局。
  其实要侦破这个案件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只要到赵姨娘、贾环的房里搜查一番就真相大白了。但平儿并没有做,她“怕又伤着一个好人的体面”,“不肯为打老鼠伤了玉器”。“好人”、“玉器”是谁呢?探春!赵姨娘、贾环人见人怨,不值得同情,借这一案件教训教训他们没有什么不妥,可探春是无辜的啊。将牵涉到赵姨娘、贾环的案件闹将起来,探春的颜面何在?另外,“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惹得赵姨娘哭天喊地到处闹腾,搅得贾府鸡飞狗跳,那不是得不偿失吗?
  鉴于这些具体情况,平儿并没有武断地采取行动,而是对彩云采取“攻心”战术,促使彩云“一时羞恶之心感发”,主动交待了案情,并接受平儿的劝导,顾全大局,领罪而去。一场风波又一次被平儿成功避免。

  关于平儿的结局,在“时代篇”分析王熙凤结局的时候已经说过了。她可能跟王熙凤“换一个过子”,成为贾琏的正妻。
  这里再对这个推断补充一个证据。第一回“好了歌解”中有“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脂砚斋评道:“熙凤一干人。一段妻妾迎新送死,倏恩倏爱,倏痛倏悲,缠绵不了。”既然说的是王熙凤等人,那么“妻妾迎新送死”,应该就是指的王熙凤、平儿“乾坤大挪移”的情节。
  可以推断的是,尽管昔日的主子成了自己的奴仆,善良的平儿是不会兴风作浪、秋后算账的。她仍旧处变不惊,保持着自己的那份善良,尽力地照顾着王熙凤的生活。一直到贾府衰亡,平儿或许跟着王熙凤入狱,或许被官府倒卖,悲惨死去。
  作为副册十二钗之一,平儿最终魂归离恨天,却在我们的脑海中,留下了一张温文尔雅的笑脸。

3 香菱本是富贵种(香菱)
  甄士隐家的一段小荣枯,可以看作是《红楼梦》的“楔子”,而其中的主角英莲,则算得上是一个提纲挈领的女子。在所有的“金陵十二钗”中,香菱是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命运的波折,也让她成为“薄命司”女子的开路先锋。
  香菱原来不叫香菱,她是甄士隐的女儿,一般认为是“英莲”,取“应怜”的谐音。香菱后来也不叫香菱,而被夏金桂改成了“秋菱”。香菱的两次改名,也成为她人生命运的两大转折点,这在《红楼梦》中是绝无仅有的。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通过香菱命运波折的过程,体会到“薄命司”女子的共同悲剧。因此,在庚辰本和己卯本中,香菱以前不是“英莲”,而是写作“英菊”,如果取“照应全局”的谐音,似乎也说得过去。
  尽管香菱屈居“金陵十二钗”副册,但她的身份与迎春、探春、惜春、黛玉、宝钗等正册中人本无差别,对于这一点,脂砚斋反复地向我们强调。
  第一回写到甄士隐的嫡妻即香菱的生母封氏“情性贤淑,深明礼义”时,脂砚斋便作批提醒:“八字正是写日后之香菱,见其根源不凡。”接着又写到甄士隐“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每日只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为乐”,脂砚斋再次评道:“总写香菱根基原与正十二钗无异。”
  更有甚者,当一僧一道说香菱“有命无运、累及爹娘”时,脂砚斋如同打了鸡血一般,拍案而起,奋笔疾书,作了两条“惊天动地”的批语:
  “八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词客骚人!今又被作者将此一把眼泪洒与闺阁之中,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
  “武侯之三分,武穆之二帝,二贤之恨及今不尽,况今之草芥乎!”
  鲁迅先生评价《史记》是“无韵之离骚”,李卓吾评《水浒传》是“发愤之所作”。实际上,《红楼梦》也是曹雪芹、脂砚斋、畸笏叟等一批“落魄文人”的忧愤之作,他们将自己“时运不济”的遭遇融入到了小说的人物创作中。我们可以理解,当脂砚斋看到这刻骨铭心的八个大字时,内心的波澜必然是此起彼伏,怎么能不拍案而起!
  香菱“根基原与正十二钗无异”,并不是脂砚斋一个人的理解,其实曹雪芹也是这样的写作思路。
  第七回,周瑞媳妇与金钏说起香菱时,感叹道:“倒好个模样儿!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通过周瑞媳妇的评价,让我们将香菱与秦可卿联系了起来。
  第十六回,王熙凤跟贾琏谈论起香菱时,评价道:“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的女孩儿不同,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脂砚斋再一次冒出来评道:“何曾不是主子姑娘?盖卿不知来历也。作者必用阿凤一赞,方知莲卿尊重不虚。”
  曹雪芹对香菱这个人物的定位,脂砚斋应该是比较清楚的。因此,在第四十八回香菱入园时,脂砚斋对香菱有一段恰似总结的批语:
  “细想香菱之为人也,根基不让迎、探,容貌不让凤、秦,端雅不让纨、钗,风流不让湘、黛,贤惠不让袭、平,所惜者青年罹祸,命运乖蹇,至为侧室,且虽曾读书,不能与林、湘辈并驰于海棠之社耳。”
  正因为香菱有“主子姑娘”的根基,却没有“主子姑娘”的命运,“命运乖蹇,至为侧室”,最终还死于夏金桂的毒手。香菱的悲惨遭遇,令人不禁感叹命运的无情,深刻体会“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薄命司”悲剧。正如脂砚斋所说,多少英雄、多少忠臣孝子、多少仁人志士、多少词客骚人,不也是这样的命运吗?

  在第四回,小沙弥向贾雨村“汇报了”薛蟠行凶的整个案情,其中就包括英莲的下落。原来,时年五岁的英莲在元宵夜被人贩子拐走,“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如今已有十二三岁,人贩子“度其容貌,带至他乡转卖”。尽管小沙弥“哄之再四”,英莲只是说“我原不记得小时之事”。在第七回,周瑞媳妇问起香菱的父母和她的年龄,而香菱均摇头说:“不记得了。”那么,英莲是真的不记得了吗?还是回到第四回,有一个细节露出了端倪。从小沙弥的口中得知,英莲知道自己将被卖给冯公子时,冷不丁冒出了一句:“我今日罪孽可满了!”从这一句感叹来看,英莲极有可能是模糊记得自己曾经的遭遇的。
  英莲没有等到冯公子的明媒正娶,“呆霸王”薛蟠便横插一杠、仗势欺人,指使家奴打死了冯渊。在贾雨村的暗中协助下,薛蟠带着英莲如无事人一般奔京城而去。
  接下来的事情,我们是通过第十六回王熙凤跟贾琏的对话中了解到的。薛蟠抢得英莲后,却因薛姨妈的阻挠没有得逞,因此“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爱子心切的薛姨妈只得应允,“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
  从第七十九回香菱与夏金桂的对话中可以知道,“香菱”这个名字是宝钗起的。从“英莲”改成“香菱”,这个女子的命运因此而改变。虽说做不成“主子姑娘”,但深得薛姨妈、薛宝钗的爱怜,甚至还能有住进大观园,在安逸的环境中“苦吟诗”的愉快经历。
  现实往往就是如此无情,香菱的愉悦时光如流星一般,稍纵即逝。夏金桂的到来,彻底打破了薛家的平静,香菱的命运也因此而改变。在高鹗的续书中,夏金桂的毒计和宝蟾的恶作剧撞车,导致夏金桂自食其果,一命呜呼。香菱得以扶正,最终难产而死。
  应该说,高鹗伪续的这个结局,或许照顾了读者的感情,但却与《红楼梦》的中心思想背道而驰。如果香菱是如此“善终”的结局,怎么能够引领“薄命司”的女子,又怎么能让脂砚斋奋笔疾书呢?
  实际上,香菱究竟是什么样的结局,第五回暗示得很清楚了。香菱的画页上是在桂花下面“水涸泥干,莲枯藕败”,判词中写道:“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前一句是“拆字法”,有人说是林黛玉的“林”字,那不是瞎扯吗?明明说了是“孤木”,怎么变成“双木成林”了呢?所谓“两地”就是两个“土”字,加个“孤木”,也就是“桂”字,与画页中的桂花相对应,暗喻的是夏金桂。后一句则说得很明白了,“香魂返故乡”,也就是香菱为夏金桂所害,魂归故里,登上离恨天。那么,夏金桂是如何将香菱整治致死的呢?《红楼梦》原稿在最精彩的阶段便戛然而止,这也给高鹗伪续提供了机会,我们还需要从头说起,还原香菱亡故的真相。

