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 出台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6年5月11日 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期,随着《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工作规则(试行)》的出台,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注重抓早抓小,扎实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使派驻监督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据悉,灞桥区纪委从工作机制、职责权限、工作方式和工作制度等方面制定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纪工委工作规则。《规则》明确规定,区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直接领导、直接管理、直接监督;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由区纪委负责管理;派驻纪检组与区级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是指导、协作关系。 “《规则》理顺了关系,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组长祝振中说,“现在监督谁、监督什么、怎么监督都有具体的规定,这对于我们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王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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