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使民用建筑物内的电气防火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在火灾中消防设备在给定时间内能维持可靠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所引起的火灾,减少在火灾中所造成的危害而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民用建筑中电气防火设计。 1.0.3
建筑物内的电气防火设计,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其他触发器件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根据设定的控制逻辑发出控制信号,控制各类消防设备实现相应功能的控制设备。 通过手动或自动的方式对消防水泵、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各类消防设施的进行配电或控制装置。 在主电源发生故障时,为各类消防设备供电的电源。 由空气采样管网、烟雾探测报警器及显示控制单元组成, 通过分布在探测区域的空气采样管网上的采样孔, 将空气样品抽吸到探测报警器内进行烟雾分析, 并显示出所保护区域的烟雾浓度、报警和故障状态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采样管: Sampling Pipe 安装于探测区域内, 用于传送空气样品的管道。 2 采样点:Sampling Point 在采样管上的开孔, 用于对探测区域内的空气进行采样, 也称采样孔。 3 毛细管采样点: Capillary Sampling
Point 在采样孔位置加装毛细软管以进行空气采样并输送到探测器的延伸采样点。 4探测报警器灵敏度:Sensitivity 探测报警器对烟雾浓度变化的有效反应灵敏程度。其测量单位为遮光度/米 (obs/m)。 5回风采样探测:Return Air Detection 将采样点布置在回风口气流集中处的探测方式。 6常规采样探测:Ceiling Detection 采样点的设计和布置相当于常规点型感烟探测器的探测方式。 采用双波段探测器、光截面探测器、可视烟雾图像探测器等图像采集设备,基于高度集成的图像处理技术进行火灾探测、分析、判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像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分为双波段和光截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可视图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双波段探测器 Double Wave Band Fire
Detector(简称为DWB) 采用红外CCD和彩色CCD传感器作为探测器件,获取监控现场的红外图像和彩色图像,通过对序列图像的亮度、颜色、纹理、运动等特性进行分析而确认火灾的感光型火灾探测器。 2 光截面探测器Light Beam Image Fire
Detector(简称为LBI) 采用高强度红外发光点阵作为发射器,以高分辨率红外CCD作为接收器,通过分析发射器光斑图像的强度、形状、纹理等特征的变化来探测火灾烟雾的感烟火灾探测器。 3 可视烟雾图像探测器 Video Fire Detector(简称为VFD) 采用CCD摄像机作为探测器件,获取监控现场的彩色或者灰度图像,利用图像处理单元对获取图像序列的颜色、灰度、纹理、边界、运动特性进行分析,从而实现对火灾的早期探测,并按预设逻辑输出方式和图形界面方式进行报警。
采用分布式感温光纤或光纤光栅感温传感器等可恢复使用的温度感知设备,根据探测点的环境温度变化而进行火灾探测、分析、判断并确认火灾位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分布式感温光纤火灾探测器optical fiber distributed
temperature detector 将感温光纤封装在具有一定机械强度和密封性能的热敏感材料中,作为热敏元件探测环境温度并可多点、并行、网络化进行报警的感温探测器。 2 光纤光栅感温火灾探测器 fiber
grating temperature sensitive Detector 根据温度与光纤纤芯折射率之间的内在规律,采用光纤光栅作为感温敏感元件探测环境温度并进行报警的感温探测器。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安全照明。 1 疏散照明 Escape lighting 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照明。 2 备用照明 Stand-by lighting 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 用于指示疏散方向和位置,引导人员疏散的灯光标志。可分为疏散方向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疏散导流标志。 难以着火并具有阻止或延缓火焰蔓延能力的电线电缆。 在规定温度和时间的火焰燃烧下仍能保持线路完整性的电线电缆。 材料不含卤素,燃烧时产生的烟尘较少的阻燃电线电缆。 可保持线路完整性的无卤低烟阻燃电线电缆。 用矿物(如氧化镁)作为绝缘材料具有不燃、无烟、无毒和耐火特性的电缆。通常由铜导体、矿物绝缘材料、铜护套构成,不含有机材料。 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它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 1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Alarm and control
units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 2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Detectors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 带额定负载的配电箱,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断电时箱体内部的温度。 带额定负载的配电箱,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从受火的作用时起,断电时止的这段时间。 3 建筑物的电气防火分级
建筑物的电气防火分级 表