得知薛家与“桂花夏家”联姻的消息,天真的香菱充满着美好的幻想和期待。第七十九回,香菱对宝玉说起这桩婚事,感慨道:“我也巴不得早些过来,又添一个作诗的人了。”香菱天真的以为,夏金桂这个富家千金,品性应与宝钗、黛玉、湘云等人别无二致,大观园里又多了一个吟诗作对的文雅女子了。
  那么,夏金桂到底是什么人呢?第七十九回写得很清楚,由于夏家只有这样一个孤女,从小“娇养溺爱,不啻珍宝”,最终养成了一个“盗跖的性气”。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独生子女综合征”晚期,主要症状是飞扬跋扈、唯舞独尊、为所欲为。
  果然,夏金桂一入门,就认定薛蟠“气质刚硬、举止骄奢”,“若不趁热灶火一气炮制熟滥,将来必不得自立旗帜矣”。对于薛蟠这个“才貌俱全”的侍妾香菱,她更是视作眼中钉、肉中刺,惟欲除之而后快。
  为了镇住薛蟠、灭掉香菱,夏金桂开始步步紧逼。她的第一步是改名,改谁的名呢?不是改香菱的名,而是先改自己的名。她认为,“金桂”这个名字与她所向往的地位不符。平日在家,她就严厉地要求下人“避讳”,谁无意说出“金”或者“桂”,“定要苦大重罚”。但是,这俩字太常见了,被打怕了的夏家下人或许还能遵守,但薛家就不一样了。因此,她首先得为自己改名,就依着桂花“广寒婵娥”之说,改成了“婵娥花”,以此在薛家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
  夏金桂的第二步,是逐步控制薛蟠。“呆霸王”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得新厌旧”和“有酒胆无饭力”,得了夏金桂这么个“宝贝”,他当然是事事谦让。这样一来,就给夏金桂提供了绝好的机会,“薛蟠的气概渐次低矮了下去”。两个月后的一次吵闹,夏金桂借机装病,引得不明真相的薛姨妈以为不争气的儿子旧病复发,将薛蟠一顿臭骂,骂得薛蟠“后悔不迭”,反来安慰金桂。经过这次“小试牛刀”,夏金桂腰杆子更硬了,“渐渐的持戈试马起来”。
  夏金桂的第三步,是“倚娇诈媚”,将自己的控制权逐步扩展到薛姨妈和薛宝钗。或许薛姨妈还蒙在鼓里,让夏金桂暂时得逞。但在薛宝钗这里,夏金桂碰了一个硬钉子。对于夏金桂进门以后的所作所为,薛宝钗始终在冷静观察、沉着应对,“久察其不轨之心”,因此对夏金桂的进攻往往能“暗以言语弹压其心”。经过几次交锋,夏金桂明白这是个硬茬,“不可犯”,“只得曲意俯就”。的确,相对于薛宝钗而言,夏金桂在家族斗争中还是显得稚嫩许多。
  薛宝钗的强硬,并不能阻止夏金桂的野心。毕竟这个小姑子将来是要嫁人的,是否能够控制宝钗,对一心想控制整个薛家的夏金桂而言,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夏金桂依旧在进行着自己的计划。薛蟠已经搞定,接下来就轮到香菱了。一场灾难,就这样扑向了浑然不觉的香菱。

  夏金桂整治香菱的整个过程让我们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仿佛就是王熙凤整治尤二姐过程的翻版。同样是借刀杀人,王熙凤借的是贾赦赏赐给贾琏的小妾秋桐,而夏金桂借的不仅是自己的丫头宝蟾,还有那个“呆霸王”薛蟠。不过,王熙凤整治尤二姐,毕竟是贾琏偷娶有错在先,而夏金桂整治香菱是自己的野心所致,香菱本身没什么错,夏金桂必须找点茬。
  夏金桂为了找香菱的茬,便主动与她闲聊,问及香菱的家乡父母。即便香菱不是真的忘了,也已经习惯说自己搞忘了。夏金桂觉得她是“有意欺瞒”,便有些不高兴了,又问她这名谁给起的。得知是宝钗起的,香菱又在她面前将宝钗夸赞一番,击中了夏金桂的软肋。夏金桂“将脖项一扭,嘴唇一咧,鼻孔里哼了两声,拍着手冷笑”,说这名“不通之极”。在夏金桂的有意诱导下,香菱无意中说出了“桂花”两个字,被旁边的丫头宝蟾指着脸骂了一通。夏金桂此时倒挺大度,没有深究,而是将她的名改成了“秋菱”。这样一来,夏金桂便在香菱面前树立了绝对的威严。
  喜新厌旧的薛蟠失去了对夏金桂的新鲜感,转而将目光投向了她的陪嫁丫头宝蟾,宝蟾也不傻,巴不得顺着薛蟠的梯子爬上去,只是碍于夏金桂的威严,不敢造次。这层关系,倒是给夏金桂提供了一个整治香菱的绝好机会。
  夏金桂故意给薛蟠、宝蟾留了苟合的空当,又让丫头小舍儿安排不明真相的香菱去搅局。薛蟠与宝蟾私会,被香菱撞了个满怀,薛蟠未曾得手。恼羞成怒的“呆霸王”将香菱臭骂一通,晚间又借着酒劲将香菱“踢打了两下”。这是香菱被薛蟠强抢入薛家以来挨的第一顿打,此时她也只能“自悲自怨,各自走开”。
  让香菱挨打并不是夏金桂的最终目的,她假意作好人,让薛蟠、宝蟾在香菱房中“成亲”,将香菱拉到自己房中侍候,百般折磨。接下来,金桂想出了更独的一招——巫蛊栽赃。她自导自演了一出苦肉计,诱导着薛蟠将怀疑的目光指向香菱。面对着夏金桂的一哭二闹三上吊,被激怒的薛蟠“顺手抓起一根门闩来”,照着香菱“劈头劈面打起来”。
  挨了这次打,薄命的香菱被薛姨妈、宝钗带走。她心灰意冷,“把前面路径竟一心断绝”,终日“对月伤悲,挑灯自叹”,渐渐酿成“干血之症”,命垂一线。
  此后的情节,《红楼梦》原稿不幸遗失。不过,有了前面迎春亡故时间的分析经验,确定香菱的亡故时间似乎也不是太难。在保存了第八十回的脂本中,庚辰本、己卯本没有回目,戚序本、蒙府本作“懦弱迎春肠回九曲 姣怯香菱病入膏肓”,卞藏本作“懦迎春肠回九曲 娇香菱病入膏肓”。从这里可以看出,迎春、香菱亡故的步伐基本上趋于一致。既然迎春死于第八十一回回到孙家之后,香菱也应该就在这一回病重而亡。
  从第一回到第八十一回,作为“金陵十二钗”的开路先锋,香菱经历了一番“九九归一”的曲折历程。她的天真无邪,她的命运乖蹇,总令人如脂砚斋那般仰天长叹,心中的波澜久久难以平静。

