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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制度

 蒋建军书斋 2016-05-12

折叠 编辑本段 简介

ST制度ST制度

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在简称前冠以“ST”,这类股票称为ST股。该制度就叫做ST制度。上述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折叠 编辑本段 含义

*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里。

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里还没有完成股改。

S——还没有完成股改。

折叠 编辑本段 ST股交易规则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

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辽物资”;

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审计。

折叠 编辑本段 去除ST的条件

ST制度ST制度

ST类股票想要摘掉ST帽子必须全部符合如下条件:

1、并非连续两年年报亏损(包括对以前年报进行的追溯调整);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新规定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3、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复10%的涨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标上必须是年报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三项指标同时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资格,交易所有权根据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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