注:① 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② Ⅰ类停车库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规定。 ③ 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 4 消防电源
4.1供电电源
4.1.2 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由二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2
当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或不能获得第二个电源时,应设自备应急电源。 1宜由二个电源供电。 2当采用二个电源供电有困难时,可由一路10KV及以上专用回路电源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 1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供电回路; 2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 3蓄电池组组成应急电源装置(如UPS、EPS等)。 1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可采用第二路电源、带自起动的应急发电机组或由二者组成的系统; 2应急照明灯具的应急电源可采用EPS集中供电或灯具自带电池的应急电源系统。 4.2 自备发电机组
1作为第二路电源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地下一层; 2作为第三路电源时,可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建筑屋顶平台、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 3当设置在地下室时,应靠近疏散出口,有通风、防潮、机组的排烟、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并满足环保要求。 4.3 EPS应急电源系统
1应急照明; 2无法取得第二路电源的消防设备。 4.4 供配电系统
1消防水泵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双回路电源末端自切的方式; 2消防控制室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双回路电源末端自切的方式; 3消防电梯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双回路电源末端自切的方式。当消防电梯机房楼层内有其他消防设备时,其他消防设备的电源可由消防电梯电源的双电源末端自切箱单回路放射式供电; 4设置在同一防火分区(或同一楼层)的排烟风机、正压风机、防火卷帘、消防排水泵等设备,其供电电源可由本防火分区(或同一楼层)的双回路电源自切箱单回路放射式供电。 规定外,其它建筑的应急照明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疏散照明应采用蓄电池作为应急电源,备用照明可采用蓄电池或另一路电源作为备用电源; 2特级、一级场所应急照明的正常供电电源,应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其双回路电源自切箱可采取不超过五层设置一台; 3二级、三级场所应急照明的正常供电电源可采用单回路市电供电。 5 配电设备装置5.1
一般规定
1配电(控制)箱应具有国家规定认可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书及相关的型式试验报告; 2应按照配电(控制)箱所处的环境条件确定其防护等级; 3配电(控制)箱内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应与该装置的额定容量相匹配。不得擅自增大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任意改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和保护元件的规格; 4配电装置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5保护电器应装设在被保护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其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维护; 1 电气设备线路的导线应采用铜压接端头连接,其压接部位的接缝处应焊接(如银焊等),并进行表面被覆处理(如镀锡、镀银等); 2 配电(控制)箱内接线端子的结构应保证良好的电接触和预期的载流能力,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5.2普通配电(控制)箱1设置在非机房内的各类室内场所时,宜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 2设置在机房、配电间等设备专用房间内时,可采用挂壁式或立式安装方式; 3 配电(控制)箱前均应留有不小于 5.3消防配电(控制)箱
1断路器、接触器、按钮、指示灯、仪表等元器件,其外壳宜采用阻燃型材料。 2箱内各元器件之间的连接导线,应采用阻燃B级的绝缘导线。 3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的消防配电(控制)箱,其按钮、指示灯、仪表等二次线路元件,应设置在已采取隔热保护措施的内层箱体面板上。 5.4其它各类电气设备
1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绝缘材料的变压器。 2变压器与其它配电装置设置在同一房间内时,应具有不低于IP2X防护外壳。其与门、侧墙、后壁及其它设备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中的规定。 1高压断路器应采用真空或SF6绝缘的断路器。低压断路器的壳体应采用阻燃型材料。 2配电箱、柜内的高压断路器、低压框架式断路器的金属外壳或底座,均应可靠接地。 1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容器。 2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所有连接导体,应满足所处环境下动稳定和热稳定的要求。 3安装电容器组的框架和柜体,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的材料制作。 4电容器组的框架和柜体,应可靠接地。 1母线槽的金属外壳、支架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2母线槽的外壳表面应覆盖阻燃、无眩目反光的涂层。母线槽内导体支撑件应采用阻燃绝缘材料,同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性能,绝缘材料的表面其温升值应不超过40K。 3 给消防设备负荷配电的母线槽应采用耐火型母线槽。 1 自动转换开关的使用类别应达到AC-33B。 2 当采用PC级ATSE时,其触头额定容量不应小于回路负荷电流的125%。 3 当采用CB级ATSE为消防负荷供电时,应采用仅有短路保护的断路器组成的ATSE。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1一般规定