4 我欲绝风尘,回首路难寻(尤三姐)
  在通部《红楼梦》中,被误读得最厉害的人物就是尤三姐,并不是因为人们不理解这个人物,而是受到了高鹗的蒙蔽。高鹗对《红楼梦》的损害,并不仅仅是伪续了后四十回,如果光是如此倒还算不得什么,大不了咱们看到八十回就行了。最关键的是,高鹗还大笔一挥,把《红楼梦》原稿的前八十回改得一塌糊涂。当然,这里面有好的改动,为原稿剔除了许多瑕疵,比如元春与宝玉的年龄差异等等。但是,高鹗的改动大部分是为了迎合他本人对《红楼梦》的理解以及人物结局的安排。在所有的人物中,尤三姐则是高鹗系统性篡改的“重灾区”。
  在高鹗的笔下,尤三姐是一个冰清玉洁的贫苦女子,深受宁府的拖累,被柳湘莲误解而退婚,最终用柳湘莲所赠的定情信物鸳鸯剑自刎,魂归离恨天。
  那么,曹雪芹原稿中的尤三姐又是什么样的呢?在《红楼梦》原稿中,尤三姐烈而不贞,曾经与尤二姐一样风流浪荡,后来为了所爱之人柳湘莲痛改前非,却遭到无情的嫌弃,落了个“耻情归地府”的悲惨结局。
  要还原真实的尤三姐并不是什么难事,只需要将高鹗对涉及尤三姐的改动与脂本原貌相对应就可以了。由于尤三姐的情节回目跨度不大,高鹗对尤三姐这个角色的系统修改,主要集中在第六十三回到第六十六回,第六十九回又独有一处,总共有十三处。
  第六十三回有两处:
  ①贾敬殡天,贾蓉得知尤氏姊妹来到宁府奔丧后,“便和贾珍一笑”,父子两人的会意一笑,正与第六十四回贾珍、贾蓉父子“素日有聚麀之诮”相对应。高鹗则改成了贾蓉自己“喜的笑容满面”。
  ②贾蓉回宁府见两个姨娘的情节,贾蓉先是逗尤二姐说:“我们父亲正想你呢。”引得尤二姐又骂又打,“吓的贾蓉抱着头滚到怀里告饶”。到这里都没有什么问题,接下来就不一样了。在原稿中,尤二姐说:“等姐姐来家,咱们告诉他。”贾蓉“跪在炕上求饶”,“他两个又笑了”。但在高鹗改过的程本里,贾蓉滚到尤二姐怀里告饶后,尤三姐“便转过脸去”,威胁说:“等姐姐来家,再告诉他。”也没有贾蓉求饶后,两人又笑了的情节。这样一来,尤三姐就置身事外了。
  不仅如此,贾蓉接下来抢砂仁吃,被吐了一脸的渣子,“贾蓉用舌头都舔着吃了”。如此不堪,实在令人作呕。那么,贾蓉抢的是谁的砂仁呢?高鹗写的是尤二姐,但曹雪芹的原稿里,贾蓉抢的是尤三姐的砂仁。
  贾蓉与丫头一番胡言乱语后,碰巧尤老娘醒来,搅和了这番风月场。高鹗则改成了尤三姐对贾蓉的话听不下去,“早下炕进里间屋里,叫醒尤老娘”。
  最后,贾蓉提出为尤二姐说亲,再次调笑一番,引得“两个姊妹丢了活计,一头笑,一头赶着打”。高鹗则改成了尤二姐一人去追打,尤三姐则义正词严地说道:“蓉儿,你说是说,别只管嘴里这么不清不浑的。”
  第六十四回有一处:
  ①贾蓉为贾琏、尤二姐说合,实际上暗含私意,因为贾蓉“素日因同他两个姨娘有情,只因贾珍在内,不能畅意”,这样一来,尤二姐、尤三姐共同成为贾珍、贾蓉父子“素日有聚麀之诮”的对象了。高鹗则将第一句改作“素日因同他姨娘有情”,尤三姐也就被排除在外。

  由于尤三姐的戏份主要体现在第六十五回,因此,高鹗在这一回也作了击中的篡改,涉及尤三姐的改动有五处:
  ①贾琏偷娶尤二姐后,贾珍趁贾琏不在,便赶回来“探望”。贾珍、尤氏母女三人一并吃酒,尤二姐“知局”,叫着尤老娘一并出去了。接下来,“贾珍便和三姐挨肩擦热,百般轻薄起来”,连小丫头都看不下去,只好躲了出去,“凭他两个自在取乐,不知作些什么勾当”。这里是对尤三姐“浪荡”本性的一次较为露骨的描写,高鹗当然要进行颠覆性的篡改。
  因此,我们在高鹗程本中看到了完全不同的一幕:四个人一处吃酒时,尤二姐担心贾琏“一时走来”,借故离席。注意,尤二姐并不是因为“知局”而离开,也并没有叫上尤老娘。接着,“那三姐儿虽向来也和贾珍偶有戏言,但不似他姐姐那样随和儿”,加上还有尤老娘在场,“虽有垂涎之意”的贾珍“不肯造次”,“也不好意思太露轻薄”。
  ②随后赶到的贾琏得知贾珍到场,为了排解尤二姐心中的尴尬,贾琏劝慰道:“你且放心,我不是拈酸吃醋之辈。前事我已尽知,你也不必惊慌。”贾琏所说的“前事”,除了尤二姐与贾珍、贾蓉的旧情外,似乎也捎带了尤三姐在内。”当然,说“前事”包含尤三姐多少一些附会之嫌,但在高鹗的笔下,连附会的机会都不留下。贾琏话中的“前事我已尽知”,被高鹗改成“你前头的事,我都知道了”,一锤子钉到了尤二姐一个人头上。
  ③贾琏带着尤二姐搅入贾珍、尤三姐的酒局,这是一场以尤三姐为焦点的大戏,高鹗的改动也是最多的。
  贾琏是如何点燃尤三姐这颗“暴雷”的呢?在高鹗的笔下是这样的,贾琏向尤三姐笑说:“三妹妹为什么不合大哥吃个双钟儿?我也敬一杯,给大哥合三妹妹道喜。”也就是说,贾琏此番赶来搅局,是为贾珍、尤三姐牵线的,这说明二人原无意向。在曹雪芹的笔下,贾琏“引爆”尤三姐,确实他与贾珍吃酒,又把尤三姐拉过来说道:“你过来陪小叔子一杯。”这样一来,贾琏就不是来牵线的,而是来捅破窗户纸的了。
  如果贾琏是来说媒,尤三姐就算不愿意,拒绝了就是,何必暴跳如雷呢?正因为贾琏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踩住了尤三姐的死穴,才逼得她跳将起来,一通臭骂。
  尤三姐将贾琏辱骂一通后,做出了一个出乎在场人意料的动作,她“搂过贾琏的脖子来就灌”,并说道:“我和你哥哥已经吃过了,咱们来亲香亲香。”对于如此敏感的画面,高鹗立即打了马赛克,尤三姐是“揪过贾琏来就灌”,说的话也变成“我倒不曾和你哥哥吃过,今日倒要和你吃一吃,咱们也亲近亲近”。一个“很黄很暴力”的局面顿时被过滤。
  尤三姐突然的行动,让贾珍、贾琏措手不及,贾琏的酒被吓醒了,贾珍也没有想到,“尤三姐这等无耻老辣”。高鹗再一次充当“绿坝”,将形容尤三姐的“无耻老辣”改成了“拉的下脸来”。
  尤三姐越发兴致高涨,宽衣解带,“没半刻斯文”。她“本是一双秋水眼,再吃了酒,又添了饧涩淫浪”。在贾珍、贾琏看来,“所见过的上下贵贱若干女子,皆未有此绰约风流者”。对于“饧涩淫浪”、“绰约风流”这样的敏感词,高鹗或者以避重就轻的词语代替,或者索性删得一干二净。曹雪芹的原稿接下来还有一句:“二人已酥麻如醉,不禁去招他一招,他那淫态风情,反将二人禁住。”高鹗则篡改成:“真把那珍、琏二人弄的欲近不敢,欲远不舍,迷离恍惚,落魄垂涎。再加方才一席话,直将二人禁住。”
  对于尤三姐正常畅快淋漓的表演,曹雪芹总结道:“竟真是他嫖了男人,并非男人淫了他。”高鹗在程本中删掉了这句话。
  从曹雪芹的原稿来看,尤三姐的这场表演,是用自己往日的风情整治贾珍、贾琏这样的酒色之徒。但经高鹗的改动,尤三姐则变成了故作轻浮以保护自己的贞节烈妇。
  ④当写到尤三姐平日里“作出许多万人不及的淫情浪态来”时,高鹗用“风情体态”替换了其中的敏感词“淫情浪态”。
  ⑤尤三姐对尤二姐“忏悔”道:“妹子不是那愚人,也不用絮絮叨叨,提那从前丑事了,世人也尽知,说也无益。”并决意“改过守分”。也就是说,尤三姐过去与尤二姐一样,是有“丑事”的。高鹗却将尤三姐的话改成:“从前的事情,我已尽知,说也无益。”还删去了“改过守分”的话。尤三姐又一次洗脱了“罪名”。

