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看到这个题目可能会觉得好笑,如何寻求律师帮助还需要写篇文章吗?其实,我想说这个还真的需要写文章说明一下,可能还需要写个系列。作为律师,无论从业时间长短,你肯定会遇到这样的场景:深夜十二点或者清晨天还刚刚亮,一个陌生的电话打过来,半梦半醒之间,你可能还在犹豫接还是不接——接,这时家人还没醒,甚至自己都还不清醒;不接,又担心是自己重点顾问单位的电话,耽误了事儿,可能麻烦就大了——这时电话挂了。当你倒头又要睡去的时候,那个陌生的电话又响起来了,挣扎了半天最后还是接吧。
律师执业过程中,或多或少地都会遇到过上面类似的情况。不过,还有更郁闷的事儿——对方连你的名字都叫错了,你连个更正的机会都没有。这事要发生在休假期间,更甚者发生在春节或者其他重要的节日里,会叫你更加郁闷。你也别说哪有那么巧,我想说的,这绝对真实地发生过。
遇到事情一个电话方便快捷,再加上近几年的法律服务垂直网站、平台的发展,电话咨询确实方便了当事人。但是,电话咨询仅针对事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日常法律问题,一旦涉及诉讼,涉及较复杂问题时,最好带齐材料找律师面谈。因为当事人或多或少地都会主观地描述问题,律师根本无法在相对客观的基础上做出有效的判断。
遇到麻烦直接去百度,找法律法规,然后振振有词地去质问对方甚至律师。其实,这真的不可取的。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法律应然确定了一些规则,但是,实际运用又会有很多变化或者具体规定,甚至于法律前后的修订、地方上的具体操作细则,都会使得法律规定的内容在实际生活中发生变化甚至差异。因此,仅凭百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法律服务作为市场经济下的产物,不会也不可能是免费的,目前三四线城市法律咨询免费是相当普遍的,我也偶尔会问入行早的律师为什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回答无非是大家都免费,所以我也免费,或者这样可以更容易招揽案源。其实,这都是误区。首先,律师服务是有成本的。这种成本既包括知识积累成本、办公成本,也包括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律师最宝贵的什么?——就是时间。其次,免费往往是最昂贵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与当事人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是建立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前提基础上的。免费的前提,就预示着对结果不付法律责任。当遇到麻烦时,把自己的财产权益甚至生命交给一个不用责法律责任的对象时,处理的结果你可想而知。所以,有时候不要抱怨某某律师说的不对呀,你先问问自己是不是给人家建立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没有,作为律师当然没有义务对你负责。
相对于对自己的权益漠不关心的当事人,这是属于矫枉过正的一类。其实,律师无所谓最好或者最有名,只有最适合。最有名的律师,只是在某些领域有名,而不是所有法律领域都样样精通,而且有时候最有名的律师往往意味着高额的律师服务费,所以,最好根据事件的情况,结合自身的状况,找到与之专业、能力、收费相匹配的律师,而不要一味去追求所谓的最好或者最有名的律师。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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