6.2
空气采样烟雾探测报警系统
表
表
1 每台探测报警器的保护区域不应跨越防火分区,一个独立的报警区域不宜超过 2 每个探测区域的采样孔数量不得少于2个; 3 同一探测报警器所保护的不同探测区域的环境条件宜一致。 1 非特级场所,烟雾传送时间不得大于120s; 2 特级场所,烟雾传送时间不得大于90s。 1 可将每个采样孔作为一个点式感烟探测器来考虑,采样孔的间距不应大于相同条件下的点式感烟探测器之间的距离; 2 当房间高度大于 3 每个采样孔的最大保护面积应随着空气换气次数的增加相应减少,具体数值应符合表 表
4 采样管的间距不宜小于采样孔的间距; 5 直接设置在保护机柜内的采样点,宜使用毛细管采样点; 6 应用于灰尘特别多的环境时,系统应采用可清洗的过滤器。 1 采样孔应布置在通风系统的回风格栅处,或在从探测区域回来的气流集中处; 2 采样管应安装在风机过滤网的前端; 3 每个采样孔的最大保护回风口面积不应大于 4 单台探测报警器最大保护回风口面积不应大于 5 安装于洁净空间内时,探测报警器必须能够监视到10μm的烟雾颗粒。 1 采样管最远距墙的距离不应大于采样管间距的一半; 2 采样管布置在地板下方且气流方向是由上而下时,应根据地板的高度、气流的方向和地板孔的位置调整采样管; 3 当管道布置形式为垂直采样时,采样孔间距不应大于 4当管道布置为毛细管采样方式时,毛细管长度最长不宜超过 5 当仓库内有货架时,应在货架的内部每隔 6每台探测报警器所连接的采样管道(不计分支管时)总长度不能超过 1 采样孔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 采样孔周围 3 采样孔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 在走道的顶棚上设置采样孔时,宜居中布置采样孔。采样孔距端头墙的距离,不应大于采样孔安装间距的一半; 5 当梁凸出顶棚的高度超过 6 对于吊顶下安装的采样管,当吊顶至地板高度小于 7 每个采样孔应有明显的标识。 6.3 图像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候车(船)厅、航站楼、展览厅; 2 体育馆、影剧院、会堂等的观众厅、会议厅、共享舞台等公众聚集场所; 3 中庭、大堂、等候厅等高大的厅堂场所; 4 历史性建筑内高度高于 1 应根据探测区域的大小选择光截面探测器; 2 每只探测器可对应多只发射器,但最多不应超过8只; 3 光截面发射器应设置在光截面发射器的视场范围内且光路不应被遮挡; 4 光截面探测器安装位置至顶棚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5 当探测区域高度大于 6 光截面探测器距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7 相邻两只光截面发射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 应根据实际探测距离选择双波段探测器; 2 根据双波段探测器的保护角度,确定双波段探测器的布置方法和安装高度; 3 探测距离较远的双波段探测器的正下方如存在探测盲区,应利用其它探测器消除探测盲区; 4 双波段探测器安装位置至顶棚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5 双波段探测器距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 解析度不应低于480线; 2 应具有自动白平衡、自动增益控制、自动背光补偿、自动电子快门; 3 应具有强光抑制功能; 4 探测器最低照度应根据现场情况选取,并且不应大于0.1Lx; 5 应选用自动光圈镜头,焦距应根据工作距离和保护范围选取; 6 电源应为DC12V。 1 每台探测器的最大监控范围约为 2 探测器距地面高度应在现场所有设备、人员、运动物体及其它障碍物的高度之上,且方便安装调整。近距离处不应有物体遮挡,同时保证能够监视最容易发生火灾或存在特殊危险场所; 3 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整个保护区域都在监视范围内,无监控盲区,宜成对安装; 4 探测器不应直接对准过亮(如灯光、明亮的窗口等)物体,同时也不能将探测器对准黑暗的角落; 5 现场的环境照度应高于探测器的最低工作照度,当低于最低照度时应设置补光设备。 1 系统的视频设备的制式应与通用的电视制式一致; 2 系统的各种配套设备的性能与技术要求应协调一致; 3系统视频设备和部件的视频输入和输出阻抗以及电缆的特性阻抗均应为75Ω; 1 传输距离小于 2 传输距离大于等于 3 当有强电磁场干扰时,宜采用传输光调制信号的光缆传输方式。当有防雷要求时,应采用无金属光缆。 6.4
线型光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建筑物内的电缆井道、电缆桥架、电缆夹层以及建筑物之间的共同沟(隧道); 2 变配电所、发电机房等强电磁场场所; 3燃油/燃气锅炉房、燃气冷冻机房、燃气调压站、燃气表计房、以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 4地下长廊、地下长通道、地下停车库、隧道; 5 其它不适用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1 靠近正常火源、热源的场所; 2 具有振动、冲击的场所。 1 系统的报警区域长度不宜超过 2 感温光纤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应大于 3应按不同探测地址的工作温度及保护对象的重要程度设置预警温度值、报警温度值。 1 感温光纤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2 感温光纤的安装间距不应大于 3 报警定位偏差不应大于 4 感温光纤距离顶壁50~ 5 感温光纤距离侧壁不应大于 6 感温光纤的安装净高不应大于 7 感温光纤在电缆隧道内设置时,除采用接触电缆布置外,还应在隧道的顶部中央设置; 8 感温光纤在可燃液体和气体储罐上设置时,应螺旋设置在储罐的侧壁上,或设置在储罐顶部的侧壁上。