 第六十六回有四处:
  ①尤二姐对贾琏说,尤三姐“已说了改悔,必是改悔的”。高鹗在程本中删去了这句话。
  ②尤三姐决定“改过守分”后,“孤衾独枕,不惯寂寞”,这就太明显了。尤三姐一个未嫁女子,“孤衾独枕”不是寻常之事吗,怎么还“不惯寂寞”呢?对于这种不能说得太细的话,高鹗还是删得一干二净。
  ③柳湘莲悔婚,尤三姐认定他是“自然是嫌自己淫奔无耻之流,不屑为妻”,随即掏出鸳鸯剑,耻情自刎。经过高鹗的改动,尤三姐将柳湘莲的悔婚,认定为他“把自己也当作淫奔无耻之流,不屑为妻”,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尤三姐拔剑自刎。
  ④尤三姐托梦给柳湘莲,表示是她自愿“以死报此痴情”,并说道:“来自情天,去由情地。前生误被情惑,今既耻情而觉,与君两无干涉。”在程本里,高绿坝将涉及尤三姐“误被情惑”、“耻情而觉”的对话全部删除。
  第六十九回一处:
  ①尤三姐托梦给尤二姐,说道:“你我生前淫奔不才,使人家丧伦败行,故有此报。”高鹗的改动越来越轻松,只是删去了一个“我”字了事。仅此一字之差,尤三姐对尤二姐的“劝慰”,在高鹗的笔下成了“训诫”。
  除了对比脂本、程本的差异外,脂本中还有大量的证据,佐证尤三姐的本来面目。
  ①戚序本第六十五回回末总评中写道:“有是姐,必有是妹。”
  ②第六十五回尤三姐向尤二姐自表心迹时,脂评说尤三姐“一洗孽障”。
  ③戚序本、蒙府本第六十五回回目为“膏粱子惧内偷娶妾 淫奔女改行自择夫”。
  ④戚序本、蒙府本第六十六回回末总评写道:“尤三姐失身时,浓妆艳抹,凌辱群凶。择夫后,念佛吃斋,敬奉老母,能辨宝玉,能识相连,活是红拂、文君一流人物”。

  从感情上来说,我们应该更乐意接受高鹗笔下的尤三姐。但是,《红楼梦》的一大主旨是反映女子在封建礼教压迫下的悲惨命运。也就是说,书中的角色要具有现实性和悲剧性。
  从现实性来说,我们都希望尤三姐是冰清玉洁的,但是可能吗?尤二姐都迫于生活的压力而久经风月场,比她姐姐还要“标致”的尤三姐能够“幸免于难”吗?鲁迅先生所谓的“吃人”社会,指的就是人在这样的社会里,根本就不能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在这个污浊、肮脏的社会里,女子的命运则是更加的无奈。如果尤三姐都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自保,那尤二姐为什么不能?在女性角色的塑造上,《红楼梦》较《水浒传》、《金瓶梅》有很大程度上的升华,关键就在于它对女子“淫欲”的理解不单纯是生理上的,而是在其所处的生活环境中找原因。女人都是“木作的骨肉”,谁生来就想沦落风尘、人尽可夫呢?她们这么做,都是被逼的,是被这个社会“吃”掉了她们仅有的一丝羞耻之心以及对爱情的渴望,正所谓“情断处淫生”。另外,尤二姐、尤三姐与贾珍、贾琏、贾蓉的混乱关系,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了贾府濒临衰败前的混乱不堪。
  再从悲剧性来说,一个誓绝风尘却无立足之地的尤三姐,与一个被人误解的尤三姐相比,谁的悲剧性更强,应该是不言而喻的。在贾琏的帮助下,尤家的贫困面貌得到了很大的改观,尤氏姊妹都不需要为了生存而卖弄风月了。尤三姐期望自己获得新生,得到自己盼望已久却因生活所迫而深藏于心的爱情,但是她始终不能如愿。社会之所以“吃人”,还在于缺少包容。有的错误一旦犯了一次,就将是一生的烙印,永远地被打入另册,为世人所歧视和排挤。如果这样的错误是个人造成的,大概还能说是“咎由自取”。但是,尤三姐的“失足”,正是这个“吃人”的社会所逼迫的,社会不仅要让她“失足”,更要让她绝望。前面说尤二姐悲剧的时候提到过,没有什么比绝望更能推动一个人坚定地做一件不该做的事。这个法则同样使用与尤三姐,也适用于“金陵十二钗”中的薄命女子。我欲绝风尘,回首路难寻。这岂止是个人的悲剧,这是人性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三、野百合也有春天——不甘寂寞的丫头们
  早知如此,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晴雯(第七十七回)

  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再过三二年,咱们都要离这里的。
  ——司棋(第七十一回)
  1 硝烟不断战怡红
  作为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红楼梦》里绝不仅仅有主子对奴仆这种激烈的“阶级矛盾”,也有同属一个阶级的主子对主子、奴仆对奴仆的斗争场面,从而为我们勾勒出了一幅充满现实感和悲剧感的精彩场景。
  主子之间的矛盾,集中体现在贾母的“政权保卫战”中,贾母、王夫人围绕着贾府未来的控制权明争暗斗,毫无休止的迹象。奴仆之间的矛盾则无处不在,特别是“探春新政”以后,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下层的矛盾不断滋生并爆发出来。从通部《红楼梦》来看,集中体现奴仆之间矛盾的,还是围绕着核心人物贾宝玉展开的。在怡红院这个富家公子的居所里,各色丫头粉墨登场、频繁较量,形成了一场贯穿始终的“怡红院大混战”。怡红院见证了怎样一场“血雨腥风”的斗争?她们到底为了什么?谁又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在全景追踪这场大战以前,我们先来一次参战力量的“清点”。总的来看,怡红院的丫头分为三个等级,也可以归结为“三个世界”:
  “第一世界”包括袭人、晴雯二人。两人虽然都不是贾府家养的丫头,但都是从贾母的房中“空降”到怡红院当差的。相对于其他丫头而言,她们的背景深厚,在怡红院的地位也较为突出,是宝玉将来“侍妾”的热门人选。
  “第二世界”包括麝月、秋纹、碧痕等人。这些丫头地位稍逊,但也经常在宝玉面前抛头露面,她们没有当“侍妾”这样高不可攀的奢望,只期望能够保住现在的位置。她们作为怡红院的“中产阶级”,最担忧的不是袭人、晴雯的争夺,而是谨防有人挤进这个圈子。
  “第三世界”是相当底层的丫头,包括茜雪、红玉、春燕、坠儿以及后来的芳官等人。她们处于怡红院的“外围”,受到主子和上等奴仆的双重欺压,她们期望着提升自己的等级和待遇。
  有了对参战各方力量和诉求的认识,我们可以发现,怡红院的这场大战看似混乱,实际上有非常清楚的三条主线。一是袭人、晴雯围绕宝玉“侍妾”的争夺战;二是“第二世界”对“第三世界”建立“防火墙”,双方围绕“防火墙”所进行的攻防战;三是由芳官引发的“琐事纷争”。

  先说“侍妾”争夺战。
  两相比较,作为怡红院“第一名押司”,袭人的优势比较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袭人到贾府的时间、侍候宝玉的时间都比晴雯要早很多。在第十九回,袭人对宝玉说:“自我从小儿来了跟着老太太,先伏侍了史大姑娘几年,如今又伏侍了你几年。”第四十六回,鸳鸯说起了自小就要好的十二个丫头:“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这里面没有晴雯,说明晴雯进府的时间要晚于袭人,袭人是贾府丫头中的“老资格”。
  ②袭人的地位相对较高。第十九回袭人对家人说:“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这说明,袭人是被家人卖到贾府当奴仆的,这个地位并不算高啊?当然了,那得看跟谁比。
  相对于袭人的身世而言,晴雯更惨。第七十七回补叙了晴雯的身世,她本是赖嬷嬷的丫头,是赖嬷嬷到荣府来请安时,见贾母喜欢,便当作个玩物送给贾母的。也就是说,晴雯是贾府奴仆的奴仆,所以判词形容她是“身为下贱”。
  ③袭人与宝玉有“云雨”之实。两人在第六回“初试云雨情”后,“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职”,其中的“别个”,脂砚斋特意强调:“伏下晴雯。”
  但是,晴雯没有这张“金字招牌”,这也让她在临终前悔意横生。第七十七回,晴雯对前来探望自己的宝玉说:“我太不服今日既已耽了虚名,而且就要死了。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
  ④袭人在第三十四回告密后,得到了王夫人的支持,并从第三十六回开始,在经济上享受了“准姨娘”的地位。这样一来,袭人的腰杆子更硬了。
  当然,晴雯也不是单打独斗。第七十八回,得知晴雯被撵的贾母不禁感慨道:“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这些丫头们,那模样儿、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也就是说,贾母一直以来是支持晴雯的,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总的来说,有资历、有地位、有私情、有靠山的袭人在这场“侍妾”的争夺战中,有必胜的把握。因此,她时常无意识地以“侍妾”自居,也就是顺理成章了。对于袭人的优势,难道晴雯会不清楚吗?她为什么还要作无谓的抗争呢?判词里说得很清楚,尽管“身为下贱”,但她“心比天高”。晴雯路遇强手,明知不敌,也要拔出宝剑,这是什么精神?这就是不折不扣的“亮剑”精神!正是她不屈不挠、勇于抗争的精神,让我们对她的悲惨离去顿足长叹!

  早在怡红院还没有建造好的时候,袭人无意识地表现出“侍妾”地位,就已经让这场斗争若隐若现了。在第三回有一个情节,由于引发了一场宝玉砸玉的闹剧,初来贾府的黛玉不禁黯然神伤。袭人特意赶来劝慰,说道:
  “姑娘快休如此,将来只怕比这个更奇怪的笑话儿还有呢!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你伤感不了呢!快别多心。”
  当黛玉问起那块玉时,袭人又主动提出:“让我拿来你看便知。”我们再联系后面的一个情节,第十九回宝玉去探望袭人。临走时,袭人将通灵宝玉摘下来给众姊妹“见识见识”,并说:“时常说起来都当稀罕,恨不能一见,今儿可尽力瞧了。再瞧什么稀罕物儿,也不过是这么个东西。”
  从这两个情节中,我们已经能够体会到袭人潜意识里的“自豪感”。黛玉初来乍到,对宝玉的品性不甚了了,袭人摆出一副“当家人”的样子来劝慰。众姊妹平日所稀罕的通灵宝玉,在她眼里“不过是这么个东西”。
  为什么袭人总是无意识地表露出自己的优越感呢?在袭人看来,宝玉将来的“侍妾”非自己莫属。在这种思想的驱使下,在第十九回,袭人要借家人赎回自己的契机,跟宝玉“约法三章”,公然又是一副“贤妻”的模样。
  袭人自认为没有竞争对手,但“太高人愈妒”、“高处不胜寒”,袭人的张扬为她惹出了不少麻烦。对袭人的这副“作派”,最不满的就是晴雯。在第二十回,晴雯就说“你们那瞒神弄鬼的,我都知道”,暗指的就是宝玉与袭人的“奸情”。
  有意思的是,袭人、晴雯还没有爆发正面冲突的时候,鸳鸯突然横插了一杠。第二十四回,宝玉见鸳鸯“穿着水红绫子袄儿,青缎子背心,束着白绉紬汗巾儿”,宝玉的老毛病又犯了,“便把脸凑在脖项,闻那香气儿,不住用手摩挲,其白腻不在袭人之下”。对于如此亲蜜的举动,鸳鸯并没有作出任何反应,接着宝玉“猴上身去涎皮笑脸”,要吃鸳鸯嘴上的胭脂,鸳鸯居然还是能够忍受下去。对比一下第二十五回,宝玉和彩霞说笑,而彩霞本来就是有意于贾环,所以“淡淡的不大答理”。看来,鸳鸯似乎也有意加入“侍妾”的行列。接下来,宝玉“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鸳鸯开始有所反应了。她叫道:“袭人,你出来瞧瞧,你跟他一辈子,也不劝劝,还是这么着。”
  这是在拒绝宝玉吗?分明是在试探袭人这个跟宝玉一辈子的人。鸳鸯与袭人关系甚密,她知道袭人与宝玉的私情,所以才说出“你跟他一辈子”的话。对于鸳鸯的意图,脂砚斋评道:“不向宝玉说话,又叫袭人,鸳鸯亦是幻情洞天也。”
  但是,袭人的回答让鸳鸯很失望,她开始数落宝玉:“左劝也不改,右劝也不改,你到底是怎么样?你再这么着,这个地方可就难住了。”对于鸳鸯的试探,袭人态度坚决地顶了回去。此后,识趣的鸳鸯就再也没有做宝玉“跟前人”的奢望。