螺旋设置时光缆之间的距离应小于 1 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为- 2 在电缆井道、电缆桥架、电缆夹层内设置时,光纤光栅探测器(光栅片)沿电缆走向布置。光纤光栅探测器(光栅片)间距不应大于 3 在电缆接头和其他易发热的地方布置光纤光栅探测器(光栅片),发热区小于 4 电缆井道中,每个隔离层至少布置光纤光栅探测器(光栅片); 5在民用建筑中的强电磁场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时,光纤光栅探测器(光栅片)的设置要求,等同于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中对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的设置要求。 1
在公路、铁路、地铁隧道内设置时,应采用安装在隧道顶部的专用吊夹,每隔 2 在电缆夹层、桥架、竖井内设置时,宜采用接触电缆布置。当感温光纤不能安装在电缆的表面时,应安装在被测电缆的侧上方桥架上或竖井的侧壁上; 3 在供热管道上设置时,应设置在保护层与保温层之间的填充层中; 4 在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应安装在皮带输送装置左右两侧的下方,每隔1~ 1 当采用总线方式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时,短距离传输线路应采用具有抗干扰的通信电缆,长距离传输线路或需避免强电磁场干扰时,应采用光缆。 2 当采用输入模块方式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时,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型电线电缆。 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 本规程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 2 电影院、剧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娱乐场所。 1 当建筑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可设置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2 当建筑内设有消防控制室时,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 3 当建筑内设有电能管理系统时,可将电能管理系统检测的剩余电流信号,传输至消防控制室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 高层建筑中的各楼层照明、电力和空调总配电箱。如有多个防火分区,则宜在每个防火分区的照明、电力和空调总配电箱。 2 多层建筑中的低压进线总开关配电箱。 3 对于放射式供电回路,应设置在上级配电箱内。 8、消防联动控制系统8.1一般规定
1火灾报警控制器; 2自动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3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 4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控制装置; 5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 6电梯回降的控制装置; 7火灾应急广播系统的控制装置; 8火灾警报装置的控制装置; 9火灾应急照明的控制装置; 10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系统的控制装置。 1单体建筑宜集中控制; 2大型建筑群宜采用区域控制、集中反馈相结合的方式。 1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补风风机、排烟口、电动排烟阀、电动送风阀、电动排烟窗; 2消防电梯; 3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 4消防安全疏散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8.2系统功能
1 应控制消防设备的启动,并显示其工作状态; 2 除自动控制外,应能手动直接控制消防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动,控制状态不应受复位操作的影响;在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插入控制应优先; 3 在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在3s内发出启动信号;在受控设备动作10s内应收到反馈信号; 4 除消防水泵外的其它消防设备可采用总线方式联动 5 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和其他信号传输给建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中心时应有光指示。 1 任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非故障部分的正常工作。 2 故障信号排除后可以自动或手动复位;但故障未排除时手动复位后消防联动控制器仍应在100s内重新显示存在的故障; 3 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有故障发生时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信号,其故障指示灯应点亮;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自动检查本机的功能,在执行自检功能期间,其受控设备均不应动作。 2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自检功能不应影响非自检部位的正常工作。 1应按时间顺序显示信息; 2启动(反馈)信息和报警信息显示应优先于故障、屏蔽信息显示。 1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源分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两部分,其间应有转换装置; 2消防联动控制器至少一个回路应按设计容量连接真实负载,其他回路连接应等效负载。 8.3消防设备联动