 经历这一次短平快的“防御战”后,袭人的气势更加“嚣张”,她与晴雯的矛盾也愈演愈烈。
  第三十一回,因金钏之事闷闷不乐的宝玉与晴雯斗起了口角,闻声赶来的袭人立即劝道:
  “好好的又怎么了?可是我说的,一时我不到,就有事故儿。”
  应该说,“侍妾”的烙印在袭人的心中打得实在太深,以至于随口的一句话都无意识地表露出自己特殊的地位。对于袭人随口的一句话,早有嫉妒在心的晴雯登时跳将起来,讥讽道:
  “自古一来,就是你一个人伏侍爷的,我们原没伏侍过。”
  不仅如此,一副伶俐唇舌的晴雯还变本加厉、穷追猛打,又把袭人“又是羞、又是气、又是疼”的挨踢事件翻出来,继续讥讽道:
  “因为你伏侍的好,昨日才挨窝心脚,我们不会伏侍的,到明儿还不知是个什么罪呢!”
  袭人被掐了软肋,“又是恼、又是气”,但见宝玉“已经气的黄了脸”,只能暂时忍了性子,尽快结束这场纷争,再次好言劝慰道:
  “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
  袭人的“潜意识”不仅没有平息事态,反而是火上浇油。晴雯抓住“我们”两个字大做文章,进一步讥讽道:
  “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哪里就称上‘我们’了?”
  眼看自己与宝玉的“奸情”被晴雯光天化日地翻了出来,袭人“羞的脸紫胀起来”。但是,袭人心里很明白,事态无限地扩大只能是对晴雯有利,一旦“奸情”在贾母面前败露,自己也就前功尽弃了。因此对于袭人而言,没有比尽快平息事态更有利的了。对于晴雯的步步紧逼,袭人还没有来得及正面回应,宝玉的一句话偏偏加剧了局势的恶化。他愤然说道:“你们气不忿,我明儿偏抬举他。”袭人已经要崩溃了,宝二爷啊宝二爷,这儿都够乱的了,您就别再添乱了。袭人已经顾不上跟晴雯辩论,转而数落宝玉:
  “他一个糊涂人,你和他分证什么?”
  晴雯再一次针锋相对地冷笑道:
  “我原是糊涂人,哪里配和我说话呢。”
  眼看局面已经陷入难以收拾的境地,郁闷中的宝玉甚至滋生了撵走晴雯的想法,并起身准备去回王夫人,经袭人、麝月、秋纹、碧痕等一群丫头的苦苦哀求,方才作罢。
  实际上,这场“侍妾”的争夺战,实质上是一场“攻防战”。袭人已经在宝玉的心理上占据了“侍妾”的制高点,而晴雯必须要仰攻。对晴雯而言,事情闹得越大,自己得手的机会就越多。对袭人而言,事态越难以控制,自己那张不可告人的“金字招牌”泄露的可能性也越大,自己就将面临翻盘的可能。正是双方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让我们在这场激烈冲突中,看到了一副出乎意料的景象:处于弱势的晴雯气焰“嚣张”,优势明显的袭人却始终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经历了这场风波,晴雯在宝玉眼里的形象大打折扣,所幸宝玉并不是记仇之人,经过“撕扇”事件后,晴雯的形象缺失才得以逐步地挽回。这样的结果让晴雯明白,这种“攻防战”并不足以撼动袭人的地位,反而让自己“损兵折将”,得不偿失。自此以后,晴雯与袭人再没有如此激烈的正面冲突,而是变成了暗中的较量。

  在怡红院里,晴雯、袭人这两个“超级大国”的较量,除了“侍妾”这个终极目标以外,性格差异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那么,她们的性格究竟有多大的差异呢?我们只需要对比“枫露茶风波”和“酥酪案”两个突发事件,就可以得出答案。
  “枫露茶风波”发生在第八回,在风波真正发生以前,有两个重要的前奏。一是宝玉在薛姨妈处喝酒时奶母李嬷嬷百般拦阻,还把贾政搬了出来,吓得宝玉“心中大不自在,慢慢的放下酒,垂了头”。经过薛姨妈、林黛玉解围,李嬷嬷才灰溜溜地回去了。二是宝玉回来后,问及留给晴雯的豆腐皮包子。晴雯说自己还没来得及吃,就被李嬷嬷看见,拿回去给她孙子吃去了。
  有了这两个前奏,宝玉对奶母李嬷嬷早有一股怨气在胸。此时茜雪倒茶给宝玉,宝玉想起早上潗的枫露茶,便问怎么又换了一种,茜雪答道:
  “我原是留着的。那会子李奶奶来了,他要尝尝,就给他吃了。”
  宝玉一听,随即将胸中对李嬷嬷的怨气一并爆发了出来,加上在薛姨妈处喝了点酒,“将手中的茶杯只顺手往地上一掷”,“又跳起来”怒斥茜雪:
  “他是你那一门子的奶奶,你们这么孝敬他?不过是仗着我小时候吃过他几日奶罢了,如今逞的他比祖宗还大了。如今我又吃不着奶了,白白的养着祖宗作什么?撵了出去,大家干净。”
  此时,原本在炕上装睡的袭人忙起来劝解,贾母听见动静,派人来问,袭人只说自己倒茶不小心滑倒了掩盖过去,又将宝玉劝解一番,方才平息了事态。
  “枫露茶风波”看似宝玉酒后使性,实际上有晴雯在其中推波助澜。尽管这场风波在袭人的介入下得以平息,却直接导致了茜雪命运的改变。
  自这次风波以后,茜雪再也没有出现在怡红院。她到哪里去了呢?在第十九回,李嬷嬷数落丫头道:“你们也不必装狐媚子哄我,打量上次为茶撵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在第二十回,李嬷嬷又拉着前来劝架的黛玉、宝钗,“将当日吃茶,茜雪出去,与昨日酥酪等事,唠唠叨叨说个不清”。这两个细节说明,处于怡红院“第三世界”的茜雪,因“枫露茶风波”无辜被撵,悄然离去。
  再来看第十九回与此类似的“酥酪案”。李嬷嬷再次来到怡红院,一眼就发现了桌上放着的酥酪,“拿匙就吃”。有一个丫头开始“解劝”,书中没有写这个丫头是谁,但脂砚斋认为“必是晴雯无疑”。她怎么说的呢?
  “那是说了给袭人留着的,回来又惹气了。你老人家自己承认,别带累我们受气。”
  这与其说是“解劝”,倒不如说是借先前的“枫露茶风波”给李嬷嬷玩“激将法”。果然,李嬷嬷听了晴雯的话,“又气又愧”,大发一通牢骚后,“赌气将酥酪吃尽”。此时,真正“解劝”的丫头来了,脂砚斋认为“必是麝月无疑”。她安慰李嬷嬷道:
  “宝玉还时常送东西孝敬你老去,岂有为这个不自在的?”
  听了麝月下台阶的话,李嬷嬷一通唠叨后,赌气而去。宝玉回来想起了,丫头们回道:“李奶奶吃了。”宝玉正要发作,眼看一场新的“枫露茶风波”又要出现,袭人过来为李嬷嬷开脱,宝玉“信以为真,方把酥酪丢开”。袭人的息事宁人,避免了又一场风波的爆发,也避免了另外一个丫头步茜雪的后尘。
  从这两个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招人怨”的晴雯唯恐天下不乱,“温柔和顺”的袭人则一心想着息事宁人。有人说,“袭为钗副,晴为黛影”,某种意义上也代表了袭人、晴雯的心理状态。