1 消火栓按钮、报警阀的压力开关应能直接启动消防泵; 2 通过就地控制柜应手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停; 3 建筑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通过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或手动控制消防泵。 1 当管网压力下降至“设计压力”时,应启动稳压泵; 2 当管网压力上升至“设计压力+调节压力”时,应停止稳压泵。“调节压力”值不应小于0.05MPa;。 3 当管网压力下降至“设计压力-调节压力”时,应启动消防泵,同时停止稳压泵; 4 通过消防控制中心的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泵; 5 就地控制柜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泵、稳压泵的启停。 1 当管网压力下降至“设计压力”时,应启动稳压泵; 2当管网压力上升至“设计压力+调节压力”时,应停止稳压泵。“调节压力”值不应小于0.05MPa; 3 通过就地控制柜应能手动控制稳压泵的启停。 1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探测报警后,应打开该防烟分区的排烟口、电动排烟窗、补风口,同时启动排烟口、补风口所对应的排烟风机、排烟阀门及送风机。 2 走道的火灾探测器探测火灾报警后或无走道的大空间场所的火灾探测器探测火灾报警后,应打开该防火分区内所有着火层的防烟前室的正压送风口,同时启动送风口所对应的正压送风机,启动相应疏散楼梯间的正压风机。 3 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探测报警后,应降下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 1走道的火灾探测器探测火灾报警后或无走道的大空间场所的火灾探测器探测火灾报警后,该防火分区内所有电梯应迫降至首层。 2 消防电梯首层应设有就地控制消防电梯迫降的装置。 1 在常开防火门任一侧 2在防火卷帘任一侧 3 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卷帘下降到底,闭合时间不应大于2min; 4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当感烟探测器报警后,卷帘应下降至距地(楼)面 5 防火卷帘的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6 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关闭、电动开关的释放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 1 防火分区的火灾探测器探测报警后,应释放防火分区内的电动安全门; 2 电动安全门的释放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 1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2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3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 4 有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或一层内有多个防火分区的二层及以上的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分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1设置区域报警系统的建筑,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设置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建筑,宜设置火灾警报装置。 2在火灾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安装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安装位置,宜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 3火灾警报装置在火灾确认后,应由消防控制室按疏散顺序统一向相关防火分区域发出警报。 4 同时设置应急广播和火灾警报装置时,两套装置交替切入,先鸣警报8~16s,间隔2~3s后播放应急广播20~40s,再间隔2~3s依次循环。可在疏散期间根据需要手动停止。 9应急照明与消防安全疏散标志9.1 应急照明9.1.1
应急照明应包括: 1 当建筑物内受到火灾,能使人员从室内安全撤离至室外而设置的疏散照明; 2 当建筑物内正常照明失效时,为继续工作而设的备用照明; 3 当建筑物内正常照明突然中断时,为确保人员安全而设置的安全照明。 9.1.2
特、一、二级建筑物内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其地面水平最低照度不低10lx: 1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超过 4
四星级及以上的宾馆的客房。 1无自然采光或夜间使用的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内流动人员数不少于5人的房间; 2
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的寝室、老年公寓的房间、医院的病房和监护室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 1消防控制室、自备电源室(包括发电机房、UPS室)、变配电间、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 2通信机房、计算机房、BAS控制中心、安防控制室。 3避难层、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 4自动扶梯上方或侧上方附近。 5在正常照明失效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场所。 1带有台阶、坡道和自动扶梯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照明不应大于0.25s,其他场所的疏散照明不应大于1.5s; 2在金融、商业交易场所的备用照明不应大于1.5s,在其它场所备用照明不应大于15s。 3 有特除要求的场所应根据其允许的断电时间来调整转换时间。 1