晴雯性格上的刚烈、率直和急躁,从某种程度上也加剧了怡红院的混乱状态,主要体现在“盗镯案”和“洗头风波”。
  在第五十二回,小丫头坠儿的“盗镯案”案发。为了尽快平息事态,平儿决定对坠儿冷处理,并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和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麝月。平儿、麝月的“密谈”,引起了病重中的晴雯的怀疑。晴雯以为,两人“必是说我病了不出去”。在晴雯的追问下,偷听到详情的宝玉将“盗镯案”和盘托出,晴雯“气的蛾眉倒蹙,凤眼圆睁,即时就叫坠儿”,在宝玉的一番劝解下方才作罢。
  但是,心中不存事的晴雯绝不会就此罢休。到了第三天,病情不见好转的晴雯,偶然遇到了坠儿。先是一顿臭骂,接着“冷不防欠身一把将他的手抓住”,又取出一丈青向他手上乱戳,边戳边骂。坠儿“疼的乱哭乱喊”,麝月赶紧拉开。尚未解气的晴雯令人把宋嬷嬷叫来,借宝玉之名,以坠儿不听使唤为由,将坠儿打发出去。
  此时,怡红院“第一名押司”袭人奔母丧未归。宋嬷嬷认为,此事非同小可,“等花姑娘回来知道了,再打发他”。但是,往日里与袭人较量得不可开交的晴雯哪里会等着“请示”袭人,她以为她是谁啊?晴雯说这是“宝二爷今儿千叮咛万嘱咐的”,让宋嬷嬷立即叫坠儿的家人将她领回去。
  从整个事件的经过来看,晴雯对坠儿的处理明显过于轻率和随性。第五十三回袭人归来后,得知此事木已成舟,“也没别说,只说太性急了些”。经过这一番折腾,晴雯“闪了风,着了气,反觉更不好了”。处治坠儿,对病重的晴雯无异于雪上加霜,也可算得上是晴雯一次“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晴雯这种刚烈的性格,还体现在“洗头风波”上。
  第五十八回,芳官与干娘为一盆洗脸水大肆争吵。对这一突发事件,袭人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老的也太不公些,小的也太可恶些”。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分析方法,也比较符合袭人“第一名押司”的身份。
  晴雯则不然,先是口里说“都是芳官不省事,不知狂的什么”,接着事态升级,宝玉准备出面干预时,晴雯突然一马当先,数落起芳官的干娘,两人顿时吵作一团,直接引发了“一闹怡红院”的风波。

  在晴雯每一次“惹祸”后,都是同一个人出面救场,她就是麝月。
  在袭人、晴雯这两个“超级大国”闹得鸡犬不宁的时候,身处“第二世界”的麝月始终置身事外、明哲保身。她在“侍妾”争夺战中始终保持中立,但她“该出手时就出手”,先后两次“出嘴”搭救晴雯。
  第一次在第五十二回,晴雯因“盗镯案”处治坠儿,坠儿母亲闻讯赶来领走女儿,与晴雯发生了一通争吵。坠儿母亲抓住晴雯等人平日里开口宝玉、闭口宝玉,全无主仆之分的“无礼行为”,对晴雯严批狠斗,大肆撒泼。眼看病痛中的晴雯难以支撑,麝月挺身而出,将坠儿母亲一番训斥。
  坠儿母亲认为晴雯等丫头有“无礼行为”,麝月并没有直接应对,而是转换了话题,强调她在怡红院吵闹,本身就是一种“无礼行为”。麝月刻意强调“别说嫂子你,就是赖奶奶、林大娘,也得担待我们三分。”这样一来,晴雯、麝月等人的地位就得到了提高,与坠儿母女拉开了身份上的差距。
  接着,麝月开始论证丫头们直呼宝玉之名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其一,这种称呼“从小儿直到如今,都是老太太吩咐过的”,是得到老太太的首肯的。其二,直呼其名是晴雯、麝月等人的工作需要。麝月说道:“我们这些人常回老太太的话去,可不叫着名字回话,难道也称爷?”
  结合前面的论证,麝月将坠儿母亲不知详情、妄加指责归结为她“原不得在老太太、太太跟前当些体统差事,成年家只在三门外头混”。也难怪,连进二门的资格都没有的人,怎么会知道里面的规矩呢,这个论断直接击中了坠儿母亲的要害。
  最后,麝月顺势下了逐客令。她正告坠儿母亲,你连进二门的资格都没有,而这里可是怡红院,“不是久站的”,多待一会自然有人来问。同时,麝月也给她指了一条明路,如果对撵走坠儿之事有何申诉意见,先将人领回去,去找林之孝媳妇,“叫他来找二爷说话”。也就是说,尽管牵涉到自己的亲生女儿,但她连进来申诉的资格都没有。与其说是指路,倒不如说是进一步的奚落和蔑视。
  麝月的一番批驳,层层紧扣主题,既推断缜密,又借力打力,为晴雯挽回了脸面,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等级森严的贾府。因此,身处贾府最底层的坠儿母亲,听了麝月的话,“无言可对,亦不敢久立,赌气带了坠儿就走”,在宋嬷嬷提醒坠儿磕完头后,她母亲“嗐声叹气,不敢多言,抱恨而去”。
  第二次发生在第五十八回,晴雯在“洗头风波”中一马当先,为芳官撑腰,与芳官的干娘闹将起来。为了避免“性子太急”的晴雯激化矛盾,并使事态得到妥善平息,慧眼识人的袭人急忙让麝月出马。
  在当时的混乱局势下,从根源上分析芳官与干娘谁对谁错,已经于事无补。为了迅速打破僵局,麝月采取了先发制人的手段,直接针对婆子在怡红院吵闹这一既成事实,强调这是贾府的规矩所不容许的。
  麝月正告婆子,即便是亲生女儿,“既分了地方,有了主子”,自然就有主子或者体面一些的丫头们教导,“谁许老子娘又半中间管闲事了”?园子里这么多丫头,谁的亲娘干娘都进来打骂女儿,那还不乱套了?所以,麝月说这个婆子是“越老越没了规矩”。
  接着,麝月开始对这件事“上纲上线”。她认为,婆子敢于如此破坏规矩,首先是先前坠儿母亲开了一个先例。其次就是近日上头的主子出了门,下人们开始“无法无天”。
  在此基础上,麝月下了威慑令,说等过两日,“咱们痛回一回”,来个秋后算账。此时宝玉又发了狠,“用拄杖敲着门槛子”骂道:
  “这些老婆子都是些铁石心肠子,也是件大奇的事。不能照看,反到折挫,天长地久如何是好。”
  麝月一番义正词严的威慑,加上宝玉的发狠,给芳官的干娘极大震撼,她“羞愧难当,一言不发”,“一闹怡红院”得以平息。
  从两次救场的过程可以看出,麝月“出嘴”除了帮晴雯解围以外,也是在维护宝玉的尊严。麝月心中对宝玉也是有一番情愫的,只是身处“第二世界”难以表达。怡红院的两个“押司”正闹得不可开交,她知道自己无论如何是挤不进去的,即便挤了进去,也只会陷入斗争的漩涡,无法自拔。只有在交战各方暂时休战的平静时刻,我们才得以一窥麝月的真容。
  机会出现在第二十回,生病的袭人已“朦朦睡去”,其他的丫头都找鸳鸯、琥珀耍戏去了,只有麝月一个人留了下来。宝玉问她为什么不一起去玩,麝月举了一通理由,让宝玉认为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接下来,在万籁寂静之时,宝玉为麝月对镜篦头,一种沁人心脾的暧昧之情油然而生。
  只可惜,这样的场景往往过于短暂。

说完“第一世界”的“侍妾”争夺战,咱们再来看“第二世界”与“第三世界”的“攻防战”,这场争斗集中体现在小丫头红玉的遭遇上。
  对我们来说,红玉这个名字或许还很陌生,但说起她的父母则如雷贯耳——林之孝夫妇。林家是荣府世代旧仆,林红玉因名犯黛玉、宝玉,便改称小红。红玉虽是怡红院的丫头,但身处“第三世界”,平日里并没有见到贾宝玉的机会,更不要说贴身伺候了。
  红玉的机会出现在第二十四回,袭人被薛宝钗叫去打结子,秋纹、碧痕打水去了,檀云因给母亲作寿被接了出去,麝月在家中养病。高鹗在这里擅自将檀云改成了晴雯,与第七十七回说“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出现了极大的矛盾。我们可以断定,这里是由于曹雪芹的疏忽,晴雯被写掉了。
  这样一来,怡红院出现了一次难得的空隙,让正在寻找罗帕的红玉得以与宝玉有了一面之缘。宝玉见这个丫头“一头黑真真的头发,挽着个髻,容常脸面,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干净”,问她是否也是自己屋里的人,怎么不认得,又问道:“你为什么不作那眼面前的事?”小红充满无奈地回答:“这话我也难说。”
  宝玉还没有来得及问及姓名,秋纹、碧痕便从外面提水进来。两人看到红玉在这里,像见了贼一般,顿时“诧异”,放下水桶,又向房中“东瞧西望”,确认除宝玉、红玉外并无他人,“便心中大不自在”。伺候宝玉去洗澡后,两人便来审问红玉,方才为何在宝玉房中。小红解释说自己是为了寻找遗失的帕子,巧遇宝玉喝茶。秋纹一听,“抖脸啐了一口”,骂道:
  “没脸的下流东西。正经叫你摧水去,你说有事故,倒叫我们去,你可等着做这个巧宗儿。……你也拿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
  碧痕接着说起了风凉话:
  “明儿我说给他们,凡要茶要水送东送西的事,咱们都别动,只叫他去便是了。”
  意犹未尽的秋纹也趁势说道:
  “这么说,不如我们散了,单让他在这屋里呢。”
  受到秋纹、碧痕的一番不留情面的挤兑和奚落,这个“原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向上攀高”的红玉,此时“心内早灰了一半”。
  在第二十七回,红玉巧遇了王熙凤,并受其差遣去给平儿传话,路遇晴雯、绮霰、碧痕、紫绡、麝月、待书、入画、莺儿等一群丫头。晴雯见了红玉,劈头盖脸教训了一通,说她偷懒,红玉作了一番解释,碧痕又接着问,绮霰也来凑了一句热闹,红玉在怡红院的境遇,可想而知。
  面对众位“大人”的追问,红玉只好老实交代,说自己正在为二奶奶传话,脂评写道:“非小红夸耀,系尔等逼出来的。离怡红意已定矣。”晴雯听得此话,冷笑道:
  “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把我们不放在眼里。不知说了一句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不曾呢?就把他兴这样。这一遭儿半遭儿的算不得什么,过了后儿还得听‘呵’。有本事的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得。”
  红玉曾经因为秋纹、碧痕的挤兑灰心丧气,此时也不再理会晴雯等人的嘲讽,“忍着气来找凤姐”,完整地回了平儿让传的话,把李纨听得云里雾里。红玉的机灵能干,得到了王熙凤的赏识,问她是否愿意跟着自己。尽管红玉已经打定了从怡红院“跳槽”的主意,但颇有心计的她并没有正面应允,而是回答:
  “愿意不愿意,我们不敢说。只是跟着奶奶,我们也学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见识见识。”
  对红玉而言,宝玉、王熙凤都是主,谁都得罪不起,但她内心是愿意追随王熙凤的。就这样,红玉因与宝玉有一面之缘,便遭到秋纹、碧痕等人的挤兑和奚落,却因祸得福,跟了王熙凤,并与贾芸终成眷属。
  宝玉见了红玉,却被秋纹、碧痕打断,他怕袭人等人“寒心”,又不知红玉“何等行为”,便没有再问及这个丫头。宝玉、红玉,真就成了脂砚斋所评的“隔花人远天涯近”,这就是怡红院混战造就得令人哀叹的结局。

  最后我们来看因芳官而引起的“琐事纷争”。
  芳官不过是遣散的怡红院的小丫头,怎么会引发这么大的动静呢?在第五十八回“洗头风波”后,有一段关于芳官干娘来历的介绍。或许是高鹗认为这段话很多余,因而删得一干二净。实际上,如果没有这段介绍,我们确实很难理解,芳官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能量,将怡红院搅得鸡犬不宁。芳官干娘的介绍是这样的:
  “向日芳官等一到时,原从外边认的,就同往梨香院去了。这干婆子原系荣府三等人物,不过令其与他们浆洗,皆不曾入内答应,故此不知内帏规矩。今亦托赖他们,方入园中随女归房。这婆子先领过麝月的排场,方知了一二分,生恐不令芳官认他做干娘,便有许多失利之处,故心中只要买转他们。”
  这段介绍告诉了我们两个信息:
  第一,这些婆子是从梨香院跟随十二官遣散到各房的。也就是说,她们与十二官的矛盾由来已久。第五十九回,春燕还问起藕官:“你们在外头这二三年,积了些什么仇恨,如今还解不开?”
  第二,这些婆子靠着给十二官当干娘获利,手段不用明说,一般都是克扣月钱。对春燕的询问,藕官就抱怨:
  “在外头这两年,别的东西不算,只算我们的米菜,不知赚了多少家去,阖家子吃不了,还有每日买东西赚的钱在外,逢我们使他们一使儿,就怨天怨地的。”
  只要涉及到经济利益,矛盾的发生也就顺理成章了。芳官引起的“琐事纷争”一共有三次,分别是 “一闹怡红院”、“再闹怡红院”、“三闹怡红院”。
  在这三次纷争中,有三个关系错综复杂的重要人物。为了后面叙述方便,我们先清理出来:
  ①何妈——小丫头春燕的母亲,芳官的干娘。
  ②夏婆子——小丫头春燕的姨妈,藕官的干娘。
  ③婆子甲——小丫头春燕的姑妈,柳树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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