疏散照明在灾害发生时均应长明; 2
备用照明在平时可采用就地或时间(程序)控制; 3
住宅的疏散照明可采用声控等节能技术; 4
应急照明灯具供电的回路中严禁设置可关断灯具充电及关断灯具应急状态的灯开关装置及其它负载; 5
在正常电源工作状态下,允许设置开关控制应急照明灯具的工作,但该开关不应影响应急照明灯具从正常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9.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设在醒目位置,不应设置在门、窗或其它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应设置在经常被遮挡的位置; 2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3 盲人集中的场所宜设置声音疏散指示系统。 1 公共出口、消防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 2 建筑面积大于 3 地下建筑中各房间总面积超过 1 疏散走道拐弯处; 2 超过 3 地下室疏散楼梯间以及疏散方向向上的楼梯间; 4 室内最远点至安全出口距离超过 5 避难间、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1候机楼、长途汽车客运站、公共交通枢纽、火车站、地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 2观众厅、展览厅和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商场、礼堂、体育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场所的通道。 1设置在门框的上部时,标志的下边缘距门框不应大于 2设置在门框侧边缘时,标志的下边缘距室内陆坪不应大于 1 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2 当设置在墙面上时,直行走道其间距不应大于 3 当设置在地面上时,其间距不应大于 1 疏散通道方向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 2 当商场净空高度大于 3 当商场净空高度小于 1 设置在地面时,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 2 设置在墙面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3 矩形疏散导流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 4 疏散导流标志安装间距不宜大于 5当疏散导流标志遇到的门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宜在该处的地面连续指示。 1 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做防腐处理; 2 防护等级应符合IP65要求; 3 灯具最高点突出地面不应大于 10 电线电缆的选择和敷设10.1一般规定
10.2普通设备线路的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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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消防设备线路的选用1.电线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暗敷时,可采用阻燃电线; 2.电线穿金属管明敷时,应采用耐火电线; 3.电线在金属线槽内敷设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线; 4.电线在耐火金属线槽内敷设时,可采用阻燃电线。 1.电线穿管敷设时,应采用耐火电线,但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 2.电线在金属线槽内敷设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线; 3.电缆在电缆桥架内或支架敷设时,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 10.4电线电缆的敷设
1.电缆在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 2.电缆沿竖井垂直敷设穿越楼板处; 3.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间的隔墙处; 4.穿越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隔墙处; 5.穿越建筑物的外墙处; 6.至建筑物入口处,或至配电间、控制室的沟道入口处; 7.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 附录A消防配电箱耐火试验方法 1采用丝径应为0.75 2热电偶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累计使用20h后,应对热电偶进行校验,符合其精度要求的方可继续使用。 3试验过程中,热电偶在燃烧室内应分别水平和竖直布置两组。水平布置热电偶主要测量距离顶棚 1采用丝径应为0. 2在正对火源的配电箱外表面上应该根据箱体尺寸均匀布设热电偶,不能少于2个,且最上部的热电偶不宜在最上部的开关器件之下。热电偶间隔尺寸不宜大于 1 采用与被测温度范围相适应的热电偶。应把热电偶安装在配电箱内部选定的部位,但不能因此影响配电箱电气性能。热电偶的热端应保证有
2 配电箱内外表面的热电偶布置示意图如图1。
图1 配电箱内外表面热电偶测量布置示意图 1采用丝径为0. 2 电器元件中的主开关、配送开关、导线表面、中间接头等部位都应分别至少设置1个热电偶。设置示意图如图2所示。 图2 配电箱内部电器元件热电偶测量布置示意图 1
配电箱内部平均温升超过 2
在试验过程中电流、电压值发生明显脉动,或开关跳闸 附录B 本规程用词说明
B.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B.0.2 本规程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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